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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楚辞作为一种文化因素


悲剧意识是宗教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本在西方通行的宗教心理学教材认为,宗教意识的本质首先当归于“生存的焦虑”,也就是对现实生活苦难的感受,作者在列举了一些流行的观念后说,不论我们是否认真思索过这些观点,我们都体验到我们有时无法应付某些很重要的局面。有时候,一些令人不愉快的感觉--压抑、恐惧、紧张、嫉妒--常常困扰着我们。而像战争、死亡、失败、饥饿和疾病这类事情则提醒着我们,对于我们生命和满足的一些主要威胁,我们通常是无能为力的。……保罗·蒂里希总结了宗教描述过并为人们体验过的主要几种生存的焦虑:无法避免死亡的忧虑,对生命的无意义和无目的的恐惧,以及对于我们自身行为后果的关注。他在另一本书中说,“正是这种存在的有限性驱使我们提出了上帝这个问题”(注:[美]玛丽·乔·梅多、理查德·德·卡霍:《宗教心理学》,4~5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


显然,宗教的产生与人类的悲剧感受有关。从楚辞中我们也可能确证这一点。屈原由于感受到了“生存的焦虑”,才有意无意地投入了原始宗教,并且作为一个信仰者,接受神的安慰:


在信仰者看来,人类的不幸境遇,乃是由于人们疏远了那个创造的和光明的宇宙力量,而这个宇宙力量则是至善、安宁、健康与真理的源泉。在世界陷于软弱、罪恶与不和谐的情形下,人类的努力总是单薄而脆弱的。……行善、寻求真理以及使这些最高尚的努力变得尽善尽美,总是被贪婪、错觉与软弱所弥盖或压抑。所以要解脱生活的苦难,只能来自个人与某种完全不同的实体(神圣或至善)牢固地结合在一起。(注:[美]斯特伦:《人与神--宗教生活的理解》,3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


当代新儒家的主要代表牟宗三先生认为,由于中国古代天灾人祸不过分深重,儒家没有恐惧意识,因此在中国没有产生上帝的观念。(注:参见牟宗三:《中国哲学的特质》,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2。)这种观点的立足点显然是错误的,对苦难的意识在儒家和道家思想中都有一定的地位。但在儒家的思想中确实缺少宗教意识,那是因为他们希望泯灭悲剧意识,压抑悲剧意识,因此,才没有可能发展宗教观念。


但楚辞由于有宗教的支持,把苦难意识上升为一种悲剧体验,并突出地挥洒了这种悲剧意识,使得悲剧意识成为楚辞文化的一个最主要的特色。除了《九歌》着力渲染那种来自生命深处的悲剧感外,《离骚》中的三段式结构每一段中都将那种无可解脱的现实之悲推到极致:“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这种文辞在全诗中到处都是,而这里所透露的巨大的悲愤,既是对现实的深刻认识,也是一股无法消解的激情。这种悲剧意识是无法摆脱的。三段式的结构使这种悲剧激情循环往复,像一个无法挣脱的漩涡,使得《离骚》充满了这种难以自拔的悲剧情绪。而如下的一些诗句则体现了屈原对悲剧感的自觉的执著:“余固知謇謇之为患兮,忍而不能舍也。”“苟余情其信姱以练要兮,长顑颔亦何伤。”“怀朕情而不发兮,余焉能忍而与此终古。”对悲剧感的自觉执著,是悲剧意识的主要表现。这也是它不同于中原文化之处。


一个民族不能没有悲剧意识,因为悲剧意识体现了一个民族把握现实的深刻程度;而且对悲剧性的执著与否,体现了一个民族是否具有坚韧的毅力。因此,悲剧精神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是一个民族生命力的象征。不仅因为“悲剧像宗教和哲学一样,深切地关注恶、神的正义与人的责任等等问题”,而且,“(悲剧)唤起不同寻常的生命力来应付不同寻常的情境。它使我们有力量去完成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难希望可以完成的艰巨任务。……我们在理想中或多或少不自觉地把自己与普罗米修斯、俄狄浦斯以及类似的巨人般的人物等同起来,用崇高的力量去斗争,哪怕面对彻底的毁灭或可怕的死,也不屈服”(注:朱光潜:《悲剧心理学》,91、259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显然,悲剧意识在一个文化中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但表现了民族文化的深度,也是一个民族能否应付自然、社会的挑战的一个标志。


中国文化中不能没有这种悲剧精神,而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却没有给自觉的悲剧意识留下空间,因此,楚辞的悲剧精神恰好补充了中原文化的不足。后世可称得上是悲剧诗人的,几乎没有不受楚辞影响的,如曹植、李贺、李商隐、秦观、纳兰性德等等,尤其是那部标志着中国文学高峰的著名悲剧杰作--《红楼梦》,我们都可以从中看到楚辞的悲剧精神的影子,那种对悲剧的自觉体验,对悲剧体验的一往情深,使得中国文化在温柔敦厚和放任自然之外,具有了另一种沉重而冷峻的凄艳色彩。它使中国文化增加了分量,增加了魅力。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说:“它始终渗透着深刻的命运感,然而从不畏缩和颓丧;它赞扬艰苦的努力和英勇的反抗。它恰恰在描绘人的渺小无力的同时,表现人的伟大和崇高。悲剧毫无疑问带有悲观和忧郁的色彩,然而它又以深刻的真理、壮丽的诗情和英雄的格调使我们深受鼓舞。它从刺丛之中为我们摘取美丽的玫瑰。”(注:朱光潜:《悲剧心理学》,261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当然,诗人们都是主动选择楚辞文化中的悲剧性,反映了中原文化原本就具有苦难意识。但楚辞文化使这种意识具有了切实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并上升为悲剧意识。这是楚辞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又一重要的贡献。


可以说,楚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非常广泛而深刻的意义。


首先,楚辞作为一个独立的文化形态,显示了文化在过渡状态之中文化因素的互相渗透和选择的某些规律。楚辞对巫术宗教的自觉保存,在不同方面为社会个体保留了一间遮风挡雨的温馨小屋。换句话说,屈原自觉地强调和选择了原始文化中的审美功能,并将它和理性精神完美地结合起来,这对人类的文化建设具有启示性;尤其是在“祛魅”文化已经愈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的时候,研究楚辞文化对我们更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楚辞以其难以抵御的魅力和极大的感染力,在儒家文化中争得一席之地,从而使中国文化在它的深处保留了宗教原型,为社会个体保留了一个精神的家园,并且使得中国文化包容了个性精神和悲剧品质,成为一种意蕴丰富而深厚的文化。因此,楚辞文化在中国文化史上具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