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暴力事件发生的地点太不切实际,简直匪疑所思。莱茵哈特直到去世前一、两年仍持续写作。《相簿》(The Album,1933)一书是她晚期典型的长篇作品,故事描述奎森区有五户人家,全住在「优美、古老的半乡村式大宅,每栋房子都有自己的花园」,入口大门的「私人地区」标志让他们隔离于城市之外,「所以除了五栋同样由绿地包围的城堡外,彼此之间没有相似之处」。故事发展从未离开奎森区。记者与摄影师的造访并未带来困扰,就算这里已发生四件谋杀案,而且第一件以斧头犯案,最后一件还出现无头尸,他们仍没有试图进入屋内。这个完全封闭的生活圈里只有一个角色有职业,但我们也从书中看见「他以忧郁为说词,甚至不再工作,把大量时间都花在车库里整修车辆」。就连整修车辆也很不寻常,因为他们都聘请了厨师、园丁、司机与各式帮手。这些人其实根本没事可做,他们只是用来增加进谋杀案的疑犯名单罢了。当然,凶手就在他们之中。等到其身分暴露后,角色的一举一动便显得极度缺乏说服力。
阿嘉莎.克莉丝蒂开创的全新时代
莱茵哈特的作品相当天真,但从某些角度来说,她笔下的世界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侦探小说世界。这点下一章会另做讨论。无论如何,侦探小说的主流,也是真正显著的发展标记,当属一九二○年阿嘉莎.克莉丝蒂的长篇处女作《史岱尔庄谋杀案》(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的出版。
克莉丝蒂由寡母抚养长大,不曾在学校或家中受过正规教育。她写了两、三本自称「又长又乱」的长篇,但被出版社退稿,之后才决定试着撰写侦探小说。对她带来影响的是「线索模式」与「愚蠢朋友」,这也正是福尔摩斯系列发展的特色。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克莉丝蒂在医院工作,因而能将获得的毒药相关知识运用在小说中。在那十八个月期间,她一有空就努力写作。那本书遭三间出版社退稿,博德利海德出版社(The Bodley Head)审稿更长达九个月之久。后来出版社创办人之一约翰.连恩(John Lane)决定推出此书,卖出两千册。她在英国拿到的版税是二十五英镑,至于美国版,则一直等到十年之后才终于出版。
《史岱尔庄谋杀案》并非克莉丝蒂侦探小说中的顶尖作品,但书中的诡计的确十分具代表性,误导读者的巧妙手法也极为独特,读者一旦中计,就会做出错误推论。本书还带领我们认识了一名极为独特的侦探——比利时人赫丘勒.白罗。他就像长了胡子的蛋头先生(HumptyDumpty),外观让人印象深刻,此外还有极愚蠢的华生型角色——海斯汀上尉。书中展现作者的写作天分,对白轻快、亲切且具说服力,情节架构也相当稳定,调性一致。当然,先前的同类作品也能做到这一点,但克莉丝蒂作品的创新之处,在于她的故事完全以谜团与解谜为主,角色完全无需情感上的波动。班特莱摇摆不定,在写作过程中变得认真起来,与他最初的概念相互牴触;在梅逊的《玫瑰山庄》中,角色席莉亚.贺兰的命运可能干扰了这本小说;至于读者从莱茵哈特女士的作品中获得乐趣的前提,是要能认同书中角色。因此,克莉丝蒂的处女作之所以值得注意,就在于这本书开创了全新时代,大家从此认为侦探小说要以纯粹的复杂谜团为主,对角色命运的关注不仅变得不重要,而且根本不受欢迎。而这也正是即将来临的黄金时代的开端。
伊斯瑞尔.冉威尔(Israel Zangwill, 1864-1926),英国作家,美国是种族「大熔炉」的譬喻方式,即出自他的剧作《熔炉》(The MeltingPot)。
卡斯顿.勒胡(Gaston Leroux, 1864-1941),法国小说家,代表作为《歌剧魅影》(Le Fantôme de l'Opéra)。
爱德蒙.克礼修,班特莱(Edmund Clerihew Bentley, 1875-1956),英国诗人与小说家,笔下名侦探为菲立浦.褚兰特(Philip Trent),代表作为《褚兰特最后一案》(Trent's Last Case, 1913)。
菲立浦.加斯基(Philip Gasket)中的姓氏gasket一字,有衬垫、填塞物之意。
亚瑟.玛臣(ArthurMachen, 1863-1947),英国恐怖作家,代表作为〈潘恩大帝〉(The Great God Pan)。
玛丽.罗伯兹.莱茵哈特(Mary Roberts Rinehart,1876-1958),美国小说家,代表作为《豪宅魅影》(The Circular Staircase),有「美国的阿嘉莎.克莉丝蒂」之称。
奥顿.纳许(Ogden Nash,1902-1971),美国诗人,无论轻快或严肃的诗都有一样杰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