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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本章表明快活的老犹太和南茜小姐是多么喜欢奥立弗·退斯特

在小红花山最肮脏的地段一家下等酒馆昏暗的店堂里,冬季整天点着一盏煤气灯,夏季也没有一道阳光照进这个阴森森、黑洞洞的巢穴。一个穿平绒外套、土黄色紧身裤、半高统皮鞋和纱袜的汉子,浑身浸透了强烈的酒味,面对一把白镴小酒壶和一只小杯子坐在那里独酌。即使在那样微弱的光线下,任何一个有经验的警探都认得出他是比尔·赛克斯先生,决不会有片刻的犹豫。蹲在他脚边的一条白毛红眼狗时而两只眼睛一齐眨巴眨巴望着它的主人,时而舔舔嘴角一道很大的裂口,看来是新近一次冲突造成的。


“放老实点儿,你这畜生!老实点儿!”赛克斯先生蓦地打破了寂静。是不是他的沉思紧张到了这样的程度,连狗眨巴眼睛都会干扰他,还是他因用脑过度而疲乏得需要对那只无辜的畜生踢一脚来舒缓一下神经,这就有待于专题讨论研究了。不管原因何在,反正结果是狗既被踢了一脚,同时又挨了骂。


狗遭到主人的虐待一般没有报复的倾向,但赛克斯先生的狗脾气跟它的主人一样坏,此刻也许强烈地感到自己受了侮辱,因而毫不客气地咬住他的一只皮鞋。它把那只鞋使劲抖了一阵,便狺狺地叫着退缩到一条板凳底下,及时躲开了赛克斯先生瞄准它的头部砸去的白镴酒壶。


“你还敢不敢咬我?”赛克斯说着,一手抓起一根拨火棒,另一只手不慌不忙地打开从口袋里掏出的一把大折刀。“过来,你这天生的魔鬼!过来!听见没有?”


那狗当然听得见,因为赛克斯先生把他已经够刺耳的嗓门扯到了最刺耳的音调上。可是,看来它对于脖子被割一刀抱有某种无法解释的反感,所以继续躲在板凳下面,而且比先前叫得更凶,同时还咬住拨火棒的一端,像只野兽似地乱啃乱嚼。


这种反抗行为使赛克斯先生更加怒不可遏;他跪下去向那畜生发动极其猛烈的攻击。狗从右边跳到左边,再从左边跳到右边,又是咬,又是叫。人一边戳,一边骂。一场鏖战正达到对双方都是紧急万分的关头,忽然门开了,狗立刻撇下手执拨火棒和大折刀的比尔·赛克斯蹿出去。


常言道,吵架总需要对手。赛克斯被狗撇下后感到扫兴,立刻把狗在争斗中所担当的角色交给刚来的人继续扮演。


“混蛋,谁叫你插到我跟我的狗中间来的?”赛克斯摆出很凶悍的架势说。


“我不知道啊,亲爱的,我不知道啊,”费根(来的正是这个老犹太)可怜巴巴地回答。


“你不知道,你这个贼孬种!”赛克斯咆哮着。“你没听见声音吗?”


“一点声音也没有,否则我就是个死人,比尔,”老犹太答道。


“嘿,没有声音!你当然什么也没听见,”赛克斯狞笑着用话刺他,“你偷偷地溜进溜出,谁也听不见你是怎么来或怎么走的!真可惜,费根,半分钟以前你要是那条狗就好了。”


“为什么?”老犹太强作笑容问。


“因为政府虽然关怀像你这号人的性命(其实你还没有癞皮狗的一半胆量),却不禁止人随意宰一条狗,”赛克斯答道,一边带着意味深长的表情把刀子折起来,“所以我觉得很可惜。”


老犹太搓搓手,在桌旁坐下,听了他的朋友打趣的话,假意呵呵地笑起来。然而,看得出他心神极不安宁。


“做你的怪样子吧,”赛克斯说时把拨火棒放回原处,并且带着露骨的轻蔑谛视对方。“不过你这辈子甭想笑我,除非戴上了睡帽(1)。你已经捏在我的手掌之中,费根,我要是松了手,就不是人!我落水,你也得落水;所以劝你还是在我面前留点儿神。”


“是的,是的,亲爱的,”老犹太说,“这些我都明白。我们有共同的利益,比尔,大家利害一致。”“哼!”赛克斯从鼻子里发出来的声音表明,他认为老犹太沾的利益远远大于他的利益。“好吧,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讲吗?”


“一切都顺利通过了坩埚(2),”费根说,“这是你的份额。这比你应得的多得多,亲爱的;不过,我知道下一回你也不至于亏待我,所以——”


“废话少说!”那强盗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头。“东西在哪儿?快拿来!”


“是,是,比尔;别着急,别着急,”老犹太竭力宽慰他说。“在这里!分文不少!”他说时从怀里掏出一方旧的纱手帕,把角上一个大结解开,露出一个牛皮纸小包。赛克斯从他手中把小纸包抓过来,迫不及待地打开,开始数里边的金镑。


“都在这里啦?”赛克斯问。


“都在这里了,”老犹太答道。


“你在路上没有打开纸包吞下一两个吧?”赛克斯不大放心地问。“别装出一副委屈相,这等事你干过不止一回。你拉一下丁零儿。”


这末了一句用大家都懂的英国话讲就是要他打铃。应召而来的另一个犹太人,年纪比费根轻,但几乎同样面目可憎。


比尔·赛克斯光是指指空了的酒壶。那犹太人完全理解这个暗示的意思,当即退下去添酒,但先同费根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色。费根似乎早有准备,所以有一刹那的工夫举目向他摇头作答;这个动作幅度极小,即使一个精细的旁观者也很难察觉。赛克斯此刻正弯着腰在系一条被狗扯散的鞋带,这一切全没注意。倘若两个犹太人交换眼色的短暂插曲给他发现,他也许会想到,这对他不是什么好兆头。


“有谁在这里吗,巴尼?”费根眼睛望着地上问,因为这时赛克斯已经抬起头来。


“一个人也没有,”巴尼答道。他的话不管是否发自内心,反正一概从鼻子里出来。


“没人?”费根用惊诧的语气问,这可能意味着巴尼不妨说实话。


“除了南茜小姐,没有别人,”巴尼回答。


“南茜?”赛克斯急忙问。“在哪儿?我对这姑娘的天才非常赏识,要是我撒谎,让雷把我的眼睛打瞎。”


“她在小吃部叫了一盆煮牛肉,”巴尼说。


“叫她到这里来,”赛克斯说,并从壶里倒出一杯酒。“叫她到这里来。”


巴尼胆怯地向费根瞅了一眼,像是要得到他的许可。老犹太不作声,眼睛仍望着地上。于是巴尼退下去,旋即带领南茜进来。她头戴软帽,腰系围裙,手里拿着篮子和钥匙——全副装束一件也不少。


“你发现了他的踪迹没有,南茜?”赛克斯问,同时把杯子推到她面前。


“是的,我发现了,比尔,”这位小姐答道,她把一杯酒喝了下去,“不过这份差使可累得我够呛。那孩子病了,一直没能起床,他——”


“啊,我亲爱的南茜!”费根抬起头来说。


老犹太奇怪地皱起他的红眉毛,把一双眍的眼睛合上一半。是不是他的表情提醒了南茜小姐她过于心直口快,这一点无关紧要。我们需予注意的只是事实。事实是:她突然住了口,向赛克斯先生做出几个妩媚的微笑,把话题转到旁的事情上去。大约在十分钟以后,费根先生发出一阵很厉害的咳嗽;接着,南茜就把披巾裹在肩上,说她该走了。经问明,赛克斯先生发现他自己与南茜开始时有一段是同路,表示愿意送她一程;于是他们一同离去。狗等主人刚刚走出它的视野,立即从后院溜出来,保持一段距离跟在他们后面。


等赛克斯走后,老犹太把头探出房门,目送他经过暗沉沉的甬道,紧握拳头朝他的背影扬了扬,喃喃地发出一声诅咒,然后脸带狞笑重新回到桌旁坐下,不久就埋头阅读饶有兴味的《通缉公报》。


其时,奥立弗·退斯特正在去书摊的路上,他做梦也没想到那位快活的老先生近在咫尺。他到了克勒肯威尔,无意间折上一条本来不需要经过的小巷,但直到走了一半才发觉错了。他知道这条小巷也能通往目的地,认为退回去没有必要,索性夹着书加快脚步继续走去。


他一路走,一路在想:自己是多么称心如意,要是能向可怜的小狄克看上一眼,无论花多大的代价他都愿意;忍饥挨打的小狄克此刻也许正哭得伤心哩。奥立弗想出了神,冷不防一个年轻女子大声哭叫起来:“哦,我的好兄弟啊!”他刚想抬头看个究竟,立刻被两条胳臂紧紧地搂住脖子。


“放开我!”奥立弗挣扎着喊道。“让我走。你是什么人?你拦住我做什么?”


他听到的回答只是那个手拿小篮和钥匙把他搂住的年轻女子的号啕痛哭。


“哦,我的天哪!”年轻女子连哭带嚷地说。“我总算找到他啦!哦,奥立弗,奥立弗!你这个淘气的孩子,我为你吃了多少苦头啊!回去吧,我的好兄弟,回家去吧。哦,我总算找到他啦!谢天谢地,我总算找到他啦!”那年轻女子没头没脑说了这些话以后,又是一阵号啕大哭,歇斯底里发作得厉害。这时有两个女人走过来,她们问一个头发用牛油搽得亮闪闪的肉铺学徒(他也在闲看),他是不是认为跑去请一位医生来比较好。肉铺学徒的性格看来不说懒惰至少也是好闲,他回答说没有必要。


“哦,不用,不用,”年轻女子紧紧抓住奥立弗的手说,“我已经好些了。快跟我回去,你这个没良心的孩子!走!”


“到底怎么回事啊,小姐?”一个女人问。


“哦,太太,”年轻女子答道,“他的爹妈都是勤勤恳恳的正派人。将近一个月以前,他竟从家里逃出去,跟一帮小偷和流氓鬼混,把他的妈差点儿给气疯了。”


“真是个小坏蛋!”那个女人说。


“回家去,你这个小鬼!”另一个女人也说。


“我不去!”奥立弗答道,他觉得事情大大不妙。“我不认识她。我压根儿没有什么姐姐,也没有爹妈。我是个孤儿,我住在彭冬维尔。”


“哦,你们听听,他还嘴硬!”年轻女子叫道。


“怎么,你原来是南茜!”奥立弗惊呼,他这才看清她的面孔,并在抑制不住的骇愕之余往后倒退了一步。


“你们瞧,他不是认识我吗!”南茜向围观者发出呼吁。“他到底赖不掉啦。请善心的人们行行好,叫他跟我回家去,要不,他会把亲爱的爹妈活活气死的,我的心也要被他急碎!”


“究竟在搞些什么鬼名堂?”一个汉子说着从一家啤酒店里冲出来,后面跟着一条白狗。“小奥立弗!快回到你那可怜的妈妈身边去,你这只小野狗。马上回到家里去!”


“他们不是我的亲人。我不认识他们。救命啊!救命啊!”奥立弗呼叫着竭力想从那汉子强有力的手中挣脱出来。


“救命?”那汉子说。“好吧,我就来救你的命,你这个小流氓!这些书是哪来的?准是你偷来的,是不是?给我!”那汉子在说这些话的同时把奥立弗夹着的书夺过去,用它们猛敲奥立弗的脑袋。


“打得好!”一个看热闹的闲人从顶楼窗户里边喝彩。“只有这个办法能使他清醒过来!”


“说得对!”一个仿佛没有睡够的木匠喊道,同时向顶楼窗户那边投了赞同的一瞥。


“这对他有好处!”两个女人说道。


“错不了!”那汉子说着又敲了一下,并且揪住奥立弗的衣领。“走,你这个小坏蛋!喂,牛眼灯(3),过来!看见没有,小鬼?你再不走,小心狗会咬你!”


奥立弗大病初愈元气未复,遭到这突如其来的袭击被敲得晕头转向,又慑于恶犬的狂吠和大汉的凶暴,加上围观者认定他确实就是被南茜描绘成的那样一个硬心肠小坏蛋——在这样的情势之下,一个可怜的孩子又有什么办法呢?天已经黑了,此地又不是讲理的所在,真是叫天天不应,反抗也无用。不一会,他已被拖进由许多又暗又窄的小胡同组成的迷宫。纵然他敢于发出几声呼叫,由于他被逼着走得那么快,那喊声也完全没法听清楚。其实,听得清听不清都无关紧要,因为根本没有人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