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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短篇小说的兴衰

短篇小说的复兴与美国有直接关系,其中一部分还与汉密特、钱德勒及他们的追随者有关。不过比汉密特与钱德勒领军风格更重要的,是创办于一九四一年的《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这是一本只刊载犯罪与侦探短篇的刊物,对于犯罪短篇发展的影响不亚于早期的《海滨杂志》。就算没有《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肯定也会有人撰写短篇,但若真是如此,那些短篇势必也不会如此多元、有趣。

衰退期的微弱星光

《昆恩精选辑》出版于一九五一年,内容是「透过此文类自一八四五年以来最重要的一百零六本书来展现侦探-犯罪短篇小说历史」,书中看不见任何长篇取代短篇成为文类主流的暗示,也并未道出短篇水平衰退的状况,反而像高唱凯歌似的,列出「第二黄金时代」到「第一现代期」、「第二现代期」,以及随之而来的「文艺复兴时期」的发展状况。这种论点出自昆恩的狂热之情,而非理性分析。黄金时代的短篇水平迅速下滑,最后甚至连数量也随之减少。

其中一个原因已于先前提过。刊载短篇侦探小说的杂志销量下降,速度虽然缓慢,但持续下滑。《海滨杂志》多年来始终坚持过去为杂志带来成功的方式,持续刊登短篇小说,不过就如历史研究者所公认的,那些作品无视于一九二○年代「新的贫穷阶级、大型乡村庄园的衰退与大罢工事件」,以及所有可能会让读者感到不自在的事物。柯南.道尔的最后一篇短篇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四月,虽然当时犯罪短篇仍持续推出,但除了少数例外,大多均不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发表的作品。直到一九三○年,《海滨杂志》仍由维多利亚时期便开始负责的格林豪.史密斯掌管编务,但始终不见起色。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发行量跌至八万本,虽然外观变得现代化,但这本与福尔摩斯一同茁壮的刊物,在马罗的时代并没有值得存在的理由。一九五○年三月,杂志推出最后一期,当时几乎已无新的短篇问世,但杂志仍不断伫足于往日时光中。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在停刊好一阵子前,他们还刊载了由仿作大师罗纳德.诺克斯撰写的福尔摩斯短篇,连插画也采用了席德尼.佩吉的风格。

在美国,报刊文章从短篇小说变成长篇连载。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星期六晚邮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曾刊载「思考机器」与「布朗神父」系列短篇,但一九二七年连载美国作家法兰西丝.诺伊斯.哈特(Frances Noyes Hart, 1890-1943)的长篇《审判贝拉米》(The Bellamy Trial)时,则为他们指出了未来的方向。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星期六晚邮报》持续连载莱茵哈特、克莉丝蒂、史陶特与其他作家的众多犯罪长篇。同样在一九二七年,《斯克里布纳杂志》由于连载范达因的《金丝雀杀人事件》,杂志的销售量暂停下滑。这些杂志与同时期的其他杂志,均很少刊登篇幅像福尔摩斯经典短篇那样的故事。

尽管对杂志来说,长篇连载变得比刊登短篇重要,但也不代表短篇没人写,或失去发表途径,顶多只是对短篇的需求变少。在美国,以短篇小说为主的纸浆杂志于那段时期开始蓬勃发展,字数约莫两千字或更短的「极短篇」也大行其道,可在搭乘巴士或火车回家的路上轻松阅读。这样的篇幅没有发展情节或角色的空间,除了打造一个吸引人的概念外,几乎没有发展任何元素的余裕,例如一个理当已聋的人却能听见另一个房间里的私下对话,或是据称在过去一周与外界全无联系的人,却能得知两天前的足球比赛结果等。这类有趣的故事,无论作者或读者都能从中获得娱乐效果,但如果仅以此为本,也很快就会让人厌腻。

不过,这段时期短篇之所以衰退,并非只是因为编辑需求所带来的改变。犯罪小说家很快就发现,对他们来说,构思一篇短篇几乎与一部长篇同样吃力,而且报酬远远不及长篇。不过在此必须再度声明,这里不该单纯过分强调其中的经济因素。艾林翰、柏克莱、卡尔、昆恩、榭尔丝、范达因(这些作者名字都是我信手写下的)都习惯了长篇舒缓的节奏,他们可以累积许多嫌疑犯与疑点,最终在揭晓谜底与解释时,或许就得花上三十几页来描写。因此,有些犯罪小说作家从未尝试撰写短篇,也就不令人意外了。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也很少有作家将短篇当作主要创作领域。值得一提的是,这段时期有部分短篇极为优秀。这些作品的优点不像柯南.道尔那样擅长发展场景与角色特质,也不是却斯特顿那种透过似是而非的观点来揭露真相的作品。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短篇作者,只是聚焦在透过巧妙的侦查手法来描述谜题与解答而已。在短篇的限制下,作者为读者带来极大的阅读乐趣,其中又以昆恩、榭尔丝与卡尔的作品最为杰出。就某些方面而言,其实短篇是比长篇更适合这项文类的创作长度。在短暂的悬念过后,让人大吃一惊的结局所能带来的乐趣,其实就与长时间的悬疑效果一样。

昆恩的作品就是很好的例子。他最出色的短篇,是早期极力追求推论元素的著作,收录于《昆恩系列探案》(The Adventures of Ellery Queen, 1934)与《昆恩再次出击》(The New Adventures of Ellery Queen, 1940)里的作品,全都绝对公平,完全以谜题为主,就像大多数正统爱好者所期望的那样。例如,收录于《昆恩系列探案》中的〈有胡子的女人〉(The Adventure of the Bearded Lady),便是解谜故事的完美范例,一切安排得宜,虽说构思单纯,却也难以识破。书中一半的作品几乎都同样优秀,而且技巧都极为高超。昆恩晚期的一些短篇也很有趣,不过,由于结构松散,又缺乏更优秀的深度来加以弥补,因此大多不及前两本短篇集当中的作品。卡尔的短篇大部分是他密室长篇的浓缩版,有时还因为浓缩而更为讨喜。其中最好的作品,可能是以卡特.迪克森之名推出的短篇集《怪奇案件受理处》(The Department of Queer Complaints,1940),可惜亨利.梅瑞佛系列中极为精采的〈妖精林之屋〉(The House in Goblin Wood),或是以爱伦.坡为侦探的优秀仿作均未收录其中。

榭尔丝的短篇故事主题,具有她大多数长篇欠缺的轻松感,也没有温西那些令人讨厌的行为举止。在三十页的篇幅里,没有空间安插温西与邦特的对话,这点让人深感庆幸,不过,对于视榭尔丝为半写实主义作家的人来说,其中还是有些地方肯定会让他们感到奇怪。「滚回你的战争部去,就说我没有什么方案。」一名法国保皇党员对温西大声说:「希望上帝能防止这一切发生,但要是我们两国之间真的发生战争,我肯定会站在法国这一边。」这个段落出自〈品酒的差事〉(The BibulousBusiness of a Matter of Taste)这则荒谬但有趣的短篇,其中有三个温西出现在一座法国酒庄,透过品酒并说出酒的年份来证明自己的身分。这则短篇收录在《彼得爵爷查看尸体》(Lord Peter Views the Body, 1928),书中还收进了极为骇人的〈铜指人〉(The Man with the Copper Fingers),以及〈阿里巴巴的洞穴开采冒险记〉(TheAdventurous Exploit of the Cave of Ali Baba),此书开头描述报纸刊载温西的死讯,但他随后却又参加了某个未提及名字的祕密社团。《刽子手的假期》(Hangman'sHoliday, 1933)中收录了巧妙的〈镜中影像〉(The Image in the Mirror),以及不太像榭尔丝风格(没有侦探登场)的有趣短篇〈知道怎么做的人〉(The Man WhoKnew How)。《反抗证据》(In the Teeth of the Evidence, 1939)中则有两则优秀的短篇,故事里的温西颇为沉默寡言,此外还有几篇零散的独立作品,包括十分有趣的〈巴德先生的灵感〉(TheInspiration of Mr. Budd)。就整体来看,这些短篇显示出如果榭尔丝没有爱上自己的侦探,或许会成为作品更生动、也更杰出的犯罪小说作家。

上述提到的大多数短篇只是这些作家长篇才华的副产物。这个说法同样可用在其他以长篇为主的犯罪小说家身上。白罗与玛波小姐系列的短篇远远不及长篇,艾林翰的坎比恩系列也是。写实派作家的一些短篇集并未比他们的长篇优秀。《昆恩精选集》中提及的一些其他著作,只不过是作家在最多产时期大量生产的著作而已,或是像路易斯.高丁[1]与达蒙.鲁尼恩[2]等人的著作一样,作品重心与犯罪小说通常重视的其实相去甚远。如果只求故事有犯罪与惩罚的元素,那么不该忽略威廉.杰哈迪[3]的极短篇杰作〈坏结局〉(ABad End),或安布罗斯.比尔斯[4]的短篇集《真有这样的事?》(Can Such Things Be?),只是这些短篇真正的重点均不在这里。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很少有作家像柯南.道尔、却斯特顿与福翠尔那样将短篇当作主要的表现方式。其中最常被提起的是英国侦探小说家H.C.贝利(H. C. Bailey, 1878-1961),他第一部以瑞吉.福腾为主角的短篇集发表于一九二○年,接着又推出其他几本短篇集,以及一些福腾系列的长篇,还有几本以假装正直的无赖律师约书亚.克朗克为主角的长篇。福腾系列短篇在一九三○年代初期极为成功,贝利因而跻身英国侦探小说作家半神话式人物的「五巨头」(BigFive)之一,其他四人是克莉丝蒂、克劳夫兹、傅里曼与榭尔丝。贝利如今已不受重视,虽然偶尔能在合集中找到他的几篇短篇,但大多作品均已绝版。我认为福腾系列作品可笑荒谬,令人难以忍受,故事也总是装模作样,时而愚蠢,时而晦涩,像我这类的读者应该都有共同的理由忽视他的作品。为防止这样的观点有失偏颇,在此列出其他评论家的意见。他们认为贝利的「谜题相当合理」(詹姆士.山多语),很少有作家能打造出「构思更精巧或更能蒙骗读者的诡计」(海克拉夫语)。

F.丁尼生.杰西的《索朗吉的故事》(The Solange Stories, 1931)偶尔会被列入极出众的范例,但此书尽管简洁轻快地写出一名对坏事特别有警觉心的女侦探,故事本身却单薄得令人大失所望。戴利.金的短篇集《好奇的泰伦特先生》(The Curious Mr. Tarrant, 1935),以及T.S.史崔伯林[5]以亨利.坡乔利为主角的短篇集《加勒比海的线索》(Clues of the Caribbees, 1929)都十分有趣,但由于对他们过度期待,反而令人失望。坡乔利是俄亥俄州立大学心理学讲师,他卷入的案件发生于海地、马丁尼克还有加勒比海地区的几个地方。故事本身不值一提,但设定别出心裁。在篇幅最长的一篇故事里,有「美国最伟大巫毒调查员」之称的坡乔利,必须向海地的黑人证明巫毒教不过是一种迷信;在〈通往贝纳雷的路线〉(A Passage to Benares)中,他则成为一桩谋杀案的嫌疑犯。虽然故事暗示他在真凶招供前便被送上绞刑台,但他仍活了下来,陆续侦办了许多案件,并收录于《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Ellery Queen's Mystery Magazine)中。

以上这些是衰退期中最杰出的作品,反映出短篇自全盛时期快速下滑的状况,但在这个过程中,很幸运的仍散落着一些零星作品,其中包括赫胥黎大幅改编真实谋杀案的毒杀案故事〈蒙娜丽莎的微笑〉(The Gioconda Smile)、汤玛斯.柏克(Thomas Burke,1886-1945)相当骇人的〈欧特摩先生的双手〉(The Hands of Mr. Ottermole),以及史塔西.奥蒙涅(Stacy Aumonier, 1877-1928)的〈完美谋杀〉(ThePerfect Murder),不过奥蒙涅笔下少数几篇正统的犯罪短篇均不值一读。

复兴时期的几大亮点

短篇小说的复兴与美国有直接关系,其中一部分还与汉密特、钱德勒及他们的追随者有关。虽然大陆侦探社探员系列短篇不如汉密特的长篇作品,钱德勒的许多短篇仅是为了练习而写,但他们依旧在主题与文笔方面成为其他作家仿效的对象。从汉密特的短篇中挑出第一行,例如「这是一个关于跷家女儿的案子」,或是〈螺丝起子〉里那个与篇名同名的小镇中的荒凉气息,都会让你觉得自己置身的世界与黄金时代那自命不凡、故作文雅的世界相隔甚远。不过比汉密特与钱德勒领军风格更重要的,是创办于一九四一年的《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这是一本只刊载犯罪与侦查短篇的刊物,对于短篇犯罪小说发展的影响不亚于早期的《海滨杂志》。

艾勒里.昆恩——或至少两名作者中的佛列德瑞克.丹奈——一开始便对编辑工作怀有浓厚兴趣,并留意到犯罪小说的形式正在改变,因此认为一本成功的杂志必须包容旧形式,同时还得鼓励新形式。《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有所准备,既欢迎卡尔或艾林翰的新作,也欢迎藉藉无名作者的第一部短篇。他们还打算将第一次年度征文的最佳作品奖项颁给在部分读者眼中完全不像侦探小说的作品,例如H.F.赫德[6]的〈美国总统是侦探〉(The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Detective),或是一名义大利裔作者的现实主义短篇。他们为外国小说设立特别奖项,因而在一年内收到了来自澳洲、阿根廷(波赫士写的)、葡萄牙、菲律宾与南非的作品。他们于不同时期陆续创立最佳首作、最佳杰作、最佳福尔摩斯相关作品、最佳极短篇、最佳解谜、最佳大学生短篇等奖项。每年昆恩奖的得奖短篇名单,以及在《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刊载的全新短篇,均是近年来犯罪短篇的代表作,而且正如昆恩所说的,这些作品也成为此类小说各种可能样貌的清单。在杂志刊载的短篇里,有些类型比其他类型重要,也不是所有作品都是杰作,部分甚至会让对犯罪小说有既定想法的人生气。长年以来,虽说杂志令人惊喜连连的编辑风格无法符合每个人的胃口,但其价值仍远远超过任何可能招致的批评。的确,就算没有《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肯定也会有人撰写短篇,但若真是如此,那些作品势必也不会如此多元、有趣,而且几乎可以肯定质量也会低落许多。此外,这本杂志的编辑群更直接培育了两位过去三十年来最具才华的犯罪短篇作家。

一九四六年十一月,杂志主编用电话联络丹奈,告诉他杂志社收到一篇相当杰出的新作。这篇小说名为〈本店招牌菜〉,是史丹利.艾林的短篇处女作。这个故事如今已极为知名,因此说出结局也无妨。纽约有一间名为「斯必罗」的不起眼餐厅,招牌菜是美味的阿米斯丹羊肉,但盘子里装的其实是人肉,无论哪个客人同意前往参观斯必罗餐厅的厨房,绝非明智之举。艾林在成为专职作家前是一名钢铁工人,他曾说自己理想中的工作室,是像普鲁斯特那种贴有软木以隔绝声音的小房间,房里只需有一台打字机,但整体来看,他其实没那么文艺,喜欢棒球、拳击,以及板球——这对美国人来说较令人意外。然而,这名土生土长的纽约布鲁克林人其实是个极谨慎、容易对自己作品不满的作家,每写一页都会反覆修改,时常一遍又一遍地尝试不同开场白,直到「感觉对了」为止。他的第一本短篇集《神祕故事集》(Mystery Stories, 1956)花了十年才出版,之后又过了八年,才总算推出收录另外十篇作品的《布莱辛顿的方式》(The Blessington Method)。平均来看,他每年只会写出一个短篇。

艾林也写过数本优秀长篇,其中最知名的是《第八圈》(The Eighth Circle, 1958),但他的才华主要仍集中在短篇,以想象力将犯罪短篇重新拉回了不起的水平。虽然以欺骗读者为主也不错,但在最好的犯罪短篇里,这么做比起妥善运用想象力还是显得略逊一筹,这也是为何我们在读部分福尔摩斯短篇时仍会一阵寒颤。艾林的原创性可媲美任何一位黄金时代的前辈,但他的精采之处,在于其逆转性的结局能制造出货真价实的战栗感。结尾的那种小小转折,就像一把钻入读者感受的小刀。正因为他可以想象出如何说服一名遭生活击败的小人物犯下命案的方式(〈傀儡〉(The Cat's-Paw)),或社会的运作方式如何让受年轻或中年族群厌恶的老年人得以轻松过活(〈布莱辛顿的方式〉),或是当公家机关的刽子手是什么感觉等,才让他的作品成为短篇犯罪小说史上的里程碑。他最优秀的著作超越了这类作品常见的侷限,进而变成一种寓言,虽然偶尔会呈现温柔的一面,但大多均以尖锐手法展现城市生活中的荒谬光景,以及居住其中的人的梦想。

罗伊.维克斯不如史丹利.艾林出色,而且一直到写作生涯晚期才崭露头角,但他的才华仍属独特,尤其在短篇的表现更为显著。维克斯于一九二○年代开始创作许多长篇犯罪小说,但那些作品实在很难让人看出,作者与「悬案部」这个虚构部门的系列短篇作者竟是同一个人。悬案部是苏格兰场的虚构部门,主要调查始终未能破案的谋杀悬案。维克斯于一九三○年代开始撰写「悬案部」系列短篇,但由于写实主义的调性与当时杂志的需求不符,很难找到发表途径。许久之后,昆恩在几本破旧的《培生周刊》中发现〈橡皮喇叭〉(The Rubber Trumpe)和其他一、两个短篇,询问这些故事是否短篇系列,这才打动了维克斯,使他重拾这个过去的点子。「这个部门并非在找寻调查过程中遗漏的线索,(而是)在观察那些与谋杀悬案有关的人是否有任何不寻常的遭遇。」维克斯自己如此表示。最后,这些作品收录于精装版的短篇集《悬案科》(TheDepartment of Dead Ends, 1949),书籍出版后,这个概念大受瞩目。一个橡皮喇叭让人从火车里丢了出来,因此与一家卖出七十七个相同橡皮喇叭的杂货店柜台人员乔治.孟西扯上了关系,使他被送上法院;在杰拉德.拉芬那看似没有杀人动机的命案发生两年之后,悬案科收到了一封求助信,直接指向真正的凶手。系列故事大概如此。

维克斯的手法通常是为案件提供背景,展现案件的发生过程,接着是意外的发现,指向犯罪者留下的蛛丝马迹。他采用反叙法,但运用方式比这种手法的发明者更灵活复杂,几乎每个故事情节发展的可能性都非常准确,让这个手法的表现成果比以往更出色。许多案件均以郊区为背景,凶手通常是品行端正、一如你我的普通人。此处再度引用维克斯的话:「在某个时刻,我们肯定都曾认同特殊情况带来的压力的确会超出负荷,或许我们不曾亲自体验,但这种事可能就发生在邻居身上。」这似乎会让他的作品有些死板,但事实并非如此。维克斯有他自己的一套手法,让作品不会呆板重复,反而极为精巧,例如在〈公然行凶的人〉(The Man who Murdered in Public)中,乔治.麦卡尼在被控溺死妻子的案件中获判无罪,原因是先前两桩女性「意外」溺死的事故,无法连结到第三桩案件中成为证据。故事最后,乔治被悬案科那群知名怪胎中的其中一人逮捕。这则故事显然改编自「浴缸新娘命案」凶手乔治.乔瑟夫.史密斯[7]的故事,至于系列中的其他部分作品,看来也与英国其他真实命案有间接关联。

在艾林近乎寓言以及维克斯近乎档案风格的作品之间,现代犯罪短篇仍有大量以娱乐性质为主的作品,同时还有少数严肃著作。《骑士开局》(Knight's Gambit, 1949)的六则短篇在福克纳的整体成就中显得无足轻重,但这些作品无疑比大多数犯罪短篇更具思考深度。其中一篇〈化学的错误〉(An Error in Chemistry)参加了第一届艾勒里.昆恩短篇侦探小说奖,拿下了第二名。这些短篇均在描述盖文.史蒂文斯这名郡检察官的侦查故事,他在本书中有点像艾布纳叔叔,但在福克纳其他小说中(他也出现在另外几本长篇里),他又被赋予相当不同的形象,其中有几篇在集结成书许久以前便已发表,因此可看出福克纳对推理小说这项文类的兴趣。美国历史推理小说家莉莉安.波诺.麦库伊(Lillian Bueno McCue, 1902-1993)以笔名莉莉安.托瑞(Lillan de la Torre)推出的侦探短篇,系列主角是诗人强森与传记作家包斯威尔[8],并集结成《山缪博士:侦探强森》(Dr. Sam: Johnson, Detector, 1946)一书,或许可算是侦探小说中最成功的仿作。这系列最早同样在《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上发表。托瑞小姐成功捕捉了强森的语气与分量,并恰如其分地将谜题不着痕迹的与传记作者与传主间的关系加以连结。无论读者喜不喜欢这类仿作,本系列绝对都能算高水平之作。

近年也出现了一些有趣的作品。派崔克.昆汀的《史诺夫人的试炼》(The Ordealof Mrs. Snow, 1961)中收录了几则精采短篇,但他仍有几篇作品或以Q.派崔克之名发表的杰作未曾集结出书。露丝.蓝黛儿[9]发表了三本短篇集:《垂落的窗帘》(The FallenCurtain, 1976)、《恶魔的意图》(Means of Evil, 1979),以及《桉树》(The Fever Tree, 1983),作品都在结尾呈现强烈讽刺感,因而全都十分出色。基亭写过一些巧妙风趣的短篇,但也未集结成书。罗德.达尔[10]的《像你这种人》(Someone Like You, 1953)与《亲亲》(Kiss Kiss, 1960)收录了一些让人难受的故事,同样可归类为犯罪类型,特别是〈通往天堂的路〉(TheWay up to Heaven)与〈屠羊〉(Lamb to the Slaughter)两篇,对于凶器的安排几近完美。派翠西亚.海史密斯的《十一》(Eleven, 1970)[11]、《动物爱好者的残忍谋杀手册》(The Animal Lover's Book of Beastly Murder, 1975)与《厌女症小故事》(Little Tales of Misogyny, 1977),收录了她想象力生动无比的短篇著作,虽然大多数均与犯罪有关,但一般认为只有几篇算是犯罪小说。犯罪文学的疆域,正是藉由短篇小说而有显著的拓展。

为避免留下错误印象,在此必须再次严正声明:还有许多至今仍陆续推出的犯罪短篇的创作意图只是为了追求娱乐而已。最好的例子是克里斯宾的《小心火车》(Beware of the Trains, 1953),以及他过世后出版的《芬恩区》(Fen Country, 1979);麦可.伊尼士三本艾伯比系列的短篇集,以及麦克.吉尔伯的佩崔拉系列等。多产的爱德华.霍克[12]写了数百篇短篇,但最具原创性的作品未收录于合集中。上述的部分作品与其他众多英美作家的著作是受报章杂志委托所写,因此受限于极简短的字数。此外,短篇的复兴还有另一个标记——《冬季犯罪选》(Winter'sCrimes),这是一家英国出版社自一九六九年开始发行的合集,每年收录全新短篇,并且大获成功。此外还有两部年刊合集,收录的是在英国发表过的作品。这些出版品的确都有所成就,可惜其中收录的作品自然也几乎都是名家新作。若是期盼能陆续出现优秀的犯罪短篇,就需要有为新作家准备的舞台,只是在英国仍没有这样的市场。十年前,甚至更久以前,也就是本书推出初版时,犯罪短篇主要是透过《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的推广而盛行,时至今日,情况依然如此。

路易斯.高丁(Louis Golding, 1895-1958),英国小说家、散文家,主要作品均以英国犹太人为关注焦点。


达蒙.鲁尼恩(Damon Runyon, 1880-1946),美国作家、记者,擅长短篇小说,代表作为《红男绿女》(Guys and Dolls),此故事曾改编为音乐剧与电影。


威廉.杰哈迪(William Gerhardie, 1895-1977),俄裔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对二十世纪英国小说影响甚大。

安布罗斯.比尔斯(Ambrose Bierce, 1842-1914),美国作家、记者,代表作为《在生活之中》(In the Midst of Life)、《魔鬼辞典》(TheDevil's Dictionary)等。


T.S.史崔伯林(T. S. Stribling, 1881–1965),美国作家、律师,一九三三年以《店铺》(The Store)获普立兹小说奖。


H.F.赫德(Henry Fitzgerald Heard, 1889-1971),英裔美国历史学家、作家、教育家。


乔治.乔瑟夫.史密斯(GeorgeJoseph Smith, 1872-1915),英国连续杀人犯。他在一九一○年代与有钱女士结婚后杀死妻子,取得巨额保险金后故技重施,一共杀害三任妻子。


此指詹姆斯.包斯威尔(JamesBoswell, 1740-1795),英国作家,曾为英国诗人山缪.强森(Samuel Johnson, 别名Dr. Johnson, 1709-1784)作传,书名为《山缪.强森传》(TheLife of Samuel Johnson),是英国优秀传记著作之一。


露丝.蓝黛儿(Ruth Rendell, 1930-2015),英国犯罪小说作家,笔下名侦探为维克斯福德探长(Wexford),代表作为《肉欲生香》(Live Flesh),于一九九一获英国犯罪作家协会的钻石匕首奖,一九九七年获爱伦.坡奖大师奖。


罗德.达尔(Roald Dahl, 1916-1990),英国童书作家,代表作有《巧克力冒险工厂》(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等。


作者注:美国版书名为《慢吞吞的看守者与其他短篇》(The Snail-Watcher and OtherStories)。


爱德华.霍克(Edward D. Hoch, 1930-2008),笔下名侦探为尼克.费尔威(Nick Velvet),代表作为《妙手神偷》(The VelvetTouch),于二○○一年获爱伦.坡奖大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