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二章最后一段到第四章第一段,亚里士多德又批判柏拉图学派认为“数”是分离独立存在的学说,其内容基本和第十三卷第二、三章相同。罗斯认为,这一点可以说明:第十三卷和第十四卷不是同一篇系统的著作,可能是两篇各自独立的论文,所以内容有相同之处,现在主要根据罗斯的提要,简单介绍其内容。
亚里士多德说,我们现在要注意的问题是关于“数”的存在的问题。相信“理念”的人是为事物的存在提供了原因,因为他们认为“理念”是别的事物存在的原因。他又分别谈到各种不同的学说。(一)那些看到“理念”的困难而主张数学的数的人(指斯潘雪浦),为什么我们要相信他们的说法,相信有这样的数存在?并且,这样的数对别的事物有什么用处呢?他们并不认为数是别的事物的原因,(毋宁说他们认为数是自己存在的东西),我们也看不出数是别的事物的原因。为什么要相信有这样的数呢?(注:1090a2—15。)
第三章开始,亚里士多德说到(二)那些相信“理念”存在,并且认为“理念”就是“数”的人(指柏拉图)。他们是从具体实例中找出一个分离的词(“理念”),又以它的“一”来解释“数”的存在,但是他们的结论是不明确的,我们不能因此承认“数”的存在。(三)至于毕达哥拉斯学派,他们看到感觉事物有许多数的属性,因而认为实在事物是由“数”组成的,只是他们所说的数不是分离的“数”。(四)那些认为只有数学的数存在的人(指斯潘雪浦),他们只是竭力主张可感觉的事物不是科学研究的题目,但我们认为可感觉的事物是科学研究的题目。显然,数学的对象是不能像他们说的那样和可感觉的事物分离存在的,如果分离存在,数学的对象就不是物体的属性了。亚里士多德又说,毕达哥拉斯学派在不主张分离这点上,是不会遭到反驳的;但他们认为自然物体是由“数”组成的,就是有轻重的(具体的)物体是由没有轻重的东西(抽象的“数”)组成的,看来他们是在说另一个天体,而不是我们可看到的这个天体。但是那些认为“数”是分离的人(指柏拉图学派)认为“数”既是存在的又是分离的,数学公理对于可感觉的事物是不真的,只对于灵魂有用。(“数”既是和可感觉的事物分离,因此数学公理对可感觉的事物也是没有用的,只对理性灵魂有用。)那么,上述困难又要发生了,“数”就不是具体事物的属性了。(注:1090a16—b5。)
还有些人,他们看到点是线的极限,线是面的极限,面是体的极限,从而认为有点、线、面这类实在的东西。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1)这些只是极限,不是本体。即使走路、运动也都有个限制,难道这也是本体吗?(2)即使它们是本体,也只能是这个世界上我们可感觉到的事物的本体,它们如何能与可感觉的事物分离存在呢?(注:1090b5—13。)
如果我们是不容易满足的,则还可以究问:关于一切数和数学对象,照他们的说法,是有在先的和在后的关系。比如,数是关于空间的度量,空间的度量又先于可感觉的事物。这种先后有什么关系呢?事实上,如果数不存在,空间的度量还会存在;如果空间度量不存在,可感觉事物还会存在。(注:1090b13—20。)——这就是说,从逻辑上讲,事物由空间度量组成,空间度量又由数组成,在后的由在先的组成;可是在事实上,具体事物是自己存在的,它们并不需要以空间度量和数为存在的原因。
亚里士多德说,那些相信“理念”的人(指色诺克拉底)似乎可以避免这种困难。因为他们认为空间度量是由质料和“数”组成的,线是由2这个数组成的,面是由3这个数组成的,体是由4这个数组成的。(他们可以用任何别的数,也没有什么不同。)但是,这些度量是不是“理念”?它们以什么方式存在?它们对事物有什么作用?正像数学对象对事物没有什么作用一样,它们对事物也没有什么作用。这些思想家的错误,在于想将数学对象和“理念”统一起来。(注:1090b20—32。)
而那个第一个假定有两种数——“理念的数”和数学的数——的人(指柏拉图),他说不清数学的数是如何存在,又是由什么东西组成的。他将数学的数摆在“理念的数”和可感觉的数的中间,就是有三种数:“理念的数”、数学的数和可感觉的数(我们看到的三个人、四块石头等)。但是,(1)如果数学的数是由大和小组成的,它就和“理念的数”相同了,他认为空间度量就是由某种大和小组成的。既然都是由大和小组成的,怎么能区别这些不同的数呢?(2)如果不是由大和小,而是由某些别的要素组成的,那么,他就要在大和小以外提出许多别的要素来了。而且,如果这两种数的原则都是“一”,“一”是它们共同的本原,那么,我们就要研究如何由“一”生成为许多事物,而按照他的说法,数是由“一”和“不定的二”组成的。(注:1090b32—1091a5。)“一”和“不定的二”如何能组成这些不同的数呢?
最后,亚里士多德嘲笑他们,说他们的理论都是荒谬的,是自相矛盾的,都像西蒙尼德的“冗长的废话”,是奴隶们制造出来,是人们不能正当地说出来的。他说,“大和小”看来都要起来反抗了,因为除了使“一”加倍以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产生“数”了。(注:1091a5—12。)——这里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对于柏拉图学派的蔑视,嘲笑他们说的不过是“冗长的废话”,所谓“大和小”、“不定的二”等等,不过就是将“一”加倍而已。
下面,亚里士多德又讲到永恒的事物是否生成的问题。第二章开始时(注:指1088b14—35。)讨论过这个问题。在那里,他认为永恒的事物都是现实的,不是潜能的,因为潜能就是能存在又能不存在的,它不能是永恒的。所以,他认为永恒的事物不是由要素组成的。现在,他也认为永恒的事物不是生成的,说它们生成乃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接着说,无疑地,毕达哥拉斯学派是认为“一”是由面、体、种子、要素等构成的,一旦无限被构成时,它立刻就被这些限制的东西所限制了。那样,它就不再是无限了。但是他立即说,因为毕达哥拉斯学派讲的是自然世界的构成,是属于物理学的理论,与我们现在的研究无关。我们现在要研究的乃是不变的事物的原则,是要研究不变的“数”的生成问题。(注:1091a12—22。)
但接着他又谈到柏拉图学派的思想,说他们认为奇数不是生成的,那就是说,偶数是生成的。他们认为偶数最初是从“不等”——即大和小——生成的,大和小变得相等时,即成为偶数。那么,在它们变成相等以前,它们就是不等了;如果它们总是相等的,在它们以前就没有不等。所以他们实际上只是看到了奇数和偶数的性质,并没有能说明它们的生成。(注:1091a23—29。)
所有这些议论,都是针对当时柏拉图学派的具体的学说的,而且对每个问题都只谈了一点,没有系统阐述,因此,我们也不能解释它们。我们只能在这些问题中看到当时对于数的种种矛盾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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