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伦.坡创造的贵族业余侦探历久不衰,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都还是最主要的角色典范。柯林斯与加伯黎奥则为我们带来正直的警探形象。警探在小说中的定位改变,反映了社会本质的改变,他们化身为对抗邪恶的守门员,直到六十年后,在汉密特与钱德勒的作品里才又再度受到严厉质疑。
谁是「未知的大众」?
爱伦.坡这个才华洋溢的始祖,打造出引领其他作家追随的主题。尽管如此,奠定于一八五○、六○年代的侦探小说型式,与以下几点息息相关:生活日益悠闲的英美中产阶级崛起,阅读的流行,以及数个国家侦查部门的发展。由于这些社会因素,侦探小说的创作成为必然的事。这个文类起源于爱伦.坡,但观察英国的发展状况就会发现,对人数逐渐增加的中产阶级来说,侦探小说符合他们情感层面的需求。
一八五八年,柯林斯写了一篇文章讨论「未知的大众」,他表示「从文学品味的角度而言,很难说他们已经开始阅读」,他同时也指出:「英国小说的未来,或许就掌握在这群『未知的大众』手里,他们正等待有人告诉他们如何分辨一本书的好坏。」这群未知的大众出生于工业革命时期,受过一定程度的教育。当时许多人强烈反对教导农民与家仆阅读,认为这对他们或国家都没有益处。十八世纪末设立的主日学校仅教学生阅读有助于宗教教育的书,但教出半文盲等级的手工艺者、小店老板、销售员与家仆,并非汉娜.摩尔[1]期待的结果,因为她希望每个人都能有阅读宗教书籍的能力。效益主义[2]者也一样,他们认为「散播有用的知识」,必然有利于「人类未来的幸福」。
十九世纪初,小说的昂贵售价让新读者难以入手,因而限制了其销量(一本新书通常要价一.五基尼[3],销量往往不超过一千本)。不过需求总能创造供给。当时许多读者认为畅销作家史考特[4]的作品超出购书预算,但一种替代性文学的诞生,满足了他们的需求。这类作品刊在派报与小册子上,有些与政治有关,但大多以犯罪为主。詹姆士.卡纳[5]出版了与谋杀及处决有关的派报及歌谣本,其中许多的销量高达到一百万份,其他出版商与印刷商则推出被称为「蓝书」(blue books)的册子,内容是哥德小说的节录或仿作,页数多为三十六页,有时是七十二页,每本售价六便士。一八四一年,后来创办《洛伊德周报》的爱德华.洛伊德[6]推出每周发行的连载刊物,售价为一便士,也就是所谓的「一便士故事」(penny dreadfuls)。这些故事的主题均以骇人事件为主,其实就是耸动案件与传奇故事的混合体,通常还会利用标题刻意误导读者,例如《罪行与受害者——又名农民之女:菲比》[7]等。有些故事内容有颇为露骨的暴力或性。G.W.M.雷诺德[8]先创办了《雷诺德文集》(Reynolds' Miscellany),后来与洛伊德一样自创报纸,也写了大量「谜案」系列长篇,在一便士刊物上连载,集结为《宗教法庭谜案》[9]与《伦敦法庭谜案》(Mysteries of the Court of London)等。这些作品模仿欧仁.苏的著作,但悬疑程度较低。雷诺德的早期作品对于酷刑与暴力有大量着墨,挑战了维多利亚时代对公开出版品的容忍限度。一八七九年雷诺德去世时,《书商》杂志还刊载了一篇讣文,称他为「当代最受欢迎的作家」。
一八五○年代,一便士故事日益重视青少年市场。读者群之所以转变,主要是由于订户与公共图书馆增加,这也反映出新的社会阶层正随工业与城市文明的日益发达而崛起。流通图书馆[10]在英国已存在很长一段时间,但因查尔斯.爱德华.穆迪[11]的推广而更加普及。他推出一年仅需一基尼的价格对抗竞争对手的二基尼,更在乡村与城镇实施高效率的递送服务。他发现小说的需求量最大,乡村订户中有许多是以前会买书的神职人员与仕绅,城镇的购书者则主要是备受尊重的零售商与小商人家庭,他们急于摆脱出身,一心维护刚取得的特权。这些订户都相信穆迪不会提供给他们有悖德之虞的书籍,因为他是新教徒,不会采购自己无法认可的书。
穆迪的流通图书馆与其他会员图书馆对推广阅读有所帮助,但他们推广的并非只是有用的知识。一八五○年,下议院批准以税收建立免费图书馆,但在此之前议会中曾有反对声浪,认为工人阶层读太多书便会少喝酒,损害农业利益。从议会通过法案到地方用税金建立图书馆,经过很长的时间。一八八七年,伦敦只有两个区域以税收建成图书馆。反对者认为这条路绝对行不通。到了一八九○年代初期,《标准晚报》的记者写了一篇报导,描述布莱顿镇一名年轻人将所有时间花在公共图书馆「读闲书」,完全不工作。另一名去过布莱顿镇立图书馆的人则表示「这些图书馆真是罪恶渊薮」,他「宁可看见年轻人流连酒馆,也不愿他们把时间花在这种地方」。免费图书馆不是上流阶层会使用的地方。一八五○年代曼彻斯特地区的资料显示,借阅人的职业分布绝大部分为「工匠与技工」。他们有许多人需要实用或能自我进修的书籍,但对小说的需求也很快就有成长。早在一八五○年代中期,雪菲尔公共图书馆借出的书籍便有一半是小说,数十年之后,大众已认同图书馆的功能便是提供娱乐与教育书籍。流通图书馆与免费图书馆成为一般出版商的威胁,于是他们以每月发行的连载小说与廉价版书籍反击。每月连载的《匹克威克外传》(Pickwick Papers)非常成功,点燃许多热门小说透过这种方式首度发行的热潮。一八五○年代末期出现的新杂志,偶尔还会同时连载数篇小说。《康希尔》(Cornhill)杂志创刊号连载了特洛勒普的《弗拉姆利教区》(Framley Parsonage)与萨克莱[12]的《委婉集》,卖出十二万册。廉价版书籍也随之盛行,主要因铁路与长途旅行的普及化而受益。大小火车站都看得到书报亭与「铁路小说」(railway novels),这些颜色鲜艳的廉价书籍大多数在封面上有图片,封底则是广告,甫推出即大获成功。书籍的售价是一先令或一先令六便士,对搭火车旅行及不想去免费图书馆的人来说,这是负担得起的价位。特洛勒普、萨克莱与其他知名作家的作品均推出这种版本。
这就是柯林斯所说的「未知的大众」:拥有读写能力与些许闲暇时间的新世代读者,对消遣读物有隐约存在的迫切需求,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能因而巩固自己新取得的社会地位。「铁路丛书」或免费图书馆里的大量书籍,内容呈现的社会价值观是这些人认同的,但关于他们关心的法律与秩序的重要性,以及他们深感兴趣的预防与惩治犯罪,在那些书里着墨并不多。
警力与侦探的发展
提到维多利亚时期,大多数人会认为那是英国一段安稳和平的时代,但实际经历过那个时代初期的人并不这么想。宪章运动[13]不仅对当时的社会秩序带来威胁,整个国家更几乎没有法律可言。伦敦有些地区就像纽约与其他大城市一样,几乎不受警方管辖,连查缉罪案的任务也交给了弓街捕快(BowStreet Runners)。他们实际上是私家侦探,其中一部分人是为了个人酬劳而进入此行业,一般认为他们容易被收买。一八二九年「首都警察法案」(Metropolitan PoliceAct)实施后,开始有专职受薪警力,纵使如此,弓街捕快仍继续存在了十年,直到一八四二年成立「侦查部门」(Detective Department)才被取代。「侦查部门」由两名督察与六名警佐组成。第一任领导者于部门创立两年前因破获一桩非比寻常的案件而声名大噪,他发现看似强行入侵屋内的痕迹其实是伪造的,乍看像「外人」犯罪,实则乃「内贼」所为。
如果不了解中产阶级对他们的感激之情,就不可能理解围绕侦查部门与警方当局的传奇色彩。在葛德温、李顿与巴尔札克的犯罪题材作品里,拥有这些传奇特质的总是罪犯,警方则显得愚蠢、腐败。随着这些机构日益茁壮,这种情况几乎消失,仅保留于一便士惊悚故事中。警探成为社会的捍卫者,逐步取代罪犯成为英雄。
狄更斯对他们也大加赞扬,几度在《家庭箴言》(Household Words)周刊的文章里提及侦查部门的数名成员,并总是以英雄形象呈现。狄更斯对犯罪的矛盾迷恋,范围扩及至犯罪者的心理,以及监狱生活环境。他在数部长篇小说与短篇故事里探讨杀意及其引发的罪行,对此深感不安,怀抱着反感甚至是恐惧的态度,也认为性格邪恶者也许会受这些描述影响。《我们共同的朋友》(Our Mutual Friend)中的布莱德利.赫斯通一角,其内在心理描述无疑源自狄更斯对自身犯罪欲望的深入了解。自比尔.赛克斯与琼纳斯.翟述伟[14]这两名角色开始,小说里描述的暴力犯罪行为与意图,全都让人觉得作者本身也参与其中。
狄更斯由衷关怀监狱环境,试图改善其严苛程度,然而他支持「沉默制」[15](犯人之间禁止任何交流,违者将遭受严惩),而非「隔离制」[16](每间牢房仅关一名囚犯,如犯人因宗教教育或其他目的需离开牢房时,必须戴上面具或遮住脸部),对我们来说,这似乎只代表他比较喜欢哪一种野蛮制度。他以报复的观点看待囚犯,担心他们是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潜在威胁,并附和汤玛士.卡莱尔[17]的看法,强调无目的性惩罚的优点:「看到罪行确立的窃贼、骗子或无赖满头大汗地做着繁重工作,使我心满意足,要是他们在受惩期间整天无所事事,会让我极为不快。」
抱持这种看法的人,自然会对陪同他一起考察的警方加以赞扬——除了伦敦警方,还包括利物浦与纽约警察。狄更斯本人撰写的文章,以及他在自己创办的杂志《家庭箴言》中提倡的内容,大大影响大众对警方的看法,也改变了工人阶级敌视、批判警方的态度。这种敌意源自于两个背景原因:警方可能是政府用来镇压改革运动的工具,以及他们的表现不称职。一八三○年代,一名警察因协助疏散政治集会人潮而遭刺死,陪审团最后判定杀人者是正当防卫。至于警察的表现,早期警力由失业的销售员与粗工组成,伦敦警察厅(Metropolitan Police Force)刚成立后,在八年内一共解雇了五千人,另外还有六千人辞职,其原本工作效率或许由此可见一斑。在狄更斯的时代,这种对立状况几近消失,他赞美制服警员沉着冷静,但他最推崇的对象还是便衣警探。他认为这些人品行良好、智力过人,从不偷懒或行为鬼祟,是让人「精神振奋」的象征,「他们面对所有人永远都能直视对方说话」(一般认为这样能看出诚信与否,但实际上并不可靠)。狄更斯笔下最特别的真实英雄是菲尔德督察[18]。当菲尔德走进窃贼的巢穴,「每个窃贼都乖乖来到他面前,像学童面见校长一样」。他用锐利双眼扫视四周,明察秋毫;他似乎在犯罪圈来去自如,也对其中的每个人了如指掌。菲尔德的敏锐与睿智(他在有些文章里会以威尔德这个名字出现),以及「时常把肥胖手指放在双眼或鼻子旁」等动作习性,都让我们看见小说里的警探轮廓,得以和爱伦.坡笔下的贵族业余侦探形象相互对照。狄更斯可说创造了英国第一个虚构的警官形象,其参考原型自然是菲尔德。
文类型式的演进
自称「侦查部门布克特督察」的布克特,严格说来并非史上第一名警探角色,即使在狄更斯的作品中也不是。在布克特之前,还有《马丁.翟述伟》中的保险公司调查员纳基特。他带着各种职业的名片,身分从煤矿商到代理商都有,紧追琼纳斯.翟述伟不放,只不过他必须找警察来才能逮捕对方。尽管如此,纳基特只是配角,布克特则是主角之一。他在《荒凉山庄》(Bleak House , 1853)中占了三分之一的篇幅,登场方式低调,甚至有些神祕。文具商斯纳斯比与律师特金霍恩交谈时,突然发现房里还有第三个人,「他进来时,没有看见这个人,之后也没看见有人从门口或从哪扇窗户进来。房间里倒是有一个衣橱,但他没听见衣橱打开时铰链发出的叽嘎响声,也没有听见有人走路时踩着地板的声音」。
布克特的外观与菲尔德有些相似,同样也会用肥胖的手指四处比画。他就像菲尔德一样,与罪犯关系良好,对他们的习性所知甚详,并深受他们尊敬。必要时他也可以乔装,这项特质无疑源自维多克。他面对上流社会时比较拘谨,例如总是称雷斯特.德洛克爵士为「男爵雷斯特.德洛克阁下」,但其沉稳的自信却不受雷斯特爵士的傲慢态度影响。他同情穷人,还贴心地准备两副不同尺寸的手铐,以便遭逮捕的人觉得不舒服时可以更换。布克特在侦查方面没什么丰功伟业,却是个精明、有同情心的人。大体而言,他是后来许多警探角色的原型。
狄更斯未完成的遗作《艾文.杜鲁奇案》(The Mystery of Edwin Drood),有时也会被归类为神祕或侦探小说。故事停在极吊人胃口之处:杜鲁失踪,阴险的约翰.贾斯珀一举一动受到好几个人监视,其中一名显然正是经过易容的达奇利。如果当初狄更斯写完了这本书,一定会解释故事里的谜团。这些谜团虽然极具吸引力,但仍无法确定这本书的创作初衷或实际完成后会是神祕小说。狄更斯与插画家留下的线索(必须强调的是:他在写作时或许并未刻意将这些视为线索)可以有好几种解释,因此要解开这些无意间留下的谜团,必须聪明绝顶才行。约翰.古敏.华特斯[19]提出的解答颇为合理,认为达奇利是海伦娜.兰德莱斯假扮的,真相是贾斯珀杀了艾文,或至少是他以为自己杀了艾文,但我认为,麦可.伊尼士[20]先生的解释可能性稍高一些,他认为达奇利或许是先前故事中未曾出现过的人,但与其中一名主要角色关系匪浅。然而,这些谜团均与狄更斯的创作意图有关,说不定这本书完成后其实并非侦探小说,而是具有解谜元素的惊悚小说,比较类似《白衣女郎》,而非《月光石》。
狄更斯的好友柯林斯正是靠上述这两本书留名于世。从他仍在世开始,一般人便认为其作品唯一的优点正是够通俗。「柯林斯先生习惯在他的故事前面加上序言,或许会让人以为他将自己视为文学家。」《帕马公报》(Pall Mall Gazette)对《月光石》的评论带着轻蔑:「在市集里表演的魔术师也会不断提起自己的艺术性……现在连小说都变成这样了吗?我们应该找不到比这更失礼的事了。」然而,就像T.S.艾略特所指出的,在柯林斯的时代,「最好的小说正是惊悚小说」,只是柯林斯或他的读者一致认为他的作品并非惊悚小说。在他第二本书《北庄旧事》(Basil)的序言里,柯林斯自陈其理念不曾动摇,认为「小说在展现人类的生活」,只要是为了「明确而纯粹的道德目的」,便应当可以描绘「不幸与罪行」。柯林斯的创作理念与狄更斯同样严肃。他们都为了「未知的大众」而写,也掳获了这些人的心。虽然柯林斯不像朋友那样是个天才,却是一流的通俗作家,或许也是那个世纪的作家当中情节设计技巧最纯熟的。
柯林斯第一本具侦探元素的作品是《捉迷藏》(Hide and Seek, 1854),正如一名评论家所言,他借用了詹姆斯.库柏的「皮裹腿」系列故事,笔下的主角被印第安人剥过头皮,且将故事场景移至伦敦。这个故事与一名孤儿的身分及她母亲的过往之谜有关,虽说写实,但侦探故事的元素极少。他两本短篇集《天黑以后》(After Dark, 1856)与《红心皇后》(The Queen of Hearts, 1859)中的一些故事也值得多加留意。《天黑以后》里的〈被偷走的信〉(A Stolen Letter),诡计与爱伦.坡〈失窃的信函〉十分相似,几乎算是抄袭之作。收录于《红心皇后》的〈安妮.罗德威〉(Anne Rodway)是与谋杀有关的小说,背景设于社会底层,极具说服力。至于〈害人害己〉(The Biter Bit)则是滑稽的侦探故事,描述一名律师事务所的办事员经由召募成为侦探菜鸟,将负责的第一桩也是唯一一桩案子搞得一塌糊涂。柯林斯特别擅长描绘自吹自擂的冒失鬼角色,这篇作品正是少数成功的幽默侦探短篇。
《白衣女郎》(1860)是柯林斯最生动的犯罪小说,让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也最多。内容取材自法国十八世纪的一桩案件,一名女子遭人下药及囚禁,因此被认定死亡,她的弟弟继承了她的房地产。书里加入了假冒身分的情节,私立精神病院也发挥了效果。柯林斯在过世前几年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解析这本书,详述他从故事发想到一路发展成书的细节,例如:这个犯罪计划对英国恶棍来说太过聪明,于是他创造了意大利人福斯科这个角色;一开始将福斯科设定成肥胖的人,是因为「这与常见的坏人类型相反」(在维多利亚时代,体型肥胖的人虽然有时油腔滑调,但十分讨喜,但对我们来说,超重本身便是不幸)。此外,他之所以采用多重开头,并巧妙转换叙事观点,则是希望维持阅读乐趣。尽管如此,这样的分析仍无法充分说明本书的特质。书里的玛丽安.哈尔科姆几乎是英国小说中唯一具男子气概的女主角,福斯科也比柯林斯的其他角色更鲜明。之所以会有这种效果,是因为玛丽安不屈不挠的决心及福斯科的魅力,都与作者的浪漫产生了共鸣。这名温和亲切、连穿女鞋都嫌脚太小的矮小男人,以其生理上的缺陷使人着迷。通常这样的情况会让人觉得可笑或厌恶,但透过福斯科惊人的肥胖形象,反而将它转变成温文儒雅的滑稽特质。这样的感觉也来自于他对强势女性的偏好,而这也让玛丽安特别讨喜。除此之外,本书更拥有维多利亚时代小说中少见的高度创意,情节不断精巧翻转,出人意料。也因此,柯林斯的墓志铭上会写着「《白衣女郎》与其他小说的作者」,也就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了。
这本书一开始就大获成功。狄更斯创办的英国杂志《一年四季》(All the Year Round)与美国的《哈泼杂志》于一八五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同步开始连载。出版当日,伦敦的杂志社外挤满了想购买的人潮。斗篷、女帽、香水、华尔兹与方舞舞曲纷纷以书名命名。英国首相格莱斯顿(WilliamEwart Gladstone, 1809-1898)为了读这本书取消预定的剧场座位,艾伯特亲王则送了给史托克莫男爵[21]一本。在部分读者心中,本书也使柯林斯得以与狄更斯齐名。或许狄更斯自己心中也有点这种感觉,虽说他的杂志连载了这本书,但他却曾在一封信里以异常尖锐的方式批评本书:「小说结构枯燥,简直让人难以忍受,书中净是顽固的自以为是,只会让读者感到不悦罢了。」尽管他对这本书的反应是冷淡的批评,但初版的一千五百本书(值得注意的是,这部著作还是售价昂贵的大部头作品)仍迅速销售一空。
单纯以小说中的事件与角色来看,《月光石》(1868)不若《白衣女郎》那么杰出,故事里没有角色比得上福斯科或玛丽安,随身携带布道小册的老处女卓西拉.克拉克固然也十分滑稽,但许多读者读了几页之后便会觉得受够了这个角色。若从概念的原创性与情节布局技巧来看,《月光石》是大师之作,理应占有更重要的位置。在这本书开始动笔不久后,柯林斯的母亲因病去世,使他哀伤不已,之后大部分的写作过程中,他深受风湿性痛风之苦,不断哀嚎,甚至连他聘来抄写口述内容的数名年轻人都因无法忍受而离去。然而,这些事完全无法从他自信满满的叙述口吻中看出来。这本小说的风格与掌握节奏的技巧,足以和维多利亚时期其他文学作品相提并论。
当然,我并不打算用这些部分当作评论《月光石》的重心,而是将其视为英语世界第一本长篇侦探小说。不过,现在我们已经感受不到书中的原创性了。正如榭尔丝提及这本书时所言:「追随者与模仿者实在太多,我们也就看不出原创经典的任何创新之处了。」尽管如此,这么形容《月光石》也算不上正确。柯林斯的构思极为精巧,有关珠宝的诡计依旧十分精采,就算是熟读现代侦探小说的读者在阅读时也会认为,这本书在当年无疑是出色的作品,更是拥有精巧谜团、引人入胜的罕见犯罪小说。本书的谜底相当公平,虽然鸦片酊的安排看起来可能有些过于天真,但正如榭尔丝所说,后来发生的每一件事在前几章均有伏笔,将嫌疑转向不同角色的手法也极为老练。无论是价值连城的钻石窃案,或是让神祕的东方与单调的维多利亚生活在隐约之间相互对照的手法,全都展现出柯林斯暗藏的浪漫主义思维。为了改善这一点,让小说拥有柯林斯所谓的「一丝现实气息」,关键正是考夫警佐这个角色。
考夫的原型是侦查部门的乔纳森.威彻(Jonathan Whicher)督察,他仍担任警佐时,曾以「威契姆」(Witchem)这个化名出现在《家庭箴言》的文章里。柯林斯在写作本书时,正好是威彻职业生涯变化最大的时期。一八六○年,他逮捕了康丝坦斯.肯特(Constance Kent),指控她杀害弟弟法兰西斯(Francis)。由于她获判无罪,因此使威彻的名声蒙羞,纵使她在五年后总算认罪,也没能为威彻洗刷冤名。一八六一年,他在负责另一起谋杀案时,又逮捕了一名确定无辜的人。在这些不幸的事件发生前,威彻原本被视为拥有优秀的查案本领,并有「侦查王子」美誉,但就像菲尔德督察一样,一切只是过度夸大。不过柯林斯或许还是帮他挽回了些许名誉。他采用了康丝坦斯.肯特一案的几个细节,就连考夫的部分推论也与威彻的颇为相似,只不过两人在外观方面毫无相似之处。威彻身材矮胖,满脸痘疤,至于柯林斯对考夫的外观描写,则可透过管家角色加伯列.贝特瑞吉眼光独到的描述加以呈现:
我走到警卫室时,有一辆马车沿着道路驶来。一个头发灰白、有些年纪的男人走下马车;他非常精瘦,让我怀疑他身上的肉到底有没有一盎司重。他穿着一身合乎礼仪的黑色西装,系着白色领巾。他的脸颊瘦削,就像一把锐利的斧头,皮肤如同秋天落叶般蜡黄干枯。他的双眼是钢铁般的淡灰色,眼里有一种能让你仓皇失措的力量,当他望着你时,好像可以从你身上挖掘出你自己都不知道的那一面。他走路脚步很轻,声调带着忧郁,细长的手指弯曲如钩爪。你可以说他是牧师,也可以说他是葬仪社的人。你可以猜他可能从事任何工作,但就是猜不到他真正的职业。
正如后来的许多侦探一样,考夫擅长顾左右而言他,拥有意想不到的洞察力。一旦有事发生,其他人问他打算怎么做时,他会用小刀修整指甲,说他想去花园走走,欣赏玫瑰;其他人问起谁窃取月光石时,他则平淡地回答没有人偷走它。他话中的含义让人无法理解,这正是这个角色的魅力所在。于是我们以为,唯有透过正确的推断,才能对他的话心领神会。
「英语世界第一部最长、最好的长篇侦探小说。」艾略特这么描述《月光石》,但这个「第一」的称号显然需要修正。其他一些书也有第一之称,但第一本长篇侦探小说,无疑是发表时间比柯林斯与加伯黎奥更早的《诺丁山神祕事件》(The Notting Hill Mystery)。这本书于一八六五年推出单行本,比《月光石》早三年,而首度于《周刊》(Once a Week)杂志上连载的期间,则是从一八六二年十一月开始,直到隔年才结束,因此其「第一」之名,绝对无庸置疑。
《诺丁山神祕事件》作者查尔斯.菲力克斯[22]的身分仍是未解之谜。他的其他作品至少还有三本,但都不是神祕小说。这个名字听起来像笔名,但研究调查尚未发现他的其他身分。《诺丁山神祕事件》显然想复制《白衣女郎》的成功,由一名坏心的男爵扮演福斯科的角色。菲力克斯说故事的天分虽比不上柯林斯,但书中也有些原创之处,其中包括一张地图,而运用地图的手法直到多年之后才开始普及。此外,还有一张结婚证书复本,以及撕破的信。从某些角度来看,情节的调性也非常现代。故事的进行,透过名叫雷夫.韩德森的寿险调查员寄给雇主的信件与报告来展开。R夫人死后,R男爵拿出的保单不只一张,而是多达五张,每张都投保了五千英镑,因此引发怀疑。R夫人疑似因锑中毒而死,但男爵能证明从未碰过她的饮食。韩德森调查后发现,男爵其实是德国人,名为卡尔.舒瓦玆。他得到的结论是舒瓦玆运用催眠术将毒药交给夫人的姊妹,让她们因同情而毒死他的妻子。这个安排对我们来说非常不合理,但在维多利亚时期似乎并不荒谬。全书的结尾,韩德森询问他的雇主,面对像这样的谋杀案,他们要如何是好?本书的写作水平虽然远不及柯林斯,却也大胜维多利亚时期的僱佣写手。最重要的是,这本书是货真价实的长篇侦探小说,而且还是同类型当中的第一本。
向查尔斯.菲力克斯致敬,无损于柯林斯的成就。他拥有多种才华,因而自成一格。或许我们能说,如果毛姆写的是侦探小说而非间谍小说,而且发挥到极致,其成果或许也是类似《月光石》这样的作品。这两部是柯林斯最好的作品,尽管他在生命最后的二十年无法写出足以媲美的故事,但侦探小说研究者忽略了他的《法律与淑女》(The Law and the Lady, 1875),着实令人意外。这本书的部分情节参考了玛德琳.史密斯(MadeleineSmith)的审判过程,这桩苏格兰案件最后被判「证据不足」。尤士塔.麦克南和玛德琳一样,因被控使用砒霜下毒而遭到审判,也同样因证据不足而获释。全书故事以麦克南的第二任妻子华蕾丽努力证明他的清白为主轴,是柯林斯笔下另一名个性坚毅的女主角。书中的谜团与解答安排十分巧妙,某些地方也很精采,尤其尤士塔受审的那段长篇描述更是出色。然而,全书的整体写作水平落差极大,更因自诩为诗人的米色利穆斯.德克特而大为失色。这个角色是个失败的丑角,就像没有双腿的奎普[23]的翻版。
柯林斯相当欣赏加伯黎奥的犯罪小说,也收藏了他的作品,《月光石》可能就是受这名法国作家前三本犯罪小说的影响——《勒沪菊命案》(1863)、《欧希瓦命案》(Le Crime d'Orcival, 1863),以及《一一三档案》(Le Dossier No. 113, 1867)。《勒沪菊命案》首度集结出书的时间虽是一八六六年,但连载开始时的时间是一八六三年,柯林斯有可能那时就已读过。加伯黎奥是撰写历史与奇情连载小说的僱佣写手,发现侦探小说的可能性后转换跑道。加伯黎奥与狄更斯、柯林斯一样对警察的工作深感好奇,不仅对保安局的运作相当了解,对审讯官及地区警察的职务内容也非常清楚。他最好的作品是死后才出版的中篇小说《巴提尼诺尔的小老头》(Le Petit Vieux de Batignolles),其中有一段表现出他深知让警察当主角有多麻烦。叙事者是一名业余侦探,在调查他生平第一桩案件,随同梅许内警探走入警局: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踏进警察局的门槛,直到那时为止,我还与所有巴黎人一样,对那里怀有不少偏见。研究社会问题的人可能想问:为何法国警察会受大多数人如此仇视与鄙弃,甚至一般巡警也同样让人反感。警探不是理应有所功劳的社会公仆,反而像骇人怪物般令人厌恶至极。
创造警察主角是大胆之举,因此加伯黎奥让业余侦探与他一起行动,当作这剂猛药的糖衣。在《勒沪菊命案》中,保安局局长吉弗罗很快便让出主要调查者的角色位置,由年迈的退休当铺老板、外号「搞清楚老爹」的塔巴勒取代。塔巴勒以精采的推论破解了这桩案件,并在与名叫勒寇克的年轻警探边走边谈的过程中解释了来龙去脉。勒寇克首度出场时只是个小角色,是「一名与法律和解的罪犯」。在后来的作品中,塔巴勒并未完全消失,在《勒寇克先生》(Monsieur Lecoq, 1869)里还向这位职业探员指出他遗漏的线索,但后来也退居幕后,让勒寇克成为主角。至于吉弗罗则成为故事中的笑柄,有时还会搭配一位不太聪明的助手伙伴。加伯黎奥让他的主角与现实中惹人厌的探员明显不同。「就算是最迟钝的商店老板,也确定自己能从二十步距离外认出一名探员。他们身材高大,满脸胡子,戴着光滑的毡帽,一身黑衣,因没穿内衣而紧紧扣上破旧外套的钮扣。大概就是这样。」但勒寇克全然不同,他的模样变化多端,可以「依照心意变化容貌,就像雕塑家用黏土捏造模型一样」。他是易容大师,有时会因手下没有适度改变自己外观而痛斥对方。他与考夫、布克特、杜宾不同,擅于静待时机。他还是年轻探员时,曾暗地写过一篇报告批评吉弗罗无能,而且没有署名。加伯黎奥解释,这么做并非谦虚,而是经过算计,因为「在适当的时机蛰伏,从阴影中现身时才能更加恶名远扬」。
勒寇克自负、重利,但也很正直——他之所以曾是罪犯,其实是因为误会造成的。他的侦查技巧出色,因此有理由自负。他曾在现场利用几个旧盒子、一个陶盘、从墙上敲下的石膏,再加上水,成为第一个在虚构故事中用石膏拓印足迹的探员。还有一次,他将时钟长针转到三点半,接着钟响了十一声,于是他成为第一个发现钟声可以指出犯罪时间的角色。在《欧希瓦命案》中,他发现部分重要线索是犯人刻意假造的,因此「要找出真相,只能以相反的角度来看待表面的暗示」。既然桌上有五个玻璃杯,那么在场的人「多或少于五人,但绝非五人」,既然桌上有晚餐的剩菜,那他们便没有吃喝过任何东西。他告诉助手,他们要找的是一名「高个子的中年人,身穿棕色粗毛大衣,右手小指上戴有婚戒,所以可能已婚」。他解释如下:雪地上「沉重、拖曳的足迹」显示他是中年人;他倚过的一块花岗石可以看出他的身高;雪上的手印有戒指痕迹;被木头碎片扯下的少许棕色羊毛,则指出他大衣的颜色。杜宾或许只要坐在家中便能指出这些事情并解决案件,但勒寇克不是安乐椅神探。「既然掌握了线索,我们就追查到底。动身吧!」他会这么大喊。
加伯黎奥作品中那些极耸动的主题,往往与冷静的侦查过程形成奇特对比。谋杀案会发生,通常是为了防止丑闻揭露,至于调查过程则会穿插回溯家族史的大量解释。有时候,坏人可能是贵族。在《勒寇克先生》中,探员为了追查凶手,在巴黎四处乔装游走。他前往一栋大宅搜索,出来时却困惑不已,无法相信对他礼遇有加的那名贵族竟然就是他要找的人。或许这些部分如今有许多已是老生常谈,但其他的调查情节足以弥补这一点,例如对法国法律体制准确而有趣的描述观点,以及地方检察官与被告之间一来一往的机智对话,说不定西默农还从中吸取了部分经验。在《勒寇克先生》中,探员与犯人玩了一场精采的猫抓老鼠游戏,最后警探才察觉自己遭人背叛,老鼠对猫的行动早就一清二楚。这是他最好的长篇小说,但《巴提尼诺尔的小老头》无疑是他最好的作品。这则故事充满诡计与转折,凶手高估了警察,认为他们肯定会发现被害者是左撇子,但他们没注意到这点,最后却基于完全错误的推论抓到正确犯人。加伯黎奥欠缺幽默感与刻画角色的技巧,也有评论家形容他的作品是俗气的木偶戏,枯燥乏味、离题矫情,但这样的评价实在太过苛刻。他还算是有趣的作家,只是一直受人低估。他的犯罪小说源自于对警方程序的了解,展露出敏锐的分析才能。
在爱伦.坡之后,柯林斯与加伯黎奥奠定了侦探小说的模式。爱伦.坡创造的贵族业余侦探历久不衰,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都还是最主要的角色典范。柯林斯与加伯黎奥则为我们带来正直的警探形象,业余侦探往往会鄙视这样的角色,正如奥登谈到克劳夫兹笔下的法兰区探长时说「他为了社会上的无辜群众进行调查」,但之所以能有成效,只是因为他「受到世界上所有忠于职责的好人的协助而已」。在柯林斯与加伯黎奥之后的警察,无论制服警员或便衣刑警,在小说中的形象均变成无辜人民的捍卫者,不再是过往腐败的压迫者。警探在小说中的定位改变,反映了社会本质的改变,他们化身为对抗邪恶的守门员,直到六十年后,在汉密特与钱德勒的作品里才又再度受到严厉质疑。
汉娜.摩尔(HannahMore, 1745-1883),英国宗教作家与慈善家,一生致力于推广教育。
效益主义(Utilitarians),又译为「功利主义」或「实利主义」,提倡追求最大幸福,认为行为适当与否的标准,在于结果的效益程度。
基尼(guinea),英国旧金币币值,价值为后来的一镑一先令。
此处指的是华特.史考特(Walter Scott, 1771-1832),苏格兰历史小说家,代表作为《撒克逊英雄传》(Ivanhoe)。
詹姆士.卡纳(James Catnach, 1792-1841),英国伦敦出版商,以极低的价格发行大量民间故事、歌谣、广告印刷品,内容多与犯罪、强盗、法律判决有关。
爱德华.洛伊德(Edward Lloyd, 1815-1890),英国十九世纪出版商、报业经营者、企业家,创办了两份报纸:《洛伊德周报》(Lloyd's Weekly Newspaper)及《每日纪事报》(The Daily Chronicle)。
《罪行与受害者——又名农民之女:菲比》(Vice and its Victim: or, Phoebe, thePeasants' Daughter),作者为英国作家汤玛斯.佩克特.普雷斯特(Thomas Peckett Prest, 1810-1859),著名的「理发师陶德」(Sweeney Todd)故事,即出自他与詹姆斯.麦尔坎.莱莫(James Malcolm Rymer, 1814-1884)之手。
G.W.M.雷诺德(G. W. M. Reynolds, 1814-1879),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畅销小说家,当时阅读其作品的读者比狄更斯、萨克莱更多。
《宗教法庭谜案》(Mysteries of the Inquisition),应为法国女诗人维多琳.杰米雍(Victorine Germillan)以笔名V. de Féréal所写,英文版则由雷诺德翻译并改写而成。
流通图书馆(Circulating Library)又称租书图书馆(Rental Library)。工业革命后,学习与阅读需求也随之增加。为满足没能力购书却有阅读需求的人,于是出现了会员图书馆(Subscription Libraries),大致又可分为三种:图书俱乐部或协会(Book clubs、Societies)、私营会员图书馆(Private SubscriptionLibraries)、流通图书馆的经营者多半为书商,常被视为书店业的衍生,属营利性质的图书馆,其收藏反映了大众的需求,主要客户多为妇女。
查尔斯.爱德华.穆迪(CharlesEdward Mudie, 1818-1890),英国出版商与穆迪流通图书馆创办人。
萨克莱(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 1811-1863),英国小说家,代表作为《浮华世界》(Vanity Fair),《委婉集》(Roundabout Papers)为其随笔散文。
宪章运动(Chartist movement)发生于十九世纪三○至五○年代,英国改革势力为争取公民权利而掀起的运动,主张成年男子普选权、祕密投票、废除选举财产限制……等。
比尔.赛克斯(Bill Sikes)出自《孤雏泪》,琼纳斯.翟述伟出自《马丁.翟述伟》(Martin Chuzzlewit)。
沉默制(Silent System),亦译为「相对独居制」。
隔离制(Separate System),亦译为「绝对独居制」。
汤玛士.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苏格兰历史学家、作家、评论家,观察敏锐,对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舆论极具影响力。早年的卡莱尔宣称 「历史是无数传记的精华」,强调无名大众在历史上的重要性,但到了晚年转而重视伟人在历史上的影响力,尽管如此,平民思想依然可说是其历史思想与社会评论的中心。
指查尔斯.菲尔德(Charles Frederick Field, 1805-1874),英国警官,退休后成为私家侦探。
约翰.古敏.华特斯(John Cuming Walters, ),英国学者,曾于一九○五年发表《狄更斯《艾文.杜鲁奇案》的线索》(Clues to Dickens's "Mystery of EdwinDrood")一书。
麦可.伊尼士(Michael Innes),本名约翰.伊尼士.麦金托什.史都华(John Innes Mackintosh Stewart, 1906-1994),英国作家、学者,笔下名侦探为艾伯比探长,代表作为《艾伯比的终点站》(Appleby's End)。
史托克莫男爵(Christian Friedrich Stockmar, 1787-1863),原为比利时国王李奥波德一世的私人医生,后来成为维多利亚女王及艾伯特亲王(Albert, Prince Consort, 1819-1861)的智囊。
查尔斯.菲力克斯(Charles Felix)为笔名,就书面资料推测,其真实身分应为英国律师查尔斯.华伦.亚当斯(Charles Warren Adams, 1833-1903)。
奎普(Quilp),狄更斯《老古玩店》(The Old Curiousity Shop)一书中的反派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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