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问题。”钱德勒乘胜追击,她的脸上泛出红光,“据你所知,诺曼·丘奇戴过任何款式的假发吗?”
“从没戴过。我认识他很多年了,一次也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他戴假发。”
凯斯法官把讯问证人的机会交给了贝尔克。贝尔克没有拿黄色拍纸簿,迈着沉重的步子走上了讲台。他显然已经被对手的逆转弄得心神不宁,竟然忘了说“再问几个问题”就直接发问了,试图挽回哪怕一点损失。
“你说你读过一本讲述人偶师案件的书,然后发现录像带的日期和其中一桩命案发生在同一天,是这样吧?”
“没错。”
“你有没有查过其他十桩命案的不在场证明?”
“没有,没查过。”
“那么维乔雷克先生,你提供不了任何别的证物,来排除你的多年好友在其他几桩命案中的嫌疑,而专案组的多位警官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对吧?”
“录像带能说明他们在所有案件上都撒了谎,你们的专案组——”
“你没有回答问题。”
“这就是我的回答,你非要我说的话,只要证明一个案子有问题,所有案子就都有问题。”
“我们没有问,维乔雷克先生。现在,呃,你说你从未见过诺曼·丘奇戴假发,对吧?”
“我是这么说的,没错。”
“你知道他租公寓的事吗?知道他是用假名租的吗?”
“不,我不知道。”
“关于这个朋友,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不是吗?”
“我想是的。”
“他既然有一间你不知道的公寓,那么你不知道他偶尔也戴假发,不是很自然吗?”
“我想是的。”
“现在,如果丘奇先生就是警方所说的凶手,按警方的说法,凶手使用了伪装,那么——”
“反对。”钱德勒说。
“公寓里有——”
“反对!”
“假发不也说得通吗?”
凯斯法官判定钱德勒的反对有效,因为贝尔克的问题只能得到推测性的答复。他还批评了贝尔克在钱德勒提出反对后继续讯问的行为。贝尔克坐回椅子上,汗珠从他的发际线周围渗出,顺着太阳穴滚落。
“这是你能力的上限了。”博斯低声说。贝尔克没理会博斯,掏出手绢擦了擦脸。
凯斯法官把录像带作为证物接收,然后宣布午休。等到陪审员离开审判室,一小群记者马上围到了钱德勒身边。看到这一幕,博斯明白案件最终的走向差不多已经定了。媒体总是跟着赢家走,不管是他们眼中的赢家还是最终的赢家,向赢家提问更容易一些。
“最好开始想点辙,博斯。”贝尔克说,“六个月前我们要是花五万美元接受和解就好了,从目前的事态来看,五万美元根本不算什么。”
博斯转过来看着他。他俩站在被告席后面的栏杆旁。“你也怀疑我,对吧?怀疑是我杀了他,再把所有罪名安到他头上?”
“跟我怎么想没关系,博斯。”
“去你妈的,贝尔克。”
“听我的,你最好想点辙。”
身躯壮硕的贝尔克在拥挤的人群中缓慢前行,朝审判室大门走去。布雷默和另一个记者凑了过去,被他挥手赶走了。博斯跟在贝尔克身后,也支走了两名记者,但布雷默大步跟了上来,随他一起来到走廊,走向扶梯。“听着,伙计,我的处境跟你一样。我写了本书,我也想知道有没有弄错人。”
博斯突然停住,布雷默差点撞到他背上。博斯仔细打量着这个记者,他大约三十五岁,体形肥胖,棕色的头发有变稀疏的倾向。和许多男人一样,为了转移对谢顶的注意力,他蓄了厚厚的胡子,反倒更显老态。博斯注意到布雷默衬衣的腋下已经被汗浸湿,他身上没有汗臭,但满嘴烟味。“听着,如果你觉得弄错了人,大可以再写本书,再赚几十万的版税。有没有弄错关你什么事?”
“我在市里可是有名声的,哈里。”
“我也一样。明天的报道你打算写什么?”
“我得写审判的进展。”
“可你还要出庭作证?这样做好吗,布雷默?”
“我不会作证。昨天她决定不传我当证人了。我只是要签一份协议。”
“什么协议?”
“让我保证我的书里写的都是真实、准确的信息,信息基本上都来源于警方知情人和其他公开记录。”
“说到知情人,昨天报道里提到的字条,是谁透露给你的?”
“哈里,我不能告诉你。每次你为我提供情报,我可都为你保密了。我不能说知情人是谁。”
“好吧,我知道。我还知道有人要陷害我。”博斯走上自动扶梯,缓缓下楼。
[1]原文为foundation,既可指“事实根据”,也可以指“化妆打底用的粉底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