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伟(中兴大学台湾文学与跨国文化所副教授)
类型文学史之必要
千期万盼,我们终于等到朱利安.西蒙斯的《血腥谋杀》出版,这在台湾犯罪(推理)文学出版上,是具有历史性意义的事件,因为这是台湾第一次,真正引进西方犯罪小说史的专业著作,因此在台湾犯罪(推理)文学的发展史上,可说意义非凡。
虽然台湾从日治时期、也就是二十世纪初期就开始翻译引进西方侦探小说(那时候它还没有「犯罪小说」的名字),但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台湾读者都只能靠单一作品的导读,以及杂志中有限的介绍,去稍微理解欧美的相关发展状况。即便是林佛儿先生在一九八四年创办了《推理》杂志(这时候它又多了「推理小说」这个名字),并刊载了不少西方犯罪小说的评论,然而由于缺乏体系性,因此读者无法透过这些零碎的认识,去形成这个类型在欧美发展的历史认知。
也正因为如此,台湾读者其实长期无法搞清楚,「侦探小说」、「推理小说」以及「犯罪小说」的关系,特别是「犯罪小说」在西方如何演变成这个类型的集合名词,成为相关类型的统称。而推理小说又是如何在日本脱颖而出,并在华文世界形成影响,最后成为仅通行于日本、台湾、中国、香港等东亚地区的「时代话语」。[2]
而台湾第一次出现具有文学知识史意图的出版规划,要属一九九七年由詹宏志先生所主导的「谋杀专门店」,当时他希望以具代表性的101本的小说,并透过每本书的导读方式,来解释这一百多年来的西方犯罪小说的「正典」历史。随着这些作品的陆续发行,出版社也将其中的三十六篇导读,集结成《詹宏志私房谋杀》一书出版。然而由于当时在小说的出版顺序上,并不是依照著文学史的时序来进行,也因此这些导读在最后集结时,也仅依照作品在派别及风格上的差异,区分为几个类别来编辑,因此相当可惜的是,《詹宏志私房谋杀》并没有具体地提供一个明确的西方犯罪小说发展史,读者仍然需要透过导读中所指示的线索,自行去拼凑出一个隐微的文学史雏形。
不过当时伴随着「谋杀专门店」出版,有一份专门提供给会员(因为最初这个书系是采封闭的会员制订购)的《谜人》季刊,从第三期(1998.04~1998.06)开始,连载了西蒙斯的《血腥谋杀》(当时译名为《血腥的谋杀》),可说是台湾读者与这本书的中译版本首度见面,然而随着《谜人》在二○○四年十二月出版到第十二期停刊,《血腥谋杀》的连载也无疾而终。
然而从今天看来,詹宏志对于「谋杀专门店」的整体规划,无论是101本书单的选书,或是《谜人》对于《血腥谋杀》的翻译连载,其所企图进行的西方犯罪小说史系谱引介,其实非常重要。因为作为大众文学重要一支的犯罪小说,有其透过自身发展历程所建构出来的类型定义、叙事流派与美学典律,这不仅是其确立主体并能与其他类型成功区隔的基石,更是向外传播并在异地促成再生产的重要关键。而从犯罪小说在二十世纪全球的扩散史来看,日本之所以能成为西方以外犯罪小说在地化最成功的国家,正是因为有意识地认知到它作为类型小说的本体,以及其所具有的类型知识体系,予以全面的接受与转化,才能有今日的规模。而这也正是为何,透过《血腥谋杀》这样的文学史式著作,来建立对西方犯罪文学类型的认识,的确有其不可忽视的必要性。
了解西蒙斯之必要
不过在真正进入《血腥谋杀》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稍微认识作者朱利安.西蒙斯具有传奇色彩的生命历程与文学成就。他一九一二年出生于英国伦敦,正式学历最高只到商业学校的速记打字员,十四岁就离开学校开始靠着担任祕书工作与广告文案维生,直到一九四七年正式成为专职作家。不过他对文学的爱好始终不辍,甚至在一九三七年创办了诗刊《二十世纪之诗》(Twentieth Century Verse),并担任了两年编辑。除了推理小说的作者与评论者之外,他同时也是编辑、传记作者、历史学家与诗人,更曾经为狄更斯、爱伦.坡、柯南.道尔、汉密特等人撰写传记。在思想上,西蒙斯早年是个主张要将无产革命推广到全世界的托洛斯基主义者,也因为反资本主义的精神而提出基于自身道德理念拒服兵役的申请,但并未被接受,因此在皇家装甲部队服了两年役期,最终因为与战争无关的受伤而退役。
西蒙斯在犯罪小说的创作上取得很大的成功,他一生出版过将近四十部的长、短篇小说集,而他的作品风格在相当程度上与他的文学史观相呼应,一方面是结构精巧、将谜团视为核心的侦探故事,一方面则是注重心理内在活动,企图理解犯罪理由的偏心理悬疑式的犯罪小说。基亭将这两种风格分别称之为「巧思型」与「直感型」,而「谋杀专门店」曾选入的两本他的作品《黑石南毒杀案》(The Blackheath Poisonings)与《二月三十一日》(The Thirty-Firstof February),则刚好可以代表前后两种西蒙斯的书写路线。
从西蒙斯的获奖纪录,也可以看出他在西方犯罪小说史上的地位:他曾以小说《谋杀的色彩》(The Colour of Murder)于一九五七年获得英国犯罪作家协会的金匕首奖,《犯罪步骤》(The Progress of a Crime)获得一九六一年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爱伦.坡奖年度最佳小说奖,更分别于一九八二与一九九○年,获得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大师奖以及英国犯罪作家协会的钻石匕首奖的双料最高荣誉。而他创作的多本犯罪小说评论与著作,其中又特别以本书《血腥谋杀》评价最高,获得了一九七三年爱伦.坡奖的特别奖。
《血腥谋杀》于犯罪小说史之必要
这本于一九七二年初版发行的《血腥谋杀》,可说是与海克拉夫的《谋杀取乐》(Murder for Pleasure, 1941),以及基亭的《写作犯罪小说》(Writing Crime Fiction, 1986)在西方犯罪小说史的著作上齐名的作品。由于西蒙斯曾于一九八五跟一九九二年两度加笔,因此目前通行的版本(包括本书版本)均是一九九二年的最终版。
《血腥谋杀》作为西方犯罪小说史的代表,其特殊性在于西蒙斯相当自觉地将犯罪小说视为一个具有独立主体性的大众文学类型,也因此他透过各章标题的时间序列,呈显出明确的历史意识。然而诚如他自己所言,他无意提供一个海纳百川的作者名单,而是择选出符合他的史观与文学标准的代表性作家,并且给予相当个人性的主观评价,许多时候甚至颇为严厉。
即便如此,《血腥谋杀》仍有其不可抹灭的价值与贡献,在于西蒙斯是第一个试图把侦探故事跟犯罪小说进行区分的论述者。他一方面将犯罪小说的起源,上溯到一七九四年葛德温的《凯勒伯.威廉斯》,强调其先驱性,在于反映揭露了官僚的腐败,并呈现警察与匪徒之间的相似处,在「侦探故事」中法律作为绝对的善的正义代表,但在该作中完全被逆反。另一方面,他也是第一个注意到犯罪小说从对于理性的好奇转移到心理上,明确地指出西方从侦探故事转变到犯罪小说的过程,并透过情节、侦探、犯案手法、线索、角色、场景设定、社会观、谜题重要性等面向,对于此一转变予以明确的区分[3]。正如本书原文书名的副标题「From the Detective Story to the Crime Novel」所示,读者可以看到侦探故事如何从一八四一年爱伦.坡以全知型业余侦探杜宾建构出来的侦探故事固定公式,旨在发扬纯粹的理性之光,一直到一九二○、三○的黄金时代建构出完美的类型结构体;但随着这种「古典理性」的形式开始遭遇瓶颈,读者也逐渐远离,一九四○年代开始打破过去类形成规的写实性犯罪小说登场,并且衍生出系谱性的相关类型,包括警察小说、间谍小说等,最终走向犯罪小说成为西方的类型主流,这一清晰而动态的过程。
也因此,「犯罪小说」不仅作为一个文学史阶段性的演变与继承,更被建构为代表这整个类型概念的全称而存在。
然而在此同时,西蒙斯也没有忽略其实犯罪小说从一开始就是在与其他型态的文学互动中诞生,因此不论是惊悚、冒险、奇情等故事类型,或是纯文学导向以犯罪为题材的作品,诸如狄更斯、福克纳、波赫士等文豪,都在他的讨论范围内。此外,他更留意到犯罪小说的成立与社会条件息息相关:从最早期识字阶层的扩大、出版市场的活络、大众杂志的出现,到侦探典型的真实取样、警方侦察工作的组织化、司法机构,而这些也影响了长篇的兴起,与其后短篇体制的衰微。更有甚者,犯罪小说中对于犯罪、惩罚与罪行的态度,其实反映出作品时代的主流道德观点,以及大众喜好的转变并与之共鸣,因此犯罪小说也同时具有与社会大众进行道德与公共议题对话的意义与功能。
的确,诚如西蒙斯所言,「我们的确活在一个特别暴力的时代,还有什么比犯罪小说更能表达我们严肃看待暴力的媒介呢?」(页三六○)这正是犯罪小说最本质性、也是最终极的价值。西蒙斯以《血腥谋杀》为西方犯罪小说史的书写,立下了极具启发性的里程碑,其代表性到目前为止都仍无法被撼动。而我们何其有幸,终于能够遭遇到这本经典被引进,或者这正是时候,无论你对犯罪(侦探/推理)小说有着怎样的既定认知,让我们静下心来,听听看西蒙斯会怎么说。只要你愿意伸出手去触摸,相信必定能够亲临(聆),那西方犯罪小说最真实的历史。
本导读篇名之灵感来自于陈平原教授的专书《触摸历史与进入五四》(台北:二鱼文化,2003),特此说明。
关于侦探小说与犯罪小说在西方的演化,可参考朱利安.西蒙斯在本书中的说明,笔者在此不再赘述;至于推理小说一词,如何在日本取代侦探小说,请详参本书最后由笔者与曲辰共同执笔的二○一七年繁中版增补版「附录二〈神话的系谱——乱步以降的日本推理小说〉」。
这部分可详参本书〈从侦探小说到犯罪小说〉一节,西蒙斯所作的细部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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