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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夏洛克.福尔摩斯探案

许多福尔摩斯继承者的缺点,就是他们虽然号称天才,却无法证明自己。就这点来说,柯南.道尔仍是表现最杰出的。许多侦探角色顶多只是创造者展现诡计的现成工具。福尔摩斯和他们一样,也只呈现出大致的轮廓,但以敏锐的观察、不善交际、个性冷漠等特征,取代真正的角色塑造。这正是柯南.道尔另一项代表性的技巧,因此夏洛克.福尔摩斯对我们来说,就象是他专业领域中货真价实的天才。

角色的成形

一八八六年,柯南.道尔只是个二十多岁、事业不顺的医生,住在汉普郡南海城。当时他记下了一些笔记,内容不是故事,而与一个角色有关,但笔记的标题写着「暗红色研究」,开头则是「奥蒙.塞克——来自阿富汗」(「来自苏丹」被划掉了),「与夏林福德.福尔摩斯住在贝克街二二一号B座楼上」。接下来则是福尔摩斯特征的简短描述,以及两个对话片段。后来奥蒙.塞克变成约翰.华生医生,夏林福德改为夏洛克,角色就此诞生。《暗红色研究》[1]完成后,接连被几间出版社退稿,直到一八八六年十月,沃德洛克出版社支付柯南.道尔二十五英镑的版权费,但告知「今年无法出版,因为市场上充满廉价小说」。这个故事首先刊载于一八八七年的《比顿圣诞年刊》(Beeton's Christmas Annual),并未引起太多注意,但接下来每一年都有再刷。美国《李宾科特杂志》(Lippincott's Magazine)的编辑认为故事有趣,邀请柯南.道尔与《李宾科特杂志》在伦敦的代理人碰面。结果那场晚餐连奥斯卡.王尔德[2]也出席了,因为他们两人都为杂志撰写作品,王尔德的是《格雷的画像》,柯南.道尔的则是《四个人的签名》(The Sign of the Four),刊载于一八九○年二月号的《李宾科特杂志》。同一年稍晚,《四个人的签名》于伦敦推出,改名为《四签名》(The Sign of Four),成为之后的正式书名。

柯南.道尔前两本福尔摩斯作品均称不上极具新意或构思巧妙的小说。《暗红色研究》的基本情节让人联想到《炸弹客》的其中片段,《四签名》发生于印度关于宝藏的次要情节,显然受到《月光石》影响。这些内容拖慢了侦查情节的进展,福尔摩斯也还没出场,因此这些主题的运用只是让柯南.道尔为难自己而已。在杰佛森.霍浦被捕,也就是《暗红色研究》的故事才刚过一半时,我们随即被带入犹他州的历史冒险故事中。《四签名》结构稍好,但宝藏故事的篇幅太长,对这部不算长的小说来说显得不成比例。事实上,这两本书的主要缺点在于它们都可浓缩为短篇小说。柯南.道尔并非以长篇的格局来思考这两本书——例如像柯林斯构思《月光石》那样——而是将它们当成谜题,因此两本都可以改用短篇方式来呈现。

如果说,这两本小说不像柯南.道尔另外两本福尔摩斯系列那么成功,福尔摩斯这个角色倒是从我们见到他的那一刻起便高唱凯歌了。无论他的外表、举止或推论风格,均以爱丁堡医院的外科医生乔瑟夫.贝尔[3]为设计模板,但贝尔只是原型,福尔摩斯仍是柯南.道尔个人创造出来的。就某种意义来说,柯南.道尔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不只一次在现实案件中展现出自己的分析技巧),但只要看照片一眼,就能看出他同样也带着华生的影子。

从柯南.道尔对事物的反应较情绪化来看,他是非常典型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是个率直、外向的帝国主义者,也很得意自己对「年轻人有很大的影响力,特别在年轻运动选手中,其影响力更胜过所有英国人(吉卜林[4]除外)」。正因如此,他认为自己有义务志愿参与南非战争。二十年后,他谴责俄国革命是「一摊腐水」,并表示席卷欧洲的后印象主义与未来主义只是「艺术与理智错乱下的一波浪潮」而已。尽管如此,柯南.道尔也是天性宽厚的人,即使与其信念不符的事,他同样宽容以对。他起草了要求判决罗杰.凯斯门[5]缓刑的请愿书,就算看过「黑色日记」后也未曾动摇,更在得知凯斯门是同性恋后以平常心表示:「性向的罪,不可能比唆使士兵逃避职责更罪恶,我是不会放弃目标的。」这名典型的维多利亚人创造出一名自我中心、与其信念截然不同的瘾君子主角,乍看之下是件令人意外的事。事实上,这个问题的答案相当清楚。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看似死守着早已建立的社会秩序,其实也时常展现出对于追求纯粹信念的热忱,以及对涤净罪恶与不洁之神力的渴望。尼采与华格纳对他们的影响十分深远,甚至连柯南.道尔这样认为尼采的哲学「完全是精神失常」的人,以及从未听过尼采之名的人,都还是受到其影响。福尔摩斯的部分魅力,来自于他显然就是尼采所谓的「超人」,而且远胜过他后来的所有对手。这样一个人与我们站在同一阵线,的确让人深感安心。

以上是大致的背景说明。把这个角色称为众多「大侦探」中最伟大的一位,绝对名副其实。首先,他打破了那个时代的一些惯例。我们刚认识他时,他使用毒品(在《四签名》开头,他已连续数月每天注射三次古柯硷),并处于情绪低落状态,躺在沙发上「一连几天……从早到晚不言不动」。他的小提琴拉得相当好,但让他随性演奏时,却只会「不经意拨弄横在膝头的琴」。在那个崇尚获得新知的年代,他却因自己在许多领域的无知而自傲不已。华生列出福尔摩斯的能力与知识时,在文学、哲学与天文学知识的部分填写「无」,但他也认同这名侦探具备「深厚」的化学知识,对植物学、地质学与解剖学也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这段关于福尔摩斯的勾勒出自《暗红色研究》,其形象后来又经过修饰,说明他服用古柯硷「是为了表达对单调生活的不满」。他没听过汤玛斯.卡莱尔,也表示自己对太阳系完全没兴趣,但在其他场合却提到滑铁卢之战与马伦哥战役,引用歌德的话,还把李希特[6]与……卡莱尔相提并论。整个福尔摩斯系列中还有许多类似的矛盾之处。这一方面表示柯南.道尔认为这些小说的价值不高,另一方面也代表他需要让福尔摩斯的形象更能获得众人共鸣(随着系列新作陆续推出,这点也愈显迫切)。系列作品中的第一篇短篇〈波宫祕闻〉(A Scandal in Bohemia)明确指出他对爱情不感兴趣。「做为情人,他本人绝对无法称职。他从不说较温柔感性的话,如果有也是以嘲笑、轻蔑的方式表现出来。」柯南.道尔绝非讨厌交际或厌恶女性,他只是想告诉读者,福尔摩斯必须是不受常人弱点与情感左右的人。福尔摩斯的一部分魅力就在于他「拥有不羁的灵魂,厌恶社会上的所有繁文缛节」,有时还无视法律。因此,在〈格兰居探案〉(The Abbey Grange)中,福尔摩斯与华生决定不向警方揭露杀害尤斯塔斯.布莱肯斯特爵士的凶手身分;在〈查尔斯.奥卡斯塔.麦维顿探案〉(CharlesAugustus Milverton)中,他们看着一个女人用左轮枪「一枪接一枪」的射杀勒索者,再用脚跟踩踏他毫无知觉的脸,但两人并未加以阻止;在〈蓝柘榴石探案〉(The Blue Carbuncle)里,福尔摩斯放过一桩重刑案,希望能拯救一个灵魂。法律无法维护正义时,福尔摩斯自行维护。他就是最高法院,纵使只是一种独特象征,但只要知道这样的人可能存在,对他的读者而言已是不变的慰藉。

如果有人比其他人更优秀,他就必须展现他之所以优越的原因。许多福尔摩斯继承者的缺点,就是他们虽然号称天才,却无法证明自己。就这点来说,柯南.道尔仍是表现最杰出的。《暗红色研究》中指出「一个人的指甲、大衣袖子、鞋子、裤管膝部、食指及拇指硬化的皮肤、表情、袖口——这一切都能让人清楚看出他的职业」,他也的确一再证明这一点,在系列故事里就可从数十个例子当中任意挑出一个。一顶老旧的毡帽,华生看不出端倪,福尔摩斯却能推论出帽子的主人学识渊博,过去一度富裕但如今困苦,可能因为酗酒而身体每况愈下,「这也可能是他妻子不再爱他的真正原因」。福尔摩斯不仅推论,还提出合理而详尽的解释。这些观察是否可能导出不同结论?无庸置疑,但打开一座精密机器,看到每个齿轮运作的方式,还是让人大感痛快。因此,对福尔摩斯的所有评价皆非溢美之词。其他作者的推论主要来自读者没察觉的事件,并藉此展现神祕感,但柯南.道尔却给我们十几个线索,至于那些推论,其实我们靠自己几乎差不多就能得出相同的结论。以下是个完美的例子,或许可算是福尔摩斯式对话中最著名的简短段落:

「有没有什么是你希望我特别留意的?」

「晚间时段那只狗的奇特行为。」

「晚间时段狗什么都没有做啊。」

「这不就是很奇怪的事吗?」

这段对话令人困惑吗?但解释却很完美。有人进入马厩,在有狗看守的情况下偷走了一匹马,但狗却没有吠叫,代表闯入者一定是狗相当熟悉的人。这段对话不经意地展现出措辞的精准,而这正是人们不常会留意到的柯南.道尔的特色之一。或许把「晚间时段」改成「晚上」看起来会比较自然,但句子也就不那么准确了。

福尔摩斯的易容技巧也远远胜过他的大多数追随者。在第一篇短篇小说中,他曾以喝醉的马伕与新教牧师装扮出现。他可以变成高瘦的老年人,可以易容成残废老者,还用单脚站立数个小时——光是这个例子就足以说明他的能耐。柯南.道尔想必从维多克那里得到一些易容方面的灵感,就像福尔摩斯式的概念解说来自爱伦.坡,而有些推论方式源自于加伯黎奥。柯南.道尔对这些部分均曾表达过致敬之意,但福尔摩斯本人却表示,杜宾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勒寇克是没用的笨蛋。除此之外,柯南.道尔的确创造了一些完全属于自己的东西。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许多侦探角色顶多只是创造者展现诡计的现成工具。福尔摩斯和他们一样,也只呈现出大致的轮廓,但以敏锐的观察、不善交际、个性冷漠等特征,取代真正的角色塑造。这正是柯南.道尔另一项代表性的技巧,因此夏洛克.福尔摩斯对我们来说,就象是他专业领域中货真价实的天才。

故事与作者间的关系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创造者认为自己其他作品更出色、更彰显他身为作家的成就。亚瑟.柯南.道尔后来受封亚瑟爵士,他是个活跃于各种文类与社会事件的作家,这种情况在现今已十分少见。他最看重的,是他历史小说家的身分。他发表《四签名》不久后又完成另一本书,写完时还将笔丢到房间的另一头,高呼:「总算完成了!」这本让他如此兴奋的书并非福尔摩斯系列,而是《白衣连》(The White Company)。这是一本历史小说,与《弥迦.克拉克》(MicahClarke)都是他在历史小说领域的最佳作品。他相信《白衣连》「会流传下去,照亮我国的传统」,却未能实现。他的历史小说并未受评论家认真看待,因为柯南.道尔将简单易读、擅于叙述的优点全展现在情节的处理,不曾认真深入角色刻画。他在极少数作品中展现了组织能力,例如描述波尔战争历史的书,在调查奥斯卡.史莱特[7]与艾德杰[8]的案件后写的作品里也展现了分析能力,但都没发挥太多想象力。他书中的人物与发生的事件,和少年冒险小说的水平相差无几。福尔摩斯系列之所以成为他最优秀的著作,正因为只有这种完全超脱世俗的超人主角,才能让这位聪颖的中产阶级彻底释放想象力。

柯南.道尔是个说故事好手,福尔摩斯系列在众多直接抄袭他的作品消失后依然能留存至今,正因为它是如此出色的故事。我们看到的很少只是一个诡计,而是角色单纯生动、环绕着事件发展的故事。〈花斑带探案〉(The Speckled Band)中凶恶无比的甘士比.罗列特医生,便是他人物塑造能力的典型例子。罗列特在故事里实际出现的篇幅只有一页半,但同类小说中很少能见到比他更具说服力的角色。进一步分析故事结构就会发现,我们对罗列特的第一印象,来自海伦.史东纳充满厌恶地描述继父是个强壮而凶暴的人。接下来是罗列特造访福尔摩斯并折弯火钳,最后是他们前往史都克摩伦,透过假拉铃、牛奶盘、通气口等线索营造出凶险氛围,让我们因而更了解罗列特的本性。这个系列最好的作品都具有如此出色的写作技巧,其中有许多近似柯南.道尔喜爱的冒险故事风格,〈墨氏家族的成人礼〉(TheMusgrave Ritual)便是一例。这些故事的开场大多是遇到麻烦的客户前来拜访,也常会安排能让福尔摩斯展现智慧的巧妙桥段。在〈住院病人〉(The ResidentPatient)里,令人好奇的亮点在于布莱辛顿为何要帮波西.崔佛林医生开设自己的诊所;〈红发俱乐部〉(The Red-Headed League)引人好奇之处,是一个由「所有身心健全的红发男子」组成的协会;在〈失踪的中后卫探案〉(The Missing Three-Quarter)里,则是一份送来的电报,上头写着:「大不幸。右翼中后卫失踪。」每个职业犯罪小说作家似乎都该以这种方式来攫取读者的注意力,但所有尝试过的人肯定都知道,这和设计一个让人拍案叫好的诡计一样困难。

有时故事开头会揭露一段已发生或策画中的案件,有时开场会直接进入冒险桥段,有时则会透过来访的人以回溯方式说明来龙去脉。在故事中,华生偶尔会因为帮不上福尔摩斯的忙而愧疚,这凸显了柯南.道尔对冒险元素与侦查元素同样重视。有时故事主题也会重复。例如,〈红发俱乐部〉中设下骗局的目的,是要让当铺老板杰布斯.威尔森每天离开店内数个小时。〈证券交易所的职员〉(TheStockbroker's Clerk)中也有类似的动机:豪.派夸福特被要求抄下巴黎商业名人录中的五金销售者,这项奇怪任务的目的是要他离开伦敦,让坏人顶替派夸福特刚取得的工作。这个主题于〈三名同姓之人探案〉(TheThree Garridebs)中再度重复,藉由罕见的姓氏,诱使除乘车去苏富比或克里斯蒂拍卖会外从不出门的纳森.葛莱德离开房间。许多故事里都有全然道尔风格的特殊调性,例如〈红发俱乐部〉里设计那名傻瓜抄写全套《大英百科全书》,以及〈三名同姓之人探案〉中,福尔摩斯编造名字,藉此证明自称约翰.葛莱德的人是个骗子等桥段。虽然这个陷阱相当老套,但他编造的赖仙德.史达这个名字却十分有趣[9]。(「『史达老医生,』我们的访客说:『他的名字至今仍备受尊敬。』」)这些细节都非常新颖,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阅读乐趣。

当然,其中的时代氛围也相当浓厚,并备受赞扬。福尔摩斯与华生的主要活动场所在伦敦,偶尔也会前往萨里、罕布夏或德文郡,证明那里与伦敦同样凶险(「基于我的经验,华生,我相信,伦敦市区最低级、最败德的巷子里的罪行,也不会比这令人愉悦的美丽乡间更可怕。」福尔摩斯这么说。这段评论出自〈红榉庄探案〉(The Copper Beeches),案件本身也的确吓人)。其他作家也描写过那个时代,但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无论是未婚夫消失其中的四轮马车、位于廉价服饰店与酒馆之间的鸦片馆,还是住一晚要八先令、一杯雪莉酒要八便士的昂贵旅馆等,依然具有独特魅力。我们应留意许多评论者忽略的事。在柯南.道尔写下前三本短篇集与四本长篇中的三本时,那些元素并非「过去那个时代」的事,他所写的是他周遭的世界,一个经过他的想象力转化的世界。大家认为福尔摩斯的那个伦敦始终灰暗迷蒙,还有研究者表示福尔摩斯与华生「笼罩于菸草的烟雾与伦敦的雾气之中」,但这种感觉主要来自于柯南.道尔的叙事语气。《四签名》中「浓湿的雾」,以及〈格兰居探案〉中「乳白色的伦敦烟雾」,很少出现在其他小说里。大多数作品对天气的描述十分简单,例如「寒冷冻人的冬天傍晚」、「十月一个闷湿的阴雨天」,或是「接近三月底一个凄风酷寒的日子」。如果试图继续探究其魔力从何而来,最接近的答案也只会是:这一切应该与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角色特质有关。贝克街的一切是如此真实:小小的起居室里到处都是化学用品,奶油碟上放着罪案纪念品,壁炉台上有用大折刀固定的未回信件,福尔摩斯的扶手椅对面墙上有弹孔组成的「VR」字样,哈德逊太太总是会同时备好一盘新鲜的燻肉与炒蛋,或移动福尔摩斯放在窗前用来引诱莫伦上校的雕像。这一切形塑了故事背景的所有细节。后来的作品在表现福尔摩斯世界的气氛方面不再这么成功,是因为等到《福尔摩斯退场记》(His Last Bow, 1917)与《福尔摩斯档案簿》(The Casebook of Sherlock Holmes, 1927)发表时,柯南.道尔所写的已是过去的事,仅有几篇小说设定于二十世纪,大多仍得追溯至十九世纪,作品中的时代细节也不再那么有说服力了。

由于结构不够严谨或内容自相矛盾,这系列小说自然也存在缺陷。结构的缺点在长篇中最为明显,只有《巴斯克村猎犬》(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算得上是风格较统整的作品,但纵使如此,此书依旧无法完全克服这个问题,凶手身分在全书三分之二处便已揭晓。这本小说的魅力在于,柯南.道尔让冷静的医生发现查理士.巴斯克维尔爵士尸体旁「一只巨犬的足迹!」,并因而心乱如麻,藉此提供心理层面的暗示,让我们感受到德文郡沼泽的遗世独立与恐怖气息。他的短篇作品同样也有缺陷。有些先前已提过,这里再补充一、两个例子。在〈营造商探案〉(The Norwood Builder)中,兔子骨头「烧焦的有机残骸」,竟让福尔摩斯与雷斯垂德一度都认为琼纳斯.奥戴克先生已死,但这点理应瞒不过这名伟大的侦探才对(在〈紫藤居探案〉(The Adventure of Wisteria Lodge, 1892)中,一名医生—不是华生—在检查一堆骨头后,便能立即指出那不是人骨)。柯南.道尔自己就提过,赛马业者曾告诉他〈银斑驹〉(Silver Blaze)里的一些错误。在〈身分之谜〉(A Case of Identity)里,我们必须说服自己相信,玛丽.苏得兰的近视程度非常严重,以至于继父用墨镜与假胡子易容时,她认不出那就是每天和她住在一起的人。在〈歪嘴的人〉(The Man with the TwistedLip)中,头戴红假发、面部涂黑、从眼睛到下巴之间有明显画上的疤痕,以及用「肉色石膏」做出的外翻嘴唇,这样的伪装,白斯崔探长竟无法识破。就算白斯崔不擅观察,但这种粗心程度,实在应该被降为巡佐。读者大可自行列出其中的错误与不可能发生的情节,以及不同时期描述福尔摩斯与华生的矛盾之处。

侦探小说研究者以相当严苛的标准来看待这类漫不经心的错误。榭尔丝认为,柯南.道尔有时提供读者的线索并不公平,海克拉夫则表示,福尔摩斯与华生固然不朽,但即使不带贬抑之意来看,故事本身仍「往往太过松散、平淡,太多模仿或老套,诡计与主题也屡屡重复」。有人不认同海克拉夫这种带着贬损的论点,认为柯南.道尔大多数作品比其他短篇故事作家对读者公平多了,福尔摩斯推论过程中的线索,有九成都会告诉读者,因此海克拉夫的部分批评并不正确,至于其余的都只是芝麻小事。这些小说并非庸俗之作,就算我们能猜到凶手,也不代表能猜出犯案手法。有几篇小说的推断过程出自爱伦.坡与加伯黎奥,但柯南.道尔几乎总是能成功将他人点子转化为自己原创的使用方式。至于重复的状况,主要集中在最后两本短篇集,一般认为这本与前三本相较之下确实水平较低。有人在提及福尔摩斯时表示,他「虽然没因坠落悬崖而死,但也与过去那个他永远不同了」。想必大家都会同意这个评论,连柯南.道尔自己也同意。

话说回来,如果把这些批评看得太重,会误以为推论技巧的完美更胜于说故事的技巧。许多福尔摩斯之后的短篇故事在诡计部分或许胜过柯南.道尔,但就故事来说,几乎全都大为逊色。福尔摩斯系列的五十六篇短篇,大概有一半左右即使反覆阅读仍让人感到有趣,主要是因为场景与气氛的营造出色,而且福尔摩斯的推论证据也确确实实呈现在读者眼前。其他犯罪短篇创作者中,作品能禁得起这样反覆阅读的只有却斯特顿与史丹利.艾林[10],不过两人的原因并不相同。

福尔摩斯神话

要是能带来实际价值——也就是经济价值——的话,许多创造者都可能杀掉他们的知名侦探。柯南.道尔可能是第一个摆脱不了角色的作家。虽然他没有把这些作品看得太重,但在撰写第一批福尔摩斯短篇时还是相当谨慎,并打算在第一个系列结束时让这名侦探死亡,原因是「他占去我思考更重要事情的空间」。在第二本短篇集的结尾,他让福尔摩斯与莫里亚提坠入雷清贝瀑布,感觉如释重负。他在写给朋友的信中提及福尔摩斯:「我已经写太多他的事了,对他的感觉就像一次吃了太多鹅肝酱,现在一提到这名字就让我作呕。」

不过想赐死一个神话没那么容易。柯南.道尔收到数百封信,恳求他让福尔摩斯回来,美国有好几个城市还成立了「让福尔摩斯活下去」俱乐部。有好几本杂志也加入施压行列,愿意出一大笔钱,让他撰写一系列的全新短篇。一九○二年,在消失八年以后,福尔摩斯于长篇小说《巴斯克村猎犬》中再度现身,此书时间点设定于雷清贝瀑布事件之前。一九○三年,新系列的第一篇短篇〈空屋探案〉(The Empty House)刊载于英国的《海滨杂志》与美国的《科利亚杂志》(Collier's)。柯南.道尔寄给经纪人的明信片内容相当简短:「很好。亚瑟.柯南.道尔。」这个简短的讯息,代表他向美国提出的五千美元,以及《海滨杂志》每千字一百英镑的开价屈服了。一名目击者是这么写的:「车站书报亭的混乱场面,远胜我看过的任何特价活动。」柯南.道尔自己也说,海峡渡船上全都人手一本杂志。自此之后,他再也没试图抛弃福尔摩斯,但仍对这名侦探的事迹如此受到看重大感愤慨。他去世一、两年前曾在阿姆斯特丹参与一场通灵术讲座,并被要求略谈一下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事,使他既生气又沮丧。

夏洛克.福尔摩斯成为影响深远的神话,几乎笼罩着柯南.道尔的有生之年,而且这则神话的影响力至今仍未稍减。还是有人会寄信给福尔摩斯,寻求案件与感情问题的解决方式,并前往他的住所贝克街二二一号B座朝圣。在「夏洛克.福尔摩斯纪念馆餐厅」,吧台里保存着一些他侦办过的案件纪念品,贝克街的起居室里无人入住,或许能趁用餐时前往致意。在共产国家以外的国家几乎都成立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研究会」、「贝克街小分队」或「银斑驹」这类团体,同时还有期刊、聚会、餐聚,以及造访雷清贝瀑布的旅游活动等。其中有的十分有趣,或许也全都没什么坏处,但我仍是稍感忧心,认为这些协会成员以福尔摩斯之名行聚会游乐之实,而非在意作品的价值。

最后要强调的本应早是陈腔滥调,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如果要选出至今写得最好的二十则侦探短篇,夏洛克.福尔摩斯系列至少应该占上六个名额。

本书提及福尔摩斯系列之篇名、书名、人名等,大部分参考脸谱版译名。


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 1854-1900),爱尔兰小说家、诗人与剧作家。代表作为《格雷的画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ey)与《快乐王子》(The Happy Prince)。


乔瑟夫.贝尔(Joseph Bell, 1837-1911),苏格兰医生,柯南.道尔于一八七七年与他认识,后来还曾担任他的助手。贝尔擅长在很短的时间内观察病患的种种细节,并判断其背景、生活状况与病情。此外,他双眼灵活、脚步快、精力充沛、擅长运动,也会写诗、赏鸟,这些特性多少也反映在柯南.道尔对福尔摩斯的角色设计。


鲁德亚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 1865-1936),英国作家与诗人,代表作为《森林王子:毛哥力的丛林故事集》(The Jungle Book),于一九○七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罗杰.凯斯门(Roger Casement, 1864-1916),爱尔兰人道主义与民族主义运动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接受德国的武装支持,于爱尔兰反抗英国政权,最终被判叛国罪处死。开庭前,英国政府公开了据称是他的日记的内容(被称为「黑色日记」),其中有许多同性关系描述。


约翰.保罗.腓德烈希.李希特(Johann Paul Friedrich Richter,1762-1825),德国小说家,在十九世纪初备受欢迎。他将笔名取为尚.保罗(Jean Paul),是为了向法国作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致敬。


奥斯卡.史莱特(Oscar Slater, 1872-1948)为法院误判的受害者,于一九○九年因杀人罪被判死刑,最终于一九二八年翻案获判无罪。


此处所指的是乔治.艾德杰(GeorgeEdalji, 1876-1953),因伤害一匹小马被判三年劳役,最终于一九○七年翻案。


美国作家克利斯多佛.莫利(Christopher Morley, 1890-1957)于一九四八年率先指出,赖仙德.史达(Lysander Starr)可能是刻意改造自南非政治家林德.史塔尔.詹姆森(Leander Starr Jameson, 1853-1917)的名字。


史丹利.艾林(StanleyEllin, 1916-1986),美国犯罪小说作家,作品以短篇闻名,代表作为《本店招牌菜》(The Specialty of the House),于一九八一年获爱伦.坡奖大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