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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东皇太一”为舜考

如前所证,楚辞《九歌》和原始“九歌”是在同一个文化背景上产生的,而且这两者又是在同一个地理区域出现的,因此,原始“九歌”和楚辞《九歌》之间必然有着渊源相继的关系,如果不考虑千余年来在流传过程中的局部变异,则可以说楚辞《九歌》即是夏启之“九歌”。可以相信,“九歌”的基本内容,即它的祭祀对象和方法不会有什么变化。而夏启和沅湘之间的三苗后裔所共同祭祀的“东皇太一”又能是谁呢?从楚辞看来,此“东皇太一”显然在三苗及其后裔中间享有很高的地位。由于三苗祭祀文化是属于外在移植而来的,因此很容易接受外来的神灵作为祭祀的对象。那么,三苗后裔和夏启都祭祀一个“东皇太一”完全是可能的,也就是说,“东皇太一”是两种文化相交叉的产物。从这一角度出发,本文大胆断定,此“东皇太一”就是大神舜,下面试为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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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规模举行“九歌”祭礼的是夏启,但“九歌”祭仪却是早在禹时就有了。《史记·五帝本纪》和《说苑·修文》皆云:“禹乃兴九招(韶)之乐。”而“九韶”与“九歌”、“九辩”是三者一体的,则“九歌”亦出现于禹时。又据《吕氏春秋·古乐》:“帝舜乃令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此质当与禹同时,应属于舜的下一辈人。就是说,“九招”不成自舜之手,而是由禹、质等完成的;但“九招”之祭仪又与舜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后人又称为“舜乐九招”(《汉书·礼乐志》)。此中关系颇耐人寻味,因为舜本人就是大巫师(详论见下),若要祭祀他神,自不必假手他人,唯一的一种可能是此“九招”之乐是祭祀舜本人的,故才有可能被称为“舜乐”,《吕氏春秋》“帝舜乃令……以明帝德”一句即泄露了其中的秘密。


其次,夏启要到“天穆之野”这一特定的地域举行“九歌”之祭,也能帮助我们认识帝舜在这一祭祀仪式中的重要地位。


夏启生于涂山,位于今淮河南岸,远离沅湘之间,他继大禹后成为部落联盟酋长。夏启时,中原部落对三苗之民的征服和文化改造已经完成,两者的冲突已经平息了,那么,夏启为何要远离帝都,来到僻远的“天穆之野”举行如此规模盛大的祭祀活动呢?《国语·鲁语上》云:“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商人禘舜而祖契。”尧和舜都曾被冠以帝号,成为“帝尧”、“帝舜”,此“帝”在上古有神圣的意味,可见他们在那时是受到隆重祭祀的;而对舜的隆祀一直延续到商代,足见其影响的深远。夏启是承尧舜而下的酋长,有祭祀大神舜的义务。那么,对舜的祭祀应当在何处举行呢?当然是舜死所葬之地最为适宜。传说中舜死葬于南方之苍梧之野。《山海经·海内南经》曰:“兕在舜葬东,湘水南。……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帝丹朱葬于阴。”《大荒南经》曰:“赤水之东,有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海内经》曰:“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又《礼记·檀弓上》曰:“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二妃未之从也。”古今学者大多数对舜死葬苍梧之九嶷山无异议,而且,后人还在此设庙祭舜,则苍梧九嶷山是舜的圣地可得确认。《战国策·楚策》云:“楚南有洞庭、苍梧。”汉代设苍梧郡,在今广西境内,不过这个苍梧恐怕较古苍梧偏南,此是国土向南扩展的必然结果。因此,可以认定苍梧地在沅湘流域至南的广大地域,而零陵在湘水上。那么,所谓苍梧之野与天穆之野至少在沅湘之间是重合的,也就是说,夏启实际上是在舜所死葬的地方,也就是舜的圣地举行“九歌”祭典的,而“九歌”又与舜乐“九招”实为一体。由此可知,启不远千里而来,以“舜乐”设祭,非为祭舜而何?还可以推想,夏启此次祭祀的目的,其一可能是如《鲁语》所云“郊尧而宗舜”,属于常祀;其二可能是启之创立宗法王朝,为历史上一大变革,在中原部落的经营初见规模的情况下,欲通过祭舜以威慑处于南方的三苗旧民,以求得天下归心;也有可能是为了纪念舜之征服三苗的文治武功,感激先人的开疆拓土之功。


由此可以相信,夏启在天穆之野所演练的“九歌”,也就是本文所说的原始“九歌”是为了祭祀大神舜的。


2


舜对于南方三苗之民来说,既是征服者、统治者,又是本族的文化英雄,故奉为大神亦是在所必然。


在三苗与中原的冲突之中,舜实是一个最为关键的人物。三苗和中原的冲突亦由舜始。《淮南子·齐俗训》云:“当舜之时,有苗不服,于是舜修政偃兵,执干戚而舞之。”郭璞在其《山海经·海外南经》注中说得更是清楚:“尧以天下让舜,三苗之君非之。帝杀之。有苗之民,叛入南海,为三苗国。”《帝王世纪》云:“帝尧陶唐氏……诸侯有苗氏处南蛮而不服。”可见舜的入主中原实是“有苗不服”的根源。舜来自东夷,文化习俗与三苗有很大的差异,自然要受到三苗的抵制。而舜当然也不能容忍三苗对自己的不服和他们“弗用灵”的低级文化状态,于是对三苗的战争就是不可避免的。而更加重要的是,舜对三苗的征服并不仅仅限于武力,他更看重用自己的文化对三苗文化进行有效的渗透,从而把三苗纳入自己的文化共同圈,使之从根本上臣服自己。


舜对三苗之民的征战是不遗余力的。古籍之中多云“舜伐有苗”或“舜伐三苗”(注:见《荀子·议兵篇》、《战国策·秦策一》、《淮南子·兵略训》等。),《尚书·舜典》云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孟子·万章》中也有这段话;而《左传·文公十八年》曰:“舜臣尧,宾于四门,流四凶族浑敦、穷奇、梼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唐孔颖达作正义云:“此作所言说《虞书》之事。彼云四罪,谓共工、驩兜、三苗、鲧也。……检其事以识其人……自然饕餮是三苗矣。”可见舜确实对三苗部落发动过残酷的战争,并且将三苗之民从中原赶过江汉之间,一直到沅湘以南,至使“三苗服”。也就是说,舜通过征战使得自己成为天下的共主,《吕氏春秋·慎人》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诗就是出自舜的自许。《尸子》说“舜南面而治天下,天下太平”,这些说法未必可信,但从中我们还是能看出,当时确实有很多部落是遵奉舜令的,而舜经营三苗最久,三苗自不能例外。


但三苗远离中原,舜实际上是不能对三苗进行有效的统治的。那么,《左传·昭公元年》云“虞有三苗”,《淮南子·原道训》云舜“能理三苗”,又作何解释呢?我认为舜对三苗其实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领有,也可以说是“教化”的成功。舜对三苗文化的更新、进步,使之脱离原始的“弗用灵”状态,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舜之所以热心于在三苗建立有神灵的宗教祭祀制度,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大巫师。史载,舜的父亲是瞽,而瞽直到周代还从事着巫的职业。《吕氏春秋·古乐》曰:“舜立,命延,乃拌瞽叟之所为瑟,益之八弦,以为二十三弦之瑟。”可见瞽和舜父子都掌握着音乐的本领,而原始音乐与祭祀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礼记·乐记》、《淮南子·泰族训》及《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舜鼓五弦之琴,“以歌南风,而天下治”;《战国策·赵策二》云“舜舞有苗”,此是欲通过巫舞来影响三苗。可见舜集乐、歌、舞于一身,当然是一个技术全面的大巫了。事实上,原始部落的大酋长的主要权力就是神权,他也只有在神的名义下,才能行使统治权,因此,大酋长必然是大巫师。那么,大巫师对其他部落的领有,首先必须使之服膺自己的信仰系统,并认可自己的巫术祭祀形式。舜的“有三苗”,实际正是这种意义上的领有。《吕氏春秋·召类》云:“舜却苗民,更易其俗。”《韩非子·五蠹》云:“当舜之时,有苗不服……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也就是说,舜征伐三苗的主要手段还是在于改变它的祭祀制度,因此,舜一再地表演自己的祭祀仪式,“舞有苗”,意在“以变南夷”。显然,舜的这一目的已然达到,他也成了三苗祭祀文化的启蒙者,是三苗部族当然的文化英雄。


舜在南方的业绩,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们看作是神话,然而如徐旭生先生所言:


神话也应当有它自己的来源,必须舜的声威在此地区异常地煊赫,而后关于他的神话在此地区内才能有发生的可能性。(注: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101页。)


至少当地居民是相信这些事迹的。神话英雄和受祭神灵之间并无确实的界限,舜由此而成为三苗部落主要之大神,成为祭祀对象是势所必然的。


舜死后所葬的苍梧九嶷山,位于洞庭、沅湘之南,此地的三苗后裔在舜死后立庙祭祀,《水经·湘水注》云:“营水出营阳泠道县南山,西流经九疑山下……山南有舜庙,前有石碑,文字缺落,不可复识。”《述异记》云:“会稽山有虞舜巡狩台,台下有望陵祠,帝舜南巡,葬于九疑,民思之,立祠曰望陵祠。”清郝懿行《山海经笺疏》引罗含《湘中记》云:“衡山、九嶷皆有舜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古地图》中绘有九嶷山,山西侧注有“帝舜”二字,图中“向南绘了九个柱状符号,向东绘了七个柱状符号”(注: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地图的整理》,载《文物》,1975(2)。),谭其骧先生撰文称“九条柱状物当系舜庙前的九块石碑”(注:潭其骧:《二千一百年前的一幅地图》,载《文物》,1975(2)。),这是很有道理的。可见当地人民确实是把舜当作大神对待并经常举行祭祀活动的。


舜成为沅湘之间三苗部落的大神在楚辞本身也有证明。《离骚》:“济沅湘以南征兮,就重华而陈词。”王逸注:“重华,舜名也。帝系曰:瞽叟生重华,是为舜帝,葬于九疑山,在于沅、湘之南。”屈原此次南征,对舜陈词,说明楚文化在和南方蛮夷文化的部分融合过程中,也认可了舜的大神身份。此外,楚辞中多处提到“九疑”,其中众神出没,一幅圣地的景象,暗示了舜在神灵之中的崇高地位,这与有关舜的神迹是相吻合的。


我们由此得出结论,沅湘之间、南楚之邑的三苗遗民,亦即当时之濮越民族是崇奉帝舜为大神的。由于舜在当地祭祀文化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很重要,再加上夏启崇奉舜的影响,舜很可能成为该地区的主神。


3


现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沅湘之间的《九歌》也是祭祀舜的。因为夏启在这一带举行的“九歌”祭仪是祭祀帝舜的,楚辞《九歌》和夏启“九歌”属于同一文化背景,两者一脉相承;更为重要的是,沅湘之间也是尊舜为大神的,则楚辞《九歌》必定是祭祀舜的。


从楚辞《九歌》本身来看,这一点似乎更不成问题,因为在陪祀众神中,赫然有“湘君”、“湘夫人”二神在其中,而此二神为舜妃的传说是早在屈原之前就广为人知的。《史记·五帝本纪》云:“舜年二十以孝闻。……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尸子》云:“尧闻其(舜)贤……于是妻之以媓,媵之以娥,九子事之,而托天下焉。”《淮南子》和《吕氏春秋》都有“尧妻以二女”的记载。此二妃后来亦死于南方。《礼记·檀弓》云:“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二妃未之从也。”《史记·秦始皇本纪》有一段人所熟知的记载很能说明问题:


(秦始皇)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浮江,至湘山祠。逢大风,几不得渡。上问博士曰:“湘君神?”博士对曰:“闻之,尧女,舜之妻,而葬此。”


秦去战国未远,且又有意保留了方术祭祀类的书籍,博士所言岂能有错。《列女传》云:“舜陟方,死于苍梧,号曰重华。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史记集解》引皇甫谧话云:“或曰二妃葬衡山。”据以上材料,则知舜之二妃大约随舜南征,后于江湘之间而死,后人因舜之故,亦以二妃为一方之神,并加以祭祀。人们还特为立庙,韩愈作《黄陵庙碑》称黄陵庙为古来祠舜之二妃者,而张守节《史记正义》中引《括地志》云:“黄陵庙在岳州湘阴县北五十七里,舜二妃之神。”人们为了博得帝舜的欢心,甚至把九嶷诸峰以二妃的名字命名,《名舆胜览》说九嶷山“有朱明、石城、石楼、娥皇、舜源、女英、箫韶、桂林、杞林九峰,又有舜峰,不在九峰之内”,此虽出自后人,但足见舜妃的传说影响之深远,而对舜之二妃的祭祀必不会太迟于舜。因此,王逸以《湘君》、《湘夫人》二篇为祭祀舜之二妃,甚确。《九歌》祭仪以舜之二妃置于陪祀诸神之列,则所主祭之神只能为舜。


我们已证得《九歌》为祭祀舜而作,则“东皇太一”当为舜。可是舜何以当得“东皇太一”的名号呢?下面就对此名号稍加考辨。


其中“太一”二字最为玄虚,人们殚精竭虑,多方探究,仍无法明了“太一”的神格。事实上,“太一”在汉以前从未被纳入神谱。它首先是以一个形容词而被当名词用的,表示的是“始而又始”、极致的意思,它是逻辑思维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因此与神并无关系。《老子》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据郭沫若研究,“大”后夺去“一”字,原作“大一”(注:参见郭沫若:《先秦天道观之进展》,见《青铜时代》,37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老子》一书中出现了不少“大”或“一”的描述,合二者为“大一”实有可能。《庄子·天下篇》有“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句,此“大一”即后之“太一”,可见“大一”之名全是老庄的发明,并非外借。“大一”演化为“太一”或“泰一”,也是人们为了求得概念更加玄妙,更加精致的结果,同样得益于哲学家们对宇宙本体的思考。《吕氏春秋·大乐》云:“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淮南子·本经训》云:“太一者,牢笼天地,弹压山川,含吐阴阳,伸曳四时,纪纲八极,经纬六合。”此“太一”仍为纯思辨意义上的概念,但是在社会思辨能力还不够发达,知识分类还不够明显的情况下,过于动态的描述,以及它的广为人知,使得“太一”一词极容易被人理解为具有神格。此外,星相学家在战国秦汉时期陡然兴起,他们除了神话人物外,还将一些祭名、自然现象和哲学名词也编入星系,如“五行”、“摄提”、“五括”等等,“太一”也赫然在其间,《史记·天官书》云“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即星相学家的产物,“太一”由此而有可能成为至尊神。但此时之“太一”仍没有具体的神格,如《史记·秦本纪》载王绾等奏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此泰皇即相当于人皇,《封禅书》作“天一、地一、太一”;“天皇”、“天一”等名号显然得之于当时人的想象,并无具体神格可言,则“泰皇”、“太一”何能例外。及至汉武帝时,专制统治趋于稳定,从理论上不允许五帝并立,恰巧亳人谬忌奏祠太一方,曰:“天神贵者太一,太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太一东南郊,用太牢,七日,为坛开八通之鬼道。”(《史记·封禅书》)武帝依奏,太一遂成为至尊神。从当时的思维方式来看,“太一”由形容词而哲学概念、而星相、而上帝,也是“太一”本身的内涵和逻辑发展的必然,故并无人提出异议。


由此可知,《九歌》中的“太一”不可能拥有具体的神格,“太一”一词也不可能是自夏启流传下来的。“太一”被附在“东皇”之后,用的是它的“至大无外”的本意,也可以理解为“至尊”、“至上”,其实是为了尊崇、形容“东皇”的,它只有修辞上的意义,而无神话学的意义。老、庄都是楚人,故楚人对“太一”一词必是很熟悉的,后世传播者或整理者,也可能是屈原,为了突出“东皇”的地位而加上“太一”一词。所以,要了解“东皇太一”的神格,主要应考虑“东皇”二字。


舜之所以被称为“东皇”,首先就是由于舜是东夷之人而入主中原的。


《史记·五帝本纪》言舜为黄帝第九代孙,古今学者,如罗泌作《路史》、崔述作《唐虞考信录》等都辨其为非,可置之不论。从现有史料来看,可以将舜的世系追踪到虞幕,《左传·昭公八年》云:“自幕至于瞽瞍,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置德于遂。”汉代刘耽《吕梁碑》谓“颛顼生幕,幕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乔牛,乔牛生瞽瞍”,则将颛顼视为舜祖;而《国语·鲁语上》云:“幕,能师颛顼者也,有虞氏报焉。”则以为虞幕与颛顼同时,故颛顼不可能为舜祖。有虞氏名号亦从虞幕而来,《国语·郑语》曰:“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物生者也。”此“听风”当是先人以风向辨时授时之意,东方季风明显,“听风”当自东方部落始,故东夷部落多有以风为图腾而姓风者。《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皞与有济之祀。”何光岳先生据此推断说:“所谓‘能听协风’,即能够使鸟夷各族的风部落听从指挥,则虞幕为鸟夷联盟部落酋长无疑。”(注:参见何光岳:《东夷源流史》,134页,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0。)这是极有见地的。舜祖为东夷人,舜亦然。《孟子·离娄下》云:“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诸冯,传说在今山东菏泽县南五十里。据刘藻《曹州府志》卷四《舆地志》记载:“姚墟在濮州东南九十里,《援神契》曰:‘舜生姚墟。’应劭曰:‘姚墟与雷泽相近,后世称为姚城。’”(注:何光岳:《东夷源流史》,167页,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0。)濮州即今之河南濮阳,在菏泽西北不远,则姚墟即诸冯。《墨子·尚贤中》云:“古者舜耕历山,陶河濒,渔雷泽,尧得之服泽之阳,举以为天子。”据《曹州府志》载:“雷泽城,在(濮)州东南六十里,本汉成阳故城,古之郕伯国也。”则雷泽城在诸冯之北;《清一统志》卷一四四曹州府引《水经注》云:“雷泽西南十里许有小山,孤立峻上,亭亭杰峙,谓之历山。”朱启凤作《辞通》以为服泽即孟子之负夏,因负、服同音,泽古写为,夏为之误。(注:朱起凤:《辞通》,256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负夏或为小湖,故又称夏泽,《尚书·禹贡》言“雷、夏既泽”,当是雷泽与夏泽紧连,今人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战国·齐鲁宋)》于菏泽北绘“雷夏泽”,与历山相连,当是根据以上证据。今河南省最东边与山东省交界处之虞城县,秦汉时名虞县,通常被认为是有虞氏故地,也与上所说舜之故地相近。由此可知,舜早年活动的地方集中于今山东之西部,为东夷之地,则舜为东夷之人已无可怀疑。此后舜势力渐大,迁往中原,都蒲坂,再南下,一些地名也随之而他移,给后人正确辨别舜的发祥地带来不少麻烦,如《读史方舆纪要》就误以为舜生于山西垣曲县东北五十里之诸冯山。


舜的身份既为东夷之人,其入主中原后自然受到了很多部落的强烈的抵制,其中就有鲧、共工、三苗、驩兜等,舜在铲除了敌对势力后,举用了皋陶、伯夷、夔、益等东夷族众,终于奠定了东夷在中原的统治地位。因此,属于中原部落的禹或质受命为舜作九招之祭祀礼乐时,理所当然要尊崇其为“东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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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有学者据“东皇”之方位特征,指出“东皇太一”实是春神之化身。此论不为无据,因为中国上古的节令概念实得之于季候风,亦即风向的变化,此种思维影响至为深远,后世之五行相配观念即由此而产生。因此,上古之春神通常由东方神统属或替代。如《礼记·月令》云:“孟春之月……其帝大昊,其神句芒。”大昊是东方部落或部落首领的名称,实为东方之神,《尚书大传·洪范》云:“东方之极,自碣石东至日出榑木之野,帝太皞神句芒司之。”如此,则《九歌》之“东皇”被认为是春神完全有可能。下面将对此作进一步的论证,以发凡“东皇”以及《九歌》的祭祀功能和神话学意义,并为“东皇舜说”提供更进一步的证据。


在传说中帝舜、帝喾、帝俊常常交织在一起,《山海经》特多其例,郭璞作注时就径称“俊亦舜字假借音也”,今人袁珂的《山海经校注》亦以三例以证舜即帝俊:


《大荒南经》“帝俊妻娥皇”同于舜妻娥皇,其据一也。《海内经》“帝俊生三身,三身生义均”,义均即舜子商均[《路史·后纪十一》:“女罃(女英)生义均,义均封于商,是为商均。”说虽晚出,要当亦有所本],其据二也。《大荒北经》云:“(卫)丘方圆三百里,丘南帝俊竹林在焉,大可为舟。”而舜二妃亦有关于竹之神话传说,其据三也。(注:袁珂:《山海经校注》,34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此外,郭沫若作《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谓帝俊之妻娥皇、羲和、常羲,即《大戴礼祀·帝系》之舜妻女匽。《列女传》之女英,“古音英常同在阳部,匽与羲仪则歌元阴阳对转,是则帝俊与帝舜写为一人。”(注: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2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而王国维则根据《山海经》所记帝俊事迹证其为帝喾,《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


《大荒车经》曰:“帝俊生仲容”,《南经》曰:“帝俊生季厘”,是即《左氏传》之“仲熊”、“季貍”,所谓“高辛氏之才子”也。《海内经》曰“帝俊有子八人,实始为歌舞。”即《左氏传》所谓“有才子八人”也。《大荒西经》:“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又《传记》(按:即《帝王世纪》)所云“帝喾次妃诹訾氏女曰常仪,生帝挚”者是也。(注:王国维:《观堂集林》,412~413页。)


是帝俊在传说中又时常等同于帝喾。因此,帝舜在有些时候又和帝喾不能分别,如《礼记·祭法》云:“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而《国语·鲁语》则云:“殷人禘舜而祖契。”郭沫若先生又补充楚辞二例以说明帝舜为帝喾,并据上文诸说得出结论曰:“其在殷人则只知有上帝=帝俊=帝舜=帝喾=高祖夒而已。……由高祖夒一人乃化为帝俊、帝舜、帝喾三人。”(注: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226页。)


据上所论,则可判断帝舜即是帝俊或帝喾。然而奇怪的是,它的反证同时也存在,就是说也有充足的理由可以认定此三者并非一人,如徐旭生先生作《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就仍举《山海经》之例以证其非,同样使人信服。(注: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67~72页。)因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舜并不就是帝俊或帝喾,三者各有其人,但舜在传说中却经常地、部分地和后二者相混,而这一现象显然不是偶然的,其中有着某种内在的规律。


那么如何解释这一现象呢?首先必须明白的是,这一现象不是一个历史或史料方面的问题,它应该是一个神话学的问题。


东方民族以鸟或风为图腾,后来此二者在神话中统一于“凤”之上,故中国凤鸟神话甚为发达,东方民族的主神应该是鸟形的。因此,其传说中的人物如太昊,《山海经·海内经》就说他生有“咸鸟”;在神话谱系中紧接其后的少皞,在其立位之时,“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左传·昭公十七年》);至于受到后人公认的东方大神句芒,其形象为“鸟身,人面”(《山海经·海外东经》)或“鸟身,素服,玄纯,面状正方”(《墨子·明鬼篇》);甚至远到商代的王亥,《山海经·大荒东经》载其“两手操鸟,方食其头”。这种现象如何解释呢?文化人类学家在搜集了大量原始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了“互渗”的概念,认为,在原始人的思维或曰神话思维中,他们会自觉认同于本族的图腾或其他神圣之物,有时甚至不能分别自己和所信奉的神物,这就是“互渗”。(注:参见[法]列维布留尔:《互渗律》,见《原始思维》。)以上材料显示,在先民眼里,东方部落酋长如太皞、少昊,甚至王亥也都与自己的鸟图腾发生了“互渗”,从而在后人的眼里,他们都成了鸟形东方大神。也就是说,在神话时代,这一东方大神并不是唯一的,它的神性在不同的时代可能由不同的人物分享。这些拥有东方大神神性的人,一般说来都是历代的部落酋长,他们在生前拥有祭祀部落主神的特权,因此他们在某些时候成了大神的代言人,或干脆就是大神本身。另一种原因可能是,他们在死后享受着后代的祭祀,并在神话传说中逐渐等同于东方大神,这与他们生前在人间的地位相应,因此,他们在传说中也有了前任大神的各种特征。


明乎此,我们再来看上文提到的喾、俊,他们显然也是不同时期的东方部落酋长,但在传说中他们也是东方大神。《初学记》引《帝王世纪》云:“帝喾生而神异,自言其名曰夋。”夋即帝俊之“俊”,俊之本意或为鸟,或为风。《山海经·大荒东经》:“东方曰折,来风曰俊。”《夏小正》:“正月,时有俊风。”四方风名在甲骨文中亦有表现,“风”被写作“凤”,甲骨文学家认为“风”义假借鸟形之“凤”来表达。此实是误解,风为一种常见而极为重要之自然现象,应该首先在文字中得到体现,不该假借一种鸟名。事实上,在商代或更早的时候,在人们的意识中,风不仅是一种自然现象,还带有神圣的意味,尤其是东方部落所认识的季风,它在指导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被看作是一种神示或干脆就是神。于是,在东方鸟图腾部落中,风就和神圣之凤合为一体了。甲骨文“帝使凤”,按当时人的理解,说的既是神鸟,又是风,它们同是天帝的使者,并无区分它们的必要,这是符合原始思维的规则的。因此,“来风曰俊”也就是“来凤曰俊”,“夋”或“俊”是风名和鸟名的混合体。王逸注《楚辞·九叹·远游》之“从玄鹤与鹪明”云:“鹪明,俊鸟也。”俊鸟又作鵕鸟、,《山海经·西山经》云:“鼓亦化为鵕鸟。”是说帝俊之名实含有东方鸟图腾和风图腾意味,也就是说,帝俊、帝喾亦曾被认为鸟形东方大神之化身。那么,当帝舜亦被认为是东方大神之时,在传说中他和与其前后为神的帝俊、帝喾发生“互渗”关系,就不难理解了,帝舜和他们在很多神迹上的相同,即是这种“互渗”的体现。不仅如此,舜还直接和鸟图腾之间发生“互渗”,在《山海经》、《尚书·益稷》等中,舜的出现通常和凤联系在一起,王嘉《拾遗记》卷一载:“舜葬苍梧之野,有鸟如丹雀,自丹洲而来,吐五色之气,氤氲如云,……此鸟能反形变色,集于峻林之上,在木则为禽,行地则为兽,变化无常。”如此,则舜领有东方大神之神格是毫无疑问的。


舜既和他的祖先太昊、句芒一样拥有神鸟的特征,并且和先代的东方大神俊、喾有了互渗的关系,也就是说,舜的事迹已经被认同为东方大神之神迹,被后人认为是东方大神,那么,以“东皇”的名义祭祀舜,并且也只有舜才能在沅湘之间领有“东皇”的神格,就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了。同样,由于东方在原始思维中还兼有春天的含义,“舜”之为训,“草也……蔓地连华”(《说文解字》),正如“重华”之名一样,皆是春天之象征,故亦可称舜为春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