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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才学标准与考试原则在各种出身途径中的贯彻


…………


凡左右卫亲卫、勋卫、翊卫及左右率府亲、勋、翊卫及诸卫之翊卫,通谓之三卫。择其资荫高者为亲卫(原注:取三品已上子、二品已上孙为之),其次者为勋卫及率府之亲卫(原注:四品子、三品孙、二品已上之曾孙为之),又次者为翊卫及率府之勋卫(原注:四品孙、职事五品子孙、三品曾孙、若勋官三品有封者及国公之子为之),又次者为诸卫及率府之翊卫(原注:五品已上并柱国若有封爵兼带职事官[按,此处疑有脱漏]为之),又次者为王府执仗、执乘(原注:散官五品以上子孙为之)。


但是,千牛、备身、三卫等作为皇帝和太子的侍卫,又是一种进身之阶,而不同于职事官。他们根据品级的不同完成番上(轮番到京师服役)或纳赀(交纳一定的钱而不服役)之后,三卫参加兵部的校试,“有文堪时务则送吏部,无文则加其年阶,以本色迁授”[13]。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迁授去向为左右监门直长和太子监门直长,由三卫有才用者补任。千牛备身、备身左右考满亦送兵部校试,有文者送吏部。[14]三卫和监门直长的人数很多,上述杜佑统计的盛唐时“自诸馆学生以降,凡十二万余员”的“合入官者”中,三卫和监门直长将近4万员,约占三分之一。由于三卫出身的荫及面很广,许多高官直接荫及曾孙。三品以上曾孙或五品以上孙,有的可能就是低级官员之子了。无论如何,三卫是高级官吏子孙以门荫出身的主要途径,也是所有门荫出身中所占比例最大的一途。三卫所占比例如此之大,正说明从唐开国到安史之乱一百余年间,贵族和高级官僚的地位并不稳定。王公贵族的范围和高级官员的设置数额基本固定,但担任过高级官员的人数却很多。而三卫人数众多本身,是高官轮流做造成的结果,是唐前期政治势力变化加速的反映。


其三,斋郎、品子。与门荫相关的还有斋郎、品子。斋郎、品子作为一种出身,不属于五品以上高官的门资,但又是一种类似于资荫的政治特权。《新唐书·选举志》云:


凡斋郎,太庙以五品已上子孙及六品职事并清官子为之,六考而满;郊社以六品职事官子为之,八考而满。皆读两经粗通,限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择仪状端正无疾者。


斋郎简选的标准,除了父祖官品、年龄、体貌之外,就是“读两经粗通”。吏部员外郎负责对斋郎的选拔进行考试,“凡预太庙斋郎帖试,如贡举之制”[15]。将儒家经典的基础知识作为中级官员子孙取得出身资格的条件,同样贯穿了一个才学标准的要求。在杜佑统计的盛唐时“合入官者”的12万余人中,斋郎为862员,约占千分之七。由于斋郎的出身条件主要是六品职事官之子,范围不是很大,竞争的人数不会太多。加上年龄限制在十五至二十岁之间,六至八年考满后,须解送礼部考试,如贡举之制。[16]考试合格后,就可以到吏部去参加铨选。所以对于六品职事官之子来说,是一条相当便捷的入仕途径。其中太庙斋郎铨选,释褐多为八、九品之州参军事、县丞等地方职务,有些人进而做到县令、刺史等地方长官。如开元十九年(731)病逝于前往任鄂州刺史途中的卢翊,“属则天皇后受图温洛,以门子预执边豆,因调选授杭州钱唐丞”[17]。天宝末年担任魏州魏县令的崔夷甫,“少以门荫为太庙斋郎。年未廿,调补泽州参军事(从九品上),转陕州河北县尉。丁艰去职。服阕,授千牛卫录事参军事”,后被安禄山奏摄魏州魏县令。[18]天宝十二载(753)终于齐州丰齐县令任上的程俊,“补太庙斋郎,解褐恒州参军(正八品下)”[19]。


除了部分六品官之子可以通过担任斋郎获得出身之外,对于其他六品以下官员子弟来说,任官的特权体现为担任品子(即亲事、帐内)。品子是色役的一种[20],通过服役或纳课满一定年限后,就可以取得参选资格。《唐六典》卷五“兵部郎中员外郎之职”条云:


凡王公已下皆有亲事、帐内(原注:六品、七品子为亲事,八品、九品子为帐内)。限年十八已上,举诸州率万人以充之(原注:亲王、嗣王、郡王、开府仪同三司及三品已上官带勋者,差以给之。并本贯纳其资课,皆从金部给付)。皆限十周年,则听其简试。文理高者送吏部,其余留本司,全下者退还本色。


亲事、帐内在杜佑统计的盛唐时“合入官者”的12万余人中占1万人,是一个不小的比例。《新唐书·选举志》备载唐之盛时入官之门户及具体人数,与《通典·选举》所载大体相同,唯其多载“纳课品子万人”,则误。纳课品子万人,就是亲事、帐内1万人。品子或服役或纳课,亲事、帐内是色役,纳课者谓之纳课品子。太宗时曾规定,“文武职事三品以上给亲事、帐内,以六品、七品子为亲事,以八品、九品子为帐内,岁纳钱千五百,谓之品子课钱”[21]。


三卫、斋郎、品子等,作为出仕任官的途径,尽管出身的标准并不一致,但在具体照顾的面上却有交叉之处。贵族和高级官僚总是占少数,在他们的子孙出仕任官得到保证的同时,三卫、斋郎、品子等为广大中下级官吏之子的出仕任官给予了照顾。这种照顾,在唐代政治形态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方面是特权照顾的范围扩大,覆盖了所有九品以上的官员,有利于协调官僚集团的内部矛盾,也是官员选拔范围的扩大,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另一方面,所有对特权的照顾都与考试相结合,甚至与科举相结合,才学标准也贯穿到特权照顾之中。只有具有一定才学的官贵子弟,才能在越来越多的具有任官特权的官贵子弟中获得出仕任官的优势。


门荫类出身之外的其他各种出身途径中,即所谓杂色入流,包括各种技术官和流外入流等,也都需要经过出身考试和入仕考试。[22]总之,尽管考试的侧重点和才学的内容在不同出身途径中并不相同,但考试原则和才学标准则已经贯彻到一切出身途径之中。


唐代社会发生着一些深刻的变化,为了加强国家的社会控制能力,提高各级官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对官员文化水平的要求在不断提高。这种变化使门荫制度和各种选官特权受到冲击,考试原则和才学标准渗透到各种出身途径中的同时,科举在选官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尽管科举出身者在整体官员构成中的比例,终唐一代都占少数,但其不断增加的趋势却明显呈现出来。尤其是高级官员的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唐高宗以前,官贵子弟主要从门荫出身,一般地主子弟则或从流外入流,或应募从军,以战功来获取官职和勋赏。无论是在整个官僚队伍中还是在高级官僚的构成中,科举出身者都不占主要地位。从唐高宗统治的后期开始,科举录取名额有所扩大。武则天大开制科,又极大地增加了科举入仕的人数。直到玄宗时期,高级官员中特别是宰相,科举出身者的比重不断有所上升。但这一时期门荫入仕者在政治上仍有相当大的力量,他们迫使科举出身的高级官僚在开元、天宝之际的政治舞台上屈居下风。经过反思和调整,安史之乱以后,科举出身者在朝廷中的地位迅速回升,在贞元、元和之际,进士科成为宰相和高级官僚的主要来源。宪宗以后,门荫出身的宰相人数急剧减少,高官子弟凭借门荫而致高位的状况已成过去。尽管许多清要的职位甚至宰相基本还由一些少数的家族所把持,但他们基本都是通过科举进身的。同时,地方的中下级官吏中,科举出身者所占的比重也不断加大。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不论是在唐代的职官制度和选官制度上,还是在整个中国帝制时代的职官制度史和选官制度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相对于其他出身途径来说,科举本身就是才学和考试的象征。科举出身,尤其是其中的进士科,在唐代稳定地成为高级官僚的主要来源。这标志着以才学为标准的选官原则首先在高级官僚的选拔中得到贯彻。只不过,这个变化出现在唐代的中后期,离盛唐已经有半个世纪了。


[1]《通典》卷一四《选举二》历代制中谓“炀帝始建进士科”。《旧唐书》卷一一九《杨绾传》载杨绾上疏云,“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


[2]《通典》卷一五《选举三》历代制下。


[3]《唐律疏议》卷二五《诈伪》非正嫡诈承袭条,463页。


[4]《大唐六典》卷八门下省弘文馆学士条,广池千九郎训点本,193页。《唐会要》卷六四宏文馆条记“开元七年九月四日,依旧改(昭文馆)为宏文馆”,其后记“学生三十八人,补弘文馆、崇文学生例,皇缌麻已上亲(下与《大唐六典》同)”。颇疑以上两馆学生资格的规定为开元七年的定制。《旧唐书·玄宗本纪》载“(开元七年)九月甲子,改昭文馆依旧为弘文馆”,180页。


[5]《大唐六典》卷二一国子监,397页。


[6]王定保:《唐摭言》卷一《两监》原注,6页。


[7]《大唐六典》卷四礼部尚书侍郎之职条,83—84页。


[8]《唐会要》卷七七宏文崇文生举。


[9]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二九八杨玚《谏限约明经进士疏》,3027页。


[10]《新唐书》卷四四《选举志上》,1161页。


[11]《唐摭言》卷一《两监》,6页。


[12]《旧唐书》卷一一九《杨绾传》。杨绾在反思安史之乱的背景下反对举人辄自陈牒,提出“今之取人,令投牒自举,非经国之体也”。杨绾的上疏反映了安史之乱以前科举向一般士人开放的程度。


[13]《大唐六典》卷五兵部郎中员外郎之职条,118页。


[14]《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1174页。


[15]《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吏部员外郎之职条,1820页。


[16]《新唐书》卷四八《百官志》两京郊社署条原注,1242页;《大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员外郎条、卷四礼部尚书侍郎条。


[17]《唐代墓志汇编》开元379号,1418页。


[18]《唐代墓志汇编》大历072号,1811—1812页。


[19]《唐代墓志汇编》贞元030号,1859页。


[20]王永兴:《唐敦煌天宝差科簿研究——兼论唐代色役制和其他问题》,载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编:《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


[21]《文献通考》卷三五《选举考八》。


[22]任士英:《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