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的心脏一阵狂跳。他环顾车内,封闭的车厢开始让他感到恐惧。他头一回感到偏执的猜疑在刺激大脑。他心神不宁,开始考虑各种可能。如果这具女尸符合人偶师案件的所有特征,那么一定是丘奇杀害了她。如果真是丘奇杀害了她,而丘奇已经死了,那么又是谁往好莱坞分局的前台送去了字条?
他直起身子,第一次从头到脚完整地观察尸体,它赤裸、萎缩,已被人遗忘。他很想知道混凝土里还有没有别的尸体等着被发现。
“拉上吧。”他告诉萨凯。
“是他,没错吧?是人偶师。”
博斯没有回答。他跳下面包车,拉开工作服的拉链想透透气。
“嘿,博斯。”萨凯从车里喊道,“我有些好奇,你们怎么找到这儿的?如果人偶师已经死了,是谁告诉了你们藏尸地点?”
博斯没有回答这几个问题。他慢慢地走回防水布下面。其他人好像还没找到取出混凝土块的办法。埃德加站在外围,生怕弄脏衣服。博斯向他和庞兹打了个手势,三人聚到壕沟左侧的一个角落,以免谈话被人听见。
“怎么样?”庞兹问,“有什么收获?”
“看起来像丘奇干的。”博斯说。
“该死!”埃德加说。
“你怎么能确定?”庞兹问。
“就我所见,符合人偶师的所有作案特征,包括他的签名,就在那儿。”
“什么签名?”埃德加问。
“脚趾上的白色十字架。我们在查案时隐瞒了这点,以防记者报道出去。”
“会不会是模仿犯?”埃德加满怀希望地问。
“有可能。结案前我们一直没有公布白色十字架这个细节,结案后《时报》的布雷默写了本书讲这个案子,书里提到过。”
“所以我们遇到了一个模仿犯。”庞兹宣布。
“这完全取决于死者的死亡时间。”博斯说,“布雷默的书是在丘奇死后一年出版的,如果死者的死亡时间是在书出版之后,可能真遇到了模仿犯;如果在书出版前,她就已经被埋进了混凝土,那我就不知道了……”
“见鬼!”埃德加说。
博斯思考了一会儿,又说:“有好几种可能。可能是模仿犯,可能丘奇有个我们从未见过的帮凶,也可能……我杀错人了。也许写字条的人说的是对的。”
这句话一说出口,所有人都沉默了。大家都在回避这个想法,就像行人小心翼翼地避开人行道上的狗屎。
“字条在哪儿?”最后,博斯问庞兹。
“在我车上,我一会儿拿给你。你说他可能有个帮凶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如果人真是丘奇杀的,那字条从哪儿来?丘奇已经死了,只可能还有别人知道丘奇藏尸的地方。如果是这样,那这个人又是谁?是帮凶?难道丘奇有个我们不曾知道的搭档?”
“记得‘山腰绞杀者’吗?”埃德加问,“最后查明其实是‘山腰绞杀二人组’,是两个人,一对杀害年轻女人的表兄弟。”
庞兹后退一步,摇了摇头,仿佛要逃避一个让他事业受阻的案子。“会不会是钱德勒干的,那个律师?”庞兹问,“也许丘奇的老婆知道藏尸地点,她告诉了钱德勒,钱德勒策划了这个阴谋,她模仿人偶师写了字条,放到警察局前台,好让你输掉官司。”
博斯把他的话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这个猜想似乎能说得通,可他马上就看出了一个破绽,让一切又变得不合情理。
“可是丘奇为什么埋葬一些尸体,又把另外的一些留在外面?我记得帮专案组分析的心理学家说,丘奇是在故意展示受害者,他爱出风头。到后来,在杀害了第七名受害者后,他开始给我们和报社送字条。他留着一些尸体故意让我们发现,又把其他尸体埋进混凝土,这说不通啊。”
“是啊。”庞兹说。
“我觉得像模仿犯。”埃德加说。
“可他为什么模仿所有作案手法,包括那个签名,却又把尸体埋起来?”博斯问。
博斯不是真的要问他们,这个问题他必须自己回答。三人在沉默中伫立良久,都开始觉得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真正的人偶师还活着。
“不管是谁干的,为什么要送字条?”庞兹看上去非常焦虑,“他都已经脱身了,为什么要给我们送字条?”
“因为他想引起关注,”博斯说,“就像人偶师和我即将引发关注的官司一样。”
这回他们沉默的时间更长了。
最后,博斯说:“关键在于确定死者的身份,弄清她被埋在地下多久了,然后或许我们就能找到答案了。”
“我们该怎么做?”埃德加问。
“我告诉你们怎么做。”庞兹说,“我们别跟任何人说这事,现在还不行,得等我们完全有把握了再说。先等验尸结果,确认死者身份。等我们弄清死者的死亡时间,查明她失踪前在干什么,我们再——我再告诉大家朝哪个方向调查。同时,什么都别说出去。如果这件事被人误解,将对我们非常不利。媒体已经来了,我去应付他们。你俩都别说话,明白了吗?”
博斯和埃德加点点头,庞兹转身缓缓穿过废墟,朝着一群记者和摄像师走去。他们聚集在警员拉起的黄色警戒线外。博斯和埃德加看着庞兹离开,沉默了一会儿。
“我希望他知道该跟媒体说些什么。”埃德加说。
“他看上去很有把握,不是吗?”博斯回答。
“嗯,是啊。”
博斯回到壕沟旁,埃德加跟在他身后。“死者留在混凝土上的压痕,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钻工认为没法移动。他们说拌混凝土的人水放多了,沙也太细。就像石膏,如果我们把整块混凝土板抬起来,它会被自身的重量压碎。”
“然后呢?”
“多诺万正在拌石膏,他打算做个面部模型。至于她的手,目前只剩左手保存完好,右手被我们挖坏了。多诺万会用硅橡胶试试,他说运气好的话能拓出指纹。”
博斯点点头,看了会儿远处正在回答记者提问的庞兹,发现了这一天唯一好笑的事——庞兹正在镜头前接受采访,显然没有哪位记者提醒过他额头上有块污渍。博斯点燃一根烟,又转向埃德加。“听说这地方以前是用来出租的储藏室?”
“是的,房主刚刚还在这儿,说这里以前被隔成了好几间储藏室,都是单间。人偶师,呃,那个凶手,不管他妈的是谁,都可以租一间,干他想干的勾当。唯一的问题是砸碎地面时会弄出声响,可能是夜里干的,房主说晚上一般不会有人来。每个租户都有巷口那个大门的钥匙,凶手可以夜里来藏尸。”
下一个问题非常明显,所以不等博斯提问,埃德加就说:“房主没法给我们提供租户的名单,至少不能确定,记录在大火中烧毁了。他投保的保险公司受理了大部分租户的索赔,那份名单我们能拿到,但是有好几个租户在暴乱后没有提出索赔,也没联系过房主。他也记不住所有名字,哪怕凶手真是其中一个,也可能用了假名。要是我租一间房子,在地上凿洞埋尸,我一定不会报上真名。”
博斯点点头,看了下手表,他必须赶回去了。这时他才感觉到饿,但恐怕已经没时间吃东西了。他低头看了眼壕沟,发现新旧混凝土层之间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旧的混凝土颜色偏白,埋着女尸的混凝土是深灰色。他看见壕沟底部一个灰土块里嵌着一片红色的纸。他跳进壕沟,捡起棒球大小的土块,在旧混凝土板上敲碎,取出了纸片,那是一个空的、皱巴巴的万宝路烟盒。埃德加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一个塑料证物袋,打开让他把烟盒放了进去。
“一定是和尸体一起埋进去的。”埃德加说,“好眼力。”
博斯爬出壕沟,又看了眼手表,真的得走了。
他把工作服扔进后备厢,又点了根烟,然后站在自己那辆随想曲旁边,望着庞兹召开他一贯擅长的即兴新闻发布会。从摄像机和记者们昂贵的衣服来看,大部分媒体来自电视台。博斯还看到了布雷默,就是《时报》的那个家伙,他就站在人群外围。博斯有一阵没看到他了。他长胖了,还留起了胡子。博斯知道他之所以站在外围,是在等电视台记者问完,再向庞兹甩出几个得费一番脑筋才能回答的敏感问题。
博斯抽着烟等了五分钟,庞兹才结束了发布会。他之所以冒着出庭迟到的风险,是为了马上看到那张字条。庞兹回答完了记者的问题,打了个手势示意博斯上他的车。博斯坐进副驾驶座,庞兹递过来字条的复印件。
博斯仔细研究了一会儿。字迹是潦草的印刷体,勉强可以辨认。可疑文件调查组的分析员说这种字体叫费城大写体,还说字迹往左倾斜是因为写字条的人用的是不常用的那只手,很可能是左撇子用右手写的。
报纸说审判刚开始
人偶师大案将宣判
博斯的子弹准又真
玩偶知道我的事业还没完
她躺在宾氏的地下
我的心在西大街歌唱
可惜博斯杀错了人
多年后我还在继续玩耍
博斯知道字体可以模仿,但这首诗里似乎有某种东西渗入了他的意识。和其他字条一样,蹩脚的押韵就像出自小学生之手,只有半文盲的水平却偏要用夸张的辞藻。博斯一阵慌乱,胸口仿佛被猛戳了一下。
是他,博斯心想。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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