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会想起……那激烈的撞毁声,以及骨头的碎裂声。
我不想再听第二次了。可是,当时发生的一切,一如字面,浸染了我的全身。
意外发生时,我在仪表盘的置物箱里。由于冲撞,我弹了出来,猛烈地撞上了副驾驶座,掉到底下去了。
事后,据我从那些警官那里听来的,整辆车的引擎盖都撞扁了,活像漫画里的猪鼻子。
车是马自达323,一如我主人的人品,朴素实在,很容易上手,主人也很爱惜它。他不是那种见异思迁,动辄就想换新车的人。
一年前,他死在成了他的棺材的车里,而且是不偏不倚地撞上立体停车场的水泥墙。
他开车时打瞌睡。事情发生在深夜,他正从女友住处回家。
是不是在女人那里奋战太久,太累了?
我记得一个中年警官一边勘察现场,一边这么说。
没错,他的确是奋战了,但是并非警官所说的那样。他在女朋友的住处时,一直费尽口舌安抚她。
你已经不喜欢我了,对不对?我就知道。最近,你变了……
女朋友泪流满面地说着这些话,无论我的主人怎么否认、发誓,她似乎都听不进去。
你想太多了。真的,我没有别的女人,我只有你一个!
我的主人一副快一起哭的样子,竭力劝女友。
不知道是否奏效了,他的女朋友总算止住泪水,擦干脸,与他四目相对。但是,对于我的主人“我今晚住这里好吗”的要求,却不肯允诺。
我想拿你的话当赌注。今晚让我一个人静静,我会好好想一想的。
接着她说“外头好像很冷”,要他喝了一杯热咖啡,让他回去了。
以老式的说法,这成了今生的永别。
我记得在撞上水泥墙的瞬间,我的主人用昏昏欲睡的声音喃喃地念着她的名字。
我记得在四周变成一片空白的冲击瞬间过后,我掉在座椅上时,他的手就垂在我旁边,而那只手以人类不可能有的角度从肩膀凸了出来。
接着,从我贴着座椅的那一侧,温热的液体一点点浸染上来。
那是我主人的血。
如今我身上依然残留着他的血。血迹在红褐色的绒革上形成一个醒目的形状。我也记得有人看到它时曾说:“哎呀,这好像心脏。”
而现在我在他的女朋友手中,她把我带在身边。我想,是我会先变得破烂,还是她对他的回忆会先变得淡薄?
她叫雨宫杏子。
而我是她过去的男朋友——死者——的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