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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博斯从被告席和原告席背后走过,经过陪审席走上证人席,审判室里静得如同死人的心。宣誓之后,他报出全名,书记员让他拼出来。


“H-I-E-R-O-N-Y-M-U-S B-O-S-C-H。”


然后法官把时间交给了贝尔克。


“简单介绍一下你自己,博斯警探,说说你的工作。”


“我当警察将近二十年,目前被委派到好莱坞分局的凶杀案调查组工作。在那之前——”


“为什么叫组?”


我的天,这都问的什么傻问题,博斯心想。“因为就像一个小组,用六张办公桌拼成一张大桌,每侧坐三名警探。一桌人从来就叫‘组’。”


“好吧,继续。”


“在被派去之前,我在抢劫凶杀调查处的凶杀案特别调查组工作了八年。在那之前,我在北好莱坞的凶杀案调查组和凡奈斯的抢劫盗窃调查组工作过。我还干过大概五年的巡警,基本上在好莱坞和威尔夏分局。”


贝尔克慢慢引导博斯回顾了他的工作经历,一直说到他加入人偶师专案组。讯问进行得缓慢又无聊——连博斯都觉得沉闷,虽然说的还是他自己的人生经历。回答问题时,他不时地瞥向陪审席,似乎只有少数几位陪审员在看他,注意力在他这儿。博斯有些紧张,掌心冒汗。他曾出庭作证不下于一百次,可都与这次不同,这次是为自己辩护。虽然审判室的冷气开得很足,他还是觉得燥热。


“那么专案组的办公地点在哪儿?”


“我们借用了好莱坞分局二楼的一间储藏室,那儿曾是放证物和卷宗的地方。我们租了一辆拖车,把东西临时挪到车上,就在那间屋子里办公。帕克中心还有一间办公室。我在值夜班的组,我们一般待在好莱坞分局。”


“你们离案发地点更近,是这样吧?”


“没错,我们觉得是。大多数受害者是在好莱坞的街上失踪的,大部分尸体最后也在这片区域被发现。”


“所以你们为了能对线索快速做出反应,才把办公地点设在案发区域的中心位置,是这样吗?”


“没错。”


“迪克西·麦奎因打电话报案的当晚,你怎么会接到电话?”


“她打了九一一,接线员向她了解了情况,然后把电话转到了好莱坞分局的专案组。”


“谁接的电话?”


“是我。”


“为什么是你?我记得你说过,你是夜班组的组长,难道没有接电话的专员吗?”


“有,我们有专员,但是那个电话打来时已经很晚了,所有人都下班了。我之所以在那儿,是因为我要上交最新的调查日志——每个周末都要上交。当时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我接了电话。”


“你去见那个女人时,为什么没叫后援?”


“她在电话里说得不够详细,让我觉得可能与案子无关。当时我们每天能接到十几个电话,没有一个是有用的。我必须承认,当我接到报案去见她时,并没抱什么希望。”


“好吧,警探,既然你是这么想的,那为什么还要去见她?记录一下她的报案信息不就好了?”


“主要原因是她说她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地址,说如果我开车带她去海珀利安街,她就能认出来。还有,从她的报案电话能听出一些真切的东西,明白吗?听上去的确有什么东西吓到了她,让她害怕。反正我要回家,所以我想不妨顺路验证一下。”


“说说你到海珀利安街之后发生了什么。”


“到了那儿,我们看见车库上方的公寓亮着灯,还看见一道人影从一扇窗户后面闪过,所以知道那个家伙还在里面。麦奎因女士就在那个时候告诉我,她在洗脸池下面的柜子里看见了化妆品。”


“这让你想到了什么?”


“很多东西。我马上警觉起来,因为我们从没在媒体上公布凶手拿走了受害者化妆品的细节。媒体只透露了凶手用受害者的化妆品给她们化妆,并没提到凶手还拿走了化妆品。所以当她说看到了男人收藏的化妆品,和案情完全吻合,我马上觉得她的报案有几分可信。”


博斯拿起纸杯喝了点水,那是之前法警帮他倒的。


“好吧,后来你是怎么做的?”贝尔克问。


“我忽然想到,从麦奎因报案到我接警后开车来到海珀利安街的这段时间,那个男人可能已经俘获了另一名受害者,我认为当时公寓里很可能有另一名受害者处在危险之中。于是我上去了,冲了进去。”


“你为什么不叫后援?”


“首先,我认为当时没工夫呼叫后援,连五分钟都不能等。如果那个男人俘获了另一个女人,五分钟后她可能已经没命了。其次,我没带对讲机,哪怕我想叫后援,也没法——”


“对讲机?”


“就是便携式无线电设备,警探执行任务时一般用它来联络,问题是对讲机数量有限,无法给所有人都配备。当时我是想回家,就没想着带,因为我要等到第二天晚上接班时才回警察局,要是我拿走一部,第二天白天执勤的警察就会少一部对讲机用。”


“你无法用对讲机呼叫后援,那怎么不用电话?”


“那儿是个住宅区,我倒是可以开车去找公用电话,或者敲邻居的门。可当时已是凌晨一点,我觉得没有人会马上给一个自称是警察的男人开门。时间才是关键问题。我觉得我没有时间,不得不独自上去。”


“后来发生了什么?”


“想到有人可能有危险,我没有敲门就举着枪闯了进去。”


“踢开了门?”


“是的。”


“你看到了什么?”


“首先,我自报身份,喊了一声‘警察’,往屋里走了几步。那是一个单间小公寓,我看见一名男子站在床边,后来确认他就是丘奇。那张床是一张展开的沙发床。”


“他在干什么?”


“他站在床边,没穿衣服。”


“你有没有看见其他人?”


“没有。”


“后来呢?”


“我大喊了几声‘别动’‘不许动’之类的话,又往屋里走了几步。起初他没动,接着他突然把手伸向床,在枕头下面摸索。我大喊‘别动’,可他还在继续。我看他胳膊的动作就像手里抓住了什么东西,而且开始从枕头底下拿出来。我开了一枪,击毙了他。”


“你觉得你离他有多远?”


“我离他二十英尺。房间很大,我们分别站在两头。”


“他马上就死了吗?”


“很快就死了。他倒在床上。后来的尸检证明,子弹从他的右臂下方射入——也就是他伸向枕头的那条胳膊——钻进胸腔,击中了心脏和两肺。”


“他倒下之后,你做了什么?”


“我靠近床边,检查他是否还活着。当时他还活着,所以我铐住了他。过了一会儿他死了,我拿起枕头,下面没有枪。”


“下面有什么?”


博斯转过头,直勾勾地盯着钱德勒,说:“真是个生命中的难解之谜,他伸手要拿的是一顶假发。”


钱德勒正在低头奋笔疾书,听到博斯的话马上停下来,抬起头,两人的眼神短暂地交会,钱德勒说:“法官大人,我反对。”


法官支持了钱德勒,宣布博斯“生命中的难解之谜”这一说法无效。贝尔克又问了几个跟枪击现场有关的问题,接着讯问转向对丘奇的调查。“你不再参与案件调查,是这样吗?”


“是的,按照惯例,他们安排我做些办公室工作,同时调查我在枪击事件中的行为。”


“那么,专案组对丘奇身份的调查结果你是否知情?”


“知道个大概。因为调查也有我的功劳,所以他们把结果告诉了我。”


“你知道些什么?”


“卫生间柜子里的化妆品属于九名受害者。”


“诺曼·丘奇杀害了那些女人,对此你可曾有过怀疑,或者听到其他调查员质疑?”


“对于其中九名受害者?我坚信不疑,从未怀疑过。”


“那么,博斯警探,你听过维乔雷克先生的证词,他说第十一名受害者雪琳·肯普遇害时,他正和丘奇先生在一起,作为证物展示的录像带你也看过,有没有引起你的怀疑?”


“的确引起了对案子的怀疑,但是雪琳·肯普不属于那九名受害者之列,丘奇的公寓里没有她的化妆品。我和专案组所有人都坚信杀害那九个女子的凶手就是丘奇。”


钱德勒反对博斯为专案组其他成员代言,法官认为反对有效。贝尔克换了个话题,他不想贸然谈论更多关于第七和第十一名受害者的事。他的策略是避免提及第二个杀人犯,把这个问题留给钱德勒,如果她想揪住这一点,会在交叉讯问时提出来。


“因为没有呼叫后援,你受到了处罚。你有没有觉得警察局处理不当?”


“不觉得。”


“为什么?”


“我解释过,我认为当时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那么做。哪怕要我再来一遍,哪怕知道结果是被调走,我也会做同样的选择,一定会。要是公寓里有另一个女子,另一名受害者,我能救她一命,也许还会晋升。”贝尔克没有马上问下一个问题,博斯继续说了下去。“我认为对我的调动是政治形势所迫。最后的结果是,我击毙了一个没有武器的人。至于他是不是连环杀手、是不是杀人狂,变得一点也不重要。更何况我还有过和上司——”


“你的回答已经够了——”


“争执的前科——”


“博斯警探!”


博斯打住了,他的观点已经说清楚了。


“所以你是说,对于发生在那间公寓里的事,你一点也不后悔,是这样吗?”


“不是,不是这样。”


这个回答显然让贝尔克吃了一惊,他低头看了看笔记。博斯的回答和他所期待的完全不同,他意识到讯问还得继续下去。“你后悔什么?”


“丘奇做了动作,引发了枪击。我除了做出反应,没有别的选择。我想阻止凶杀案,可也不想通过杀人来完成。最后演变成这个结果,是他耍的把戏。”


贝尔克对着麦克风长舒一口气,以示解脱,然后表示问完了。


凯斯法官宣布先休息十分钟,再进行交叉讯问。博斯回到被告席,贝尔克低声说进展不错。博斯没有回话。


“一会儿她交叉讯问时,一切顺其自然就可以了。只要你不出大的差错,我想我们就能赢。”


“她要是牵扯出模仿犯,展示字条,该怎么办?”


“我觉得她不会。她要真那么做,就是盲目行动。”


“不对,她不会盲目行动。警察局里有她的线人。有人向她透露过字条的事。”


“要是她提到字条,我就要求私下商议。”


这条对策看起来并不怎么高明。博斯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计算时间够不够出去抽一根。他决定还是算了,于是回到证人席。走过钱德勒身边时,她正在拍纸簿上写东西。“生命中的难解之谜。”她连头都没抬。


“是啊。”博斯也没回头看她。


他坐在证人席上等候,看见布雷默走了进来,后面跟着《每日新闻》的一个家伙和两个通讯社的记者。看来有人放出了消息,好戏即将上演。联邦法庭里不准带摄像机进入,于是有家电视台派来了一名素描画师。


博斯坐在证人席上看着钱德勒工作,心想她一定是在写问他的问题。德博拉·丘奇坐在她身旁,双臂交叉撑在桌上,始终回避博斯的目光。过了一分钟,休息室的门开了,陪审员陆续就座。接着凯斯法官走了出来。博斯做了个深呼吸,准备接受讯问,钱德勒拿着黄色拍纸簿走上讲台。“博斯先生。”她说,“你杀过几个人?”


贝尔克马上反对,提出私下商议。两位律师和法庭书记员聚到法官席后面,低声讨论了五分钟。博斯断断续续听到了几句,大部分是贝尔克的话,他的声音最大。他争辩说只有一次枪击存在争议——就是击毙丘奇——其他的枪击事件与本案无关。钱德勒说有关,因为能反映被告的心理状态。博斯听不见法官的回复,不过两位律师和书记员回到座位之后,法官宣布:“被告应回答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