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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在这一章里有一位神秘的人物登场,还发生了许多与这部传记不可分割的事情


老头儿喘吁吁地顿了一下,想找个适当的词儿,可是就在这顷刻之间,他刹住了自己那股暴怒的狂流,整个神态也蓦地变了样。一刹那以前,他的一双指头弯曲的手还在掐着空气,眼睛睁得老大,脸色气得发青;现在他却颓然倒在椅子里,缩做一团,生怕自己泄露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而浑身发抖。在沉默片刻之后,他鼓起勇气来望着对方。看到南茜仍然保持着最初未被他惊动之前那种百无聊赖的姿态,他才稍稍放心。


“亲爱的南茜!”老犹太恢复平时嘶哑的嗓音说。“我的话你可别往心里去,亲爱的,啊?”


“别跟我纠缠,费根!”姑娘没精打采地抬头答道。“要是这一回比尔没有得手,下一回总能得手的。他为你跑过多次好买卖,将来还能跑好多趟,只要他办得到;要是办不到,那也无法可想。所以不必再提了。”


“那孩子怎么样呢,亲爱的?”老犹太心神不定地搓着自己的手掌问。


“那孩子只得跟大家一样碰运气,”南茜立即把他的话打断,“我再说一遍,我但愿他已经死了,不必再吃苦头,从此挣脱你的手掌,如果——如果连累不到比尔的话。既然托比能够脱身,比尔也一定平安无事,因为一个比尔任何时候都能顶两个托比。”


“那末刚才我说的事呢,亲爱的?”老犹太问,一双眼睛贼亮贼亮地紧盯着她。


“你若是要我做什么事情,你得从头再说一遍,”南茜答道。“要说也最好等到明天。你把我搅动了一阵子,可是现在我又提不起劲了。”


费根问了一些别的话,目的始终想要确定姑娘究竟有没有注意到他不小心露出的口风。但她的回答都是脱口而出,而且在老犹太犀利的目光下神情极为淡漠,于是费根最初觉得她颇有点醉意的印象完全被证实了。的确,酗酒在老犹太的女徒弟中间甚为普遍,在她们年纪更小的时候这一癖好非但没有受到制止,反而得到纵容;南茜也不例外。她那副蓬头垢面的模样、满室浓烈的杜松子酒味,无不为老犹太的猜测提供有力的佐证。在如上所述的一时冲动之后,她先是木然,后来又显得百感交集的样子:忽而痛哭流涕,忽而发出“别泄气!”之类的叫嚷,还有各种醉话,诸如“一位女士或先生只要快乐逍遥,别的统统都可以往脑后抛!”等等。费根先生在这类事情上过去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看到她确实醉得厉害,心中十分满意。


这一发现使费根先生放下了心,他达到了上这儿来的双重目的:把今天晚上听到的消息告诉那姑娘,同时通过亲眼观察断定赛克斯并未回来。于是他打道回府,听任他的女徒弟把头搁在桌上入睡。


离午夜已不到一个小时。天色漆黑,冷透骨髓,他实在没有闲逛的雅兴。满街奔突的寒风像扫尘土和垃圾一般把行人扫除一空;路上绝少见人,而且看得出都是归心似箭。老犹太走的方向倒是顺风,背后的风每次粗暴地搡他一把,他就剧烈地哆嗦一阵。


到了他自己那条街的转角上,他已经在口袋里摸索着找大门钥匙,忽然从暗沉沉的门廊下闪出一条黑影,穿过街道,掠到他身旁而没有被发觉。


“费根!”有人在他耳边轻轻叫了一声。


“啊!”老犹太急忙转过头来。“你是——”


“对!”那人生硬地把他的话打断。“我在这儿泡了两个钟头。你到什么鬼地方去了?”


“干你交办的差使去了,亲爱的,”老犹太答道,他不安地向对方瞥了一眼,同时放慢脚步。“整整一个晚上都在为你的事跑腿。”


“喔,那当然啰!”那位陌生人冷笑着说。“有什么消息没有?”


“没有好消息,”老犹太说。


“但愿也没有坏消息?”说着,陌生人骤然止步,惊恐地向费根看了一眼。


老犹太摇摇头,正欲答话,但陌生人不让他开口。他们这时已走到房屋门前,陌生人指指那所房子,示意费根还是到屋里去谈为好,因为他在这里等了那么久,体内的血都凉了,站在风中好像没穿衣裳似的。


费根面有难色,很想婉言推托,省得在这深更半夜把生客带到家里去。他甚至嘟嘟哝哝说了一通壁炉已经熄火之类的话;但是对方用命令的口吻重申自己的要求后,他只得取出钥匙开了门,请客人轻轻把门关上,他去拿个亮儿来。


“这地方黑得像座坟墓,”客人说着摸黑向前走了几步。“快一点!”


“把门关好,”费根从过道尽头低声说。


正在他说话的当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这不是我干的,”客人说,一边在暗中摸索。“是风把它吹关了,或者是门自己关上的,反正不是这样就是那样。你快一点拿亮儿来,否则我非在这个该死的洞里撞得脑浆迸裂不可。”


费根蹑手蹑足下扶梯到厨房里去。不一会他就回来,带着一支点亮的蜡烛以及了解到的情况:托比·克瑞基特在地下室后间,两个少年在前间,都睡着了。他示意来客跟在他后面,自己带路上楼。


“我们要谈的一些话可以在这里谈,亲爱的,”老犹太推开二楼的一扇门说,“窗板上有窟窿,我们从来不让邻居看到这里有灯火,所以还是把蜡烛放在楼梯上。就这样!”


说着,老犹太俯身把蜡烛放在上面一段楼梯正对房门的地方。然后他带领客人走进房间;里边除了一把破圈椅和门背后一张没有套子的旧躺椅或沙发以外,什么家具也没有。来客疲惫地倒在沙发上,老犹太把圈椅拉过来,两人面对面坐着。屋子里不十分暗,因为门半开着,门外蜡烛的微光映在对面墙壁上。


他们窃窃交谈了一段时间,虽然除了不连贯的只言片语听不清他们在谈些什么,但旁人不难察觉费根遭到生客的指责在为自己辩护,而后者好像火气很大。他们这样谈了约莫有一刻多钟,然后蒙克斯(谈话过程中老犹太曾几次用这个名字称呼来客)稍微提高嗓门说:


“我再一次告诉你,这件事计划得很糟糕。为什么不留他在这里跟其他几个放在一起?教他做一个贼头贼脑的拖鼻涕扒手,不就完了?”


“瞧你说得多轻巧!”老犹太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膀。


“怎么?难道你是想说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蒙克斯厉声质问。“你用这样的办法对待别的孩子不是干了几十次吗?既然你有耐心至多可以等上一年,你难道不能设法让他给判了罪,稳稳当当逐出国境,甚至终身不得回到英国来?”


“那对谁有好处呢,亲爱的?”老犹太谦恭地问。


“对我,”蒙克斯回答。


“但是对我没有好处,”老犹太卑顺地说。“而他本来可能对我有用。一笔交易有两方面参加,总要兼顾双方的利益才是道理;你说对不对,亲爱的老朋友?”


“那又怎么样?”蒙克斯绷着脸问。


“我发现要训练他干这一行不容易,”老犹太回答。“他和在类似情况下的其他孩子不一样。”


“是不一样,这小杂种!”蒙克斯也咕噜道,“否则他早就成了一名小偷。”


“我抓不住什么把柄可以叫他往坏处变,”老犹太继续说,一面心怀疑惧观察对方的神色。“他始终没有落过水。我没有什么可以吓唬他的手段;照例,我们在开头的时候必须有这么一手,否则我们会白费力气的。你说,我该怎么办?派他跟逮不着和恰利出去?我们一开始就试过了,再也不敢试第二回,亲爱的。当时我为我们大家担心得直发抖。”


“那不关我的事,”蒙克斯说。


“当然,当然,亲爱的!”老犹太应道。“我现在并不是后悔这样做了;如果没有发生这件事,你决不会注意到这个孩子,也不会发现他正是你在寻访的对象。这就不必提了!我通过那个姑娘为你把他找了回来,可是以后她竟怜惜起这孩子来了。”


“把那个姑娘掐死!”蒙克斯不耐烦地说。


“不,现在我们还不能这样干,亲爱的,”老犹太微笑着回答,“再说,这等事也不是我们的本行,或者,有可能某一天我会乐于让别人去干。蒙克斯,这些小娘们的脾性我知道得很清楚。只要那孩子变得老练起来,她再也不会比关心一块木头更关心他。你要他成为一个贼。只要他活着,我总有一天能叫他变成一个贼;万一……万一……”老犹太挪动椅子向客人靠得更近些,“尽管这不大可能,但万一发生最坏的情况,他竟死了……”


“万一他死了,这可不能怪我!”蒙克斯大惊失色地插了一句,并用发抖的手紧紧抓住老犹太的胳膊。“话得讲讲清楚,费根!我可没有插手。我对你有言在先:别的怎么都行,就是不要他死。我不愿意出人命案子;这样做迟早要事发,而且会闹得一个人老是鬼魂附身。万一他被开枪打死,这跟我不相干;你听见没有?啊!这鬼地方真该一把火烧了它!那是什么?”


“怎么啦?”老犹太也跟着叫起来,他双手抱住吓得跳起来的胆小鬼。“在哪儿?”


“那边!”蒙克斯盯着对面的墙壁答道。“一个影子!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影子,披着斗篷、戴着软帽,像一阵风从护壁板上飘过去!”


老犹太松开手,两个人仓皇失措地冲出房间。被穿堂风吹得泪痕狼藉的蜡烛还放在原来的地方。烛光只照着空落落的楼梯和他们自己煞白的脸。他们紧张地侧耳谛听;惟有一片深沉的寂静笼罩着整幢房屋。


“是你眼岔了,”老犹太把蜡烛拿起来,转脸向他的同谋者说。


“我敢起誓,我真的看见来着!”蒙克斯哆嗦着声称。“那影子在我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正向前探出身子;我一叫,它就逃跑了。”


老犹太用鄙夷的目光看看他那位面无人色的同伙,对他说:如果他愿意的话,不妨跟他上楼去。他们把所有的房间都查遍了,每一间都空空如也、冷得要命。他们下扶梯走到过道里,再从那里进入地窖。低矮的墙壁上长出了青苔,蜗牛和蛞蝓爬过的痕迹在烛光下闪闪发亮;然而万籁俱寂,到处死气沉沉。


“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老犹太在他们回到过道里以后问。“上上下下一个人也没有,除了你我自己,还有托比和两个孩子——对他们可以不用担心。你瞧!”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老犹太从口袋里掏出两把钥匙,并向他解释:他刚回来时第一次下地窖就把他们锁在各自的屋子里,为的是确保谈话不受任何干扰。


这一新添的证据使蒙克斯先生的信心大为动摇。随着他们的搜索一无所获,他对原来一口咬定的说法也愈来愈不坚持了。最后,他发出几声非常可恶的干笑,承认这可能仅仅是他神经过敏所致。不过,他拒绝在这个时候继续会谈,因为忽然想到时间已经过了一点钟。于是这一对亲密的伙伴便分了手。


【注释】


(1)读错了的拉丁文法律用语,应为Non est inventus,意即“并未发现”。


(2)杰克·凯奇(?—1686)——十七世纪六十至八十年代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的绞刑吏。以后这个名字就用来泛指绞刑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