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集团发生的文化机制
中国古代的文人集团发生于先秦时代。文人集团的发生,绝不仅仅基于某一种或某几种社会因素,而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是先秦时代总体文化机制的能动的产物。文人集团的发生与先秦时代的社会文化条件之间,存在着极其错综复杂的关系,就像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1820—1895)所说的:“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1]正是先秦时代的社会文化“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孕育和诞生了文人集团的原始形态。
文人集团的原始形态,即诸子百家的学术派别。作为诸子百家学派发生的文化机制,有两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在文化背景上,从学在官府到学在私家的剧变;在文化主体上,士阶层的崛起。诸子百家学派的产生,既是私学兴起的必然结果,也是士阶层群体自觉的集中表现。实际上,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种类型的文人集团的出现,都同学术的独立自尊和文人的群体自觉息息相关,这也许就是对文人集团原始形态的剖析所足以提供的文化意义吧。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37卷,46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