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不失为一个把女朋友晾在一边的好理由。”
“确实是这样,他晚上从没去过斯特尼格林那一带。”
“你肯定经常去那儿吧。”
“不,并不是每晚都去。”
“你没有进过那幢屋子吗?”
“我出来没有进去过。她不欢迎我,她是个个性很强的女孩,总让我想起弗洛拉·麦克唐纳。”
“她是你认识的另一位女子吗?”
“我对她比对自己的影子还要了解。对于我来说,她比那些烦着问我讨要房租的人都要真实许多。杰茜·戴蒙德和她一样,也是这类自主性很强的女人。她的眼珠碧蓝,双瞳像井水一样清澈见底。当我看见她那双眼睛的时候,总会产生头晕眼花的感觉。我做梦都忘不了那对眼睛。”说着他挥了下手,像是要避开这些事。“她对我的影响可不小呢!”
“那你很了解她喽?”
“哦,当然,我在《纽波克先驱报》当编辑的时候就认识汤姆了。当我第一次遇见他和杰茜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正亲昵地手牵着手,那次汤姆就已经很骄傲地为我介绍过杰茜了。可是,他发达以后却越来越疏远我。”
“你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回敬他。”
“这——这只是小事。”丹齐尔结结巴巴地说。
“是啊!但你别忘了,世界就是被这样的小事改变的。”温普睿智地说。
“世界算什么,”诗人苦着脸说,“值得我们关注的只有美丽的事物。”
“但当那美丽的可人儿不和女房东闲聊时,她会不会在你经过的时候和你闲聊呢?”
“不会!我经过那里的时候,她常在房间里读书,身影就映在——”
“你的心里?”
“不,我只是看见她在窗帘后映出的背影。”
“总是只有一个人影吗?”
“不,先生,有那么一两次,我看见了两个人影。”
“啊!那可能是你喝醉了吧!”
“我以我的生命打赌,我当时并没有喝醉。我发过誓要远离酒杯。”
“很好。啤酒对诗人有害,它会使你站立不稳。那谁是第二个人影呢?”
“像是一个男人。”
“那也很正常,可能莫特莱克先生正巧去探访她!”
“不可能,他当时正在为八小时工作制奔走呢!”
“你发现谁是那个影子了吗?你就这样留下了一个悬念?”
“不,我一直等到那人出门才离开那里。”
“那人准是阿瑟·康斯坦特。”
“你真是个魔术师!你令我刮目相看了!是的,正是康斯坦特。”
“你说只见过他们一两次?”
“我不可能总是盯着他们。”
“不,你当然不可能。你只是偶然路过那里。我完全能理解这一点。”
丹齐尔对温普的推断觉得有些别扭。
“他去那儿干什么?”温普问。
“这我怎么会知道?不过我敢打包票杰茜是清白的。”
“你可以毫无风险地把你的赌注加倍。”
“是的,也许吧!你只要看看她的眼睛就明白了。”
“可我现在只能看到你的眼睛。你最后一次看到他们在一起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十一月中旬。”
“莫特莱克对他们会面的事毫不知情吗?”
“这我就不了解了。也许他是知情的。康斯坦特先生可能只是让杰茜加入了他的社会活动组织。我知道杰茜今年十一月上旬曾经在伦敦大礼堂举行的儿童茶会上当过服务员。当时康斯坦特对她的礼数十分周全。那天杰茜是唯一一个动手干活的服务员。”
“也许别的服务员都是用脚端盘子的吧!”
“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的意思是其他所有的服务员都是真正的贵妇,只有杰茜还是个新手,请允许我这样说。端个茶递个水什么的,对她来说不过是常事而已。我敢打赌她在家里就经常帮房东干这个——那幢房子的一楼还住了一群要人照顾的小毛孩呢!那家的状况简直和我住的克劳家一样糟糕。杰茜真是个好姑娘。但也许汤姆并不知道她的价值。也许他不想让康斯坦特接近自己的女朋友,因而引发了争执。不管怎么样,杰茜现在已经像散落在河道里的雪花一样寻不着踪迹了。关于杰茜的去向根本没有任何线索。房东太太是杰茜的好朋友,杰茜曾经免费为她做过一件套装。她跟我说她完全不知道杰茜会去哪里落脚,她为此而感到不安。”
“你已经对杰茜的失踪一事做过调查了吗?”
“我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房东太太。杰茜甚至没有按惯例提前一周告诉她要离开的事情。她付清房租立即就走了。房东太太跟我说她自己因此而懊恼不已,以致柔弱得用一根羽毛就能把她击倒。不幸的是,我不会那样做,我本该让她睁大眼睛好好看着杰茜的。她说如果自己在杰茜这个轻浮女子(她竟敢把杰茜称作是轻浮女子)离开之前早点产生怀疑,她就会知道杰茜去哪儿了,不然她就不配叫现在这个名字了。不过她也承认杰茜离开的时候样子看上去非常不好。真是一个愚蠢的老太婆啊!”
“杰茜还真像你说得那样有个性啊!”侦探嘟哝着。
“我难道没有告诉过你吗?”丹齐尔急切地喊着。“如果换了别的女孩子,一定会告诉你她要去哪儿。但她没有,她甚至连一个字都没有吐露。她放下钱便离开了。房东太太上楼一看,什么都没有了。她一定已经悄无声息地把没用的个人物品全给处理掉,或者是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了吧!以前我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有想法而且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的女孩子。她总会让我想起萨拉戈萨的女仆[3]——画中那个目光坚定的女孩子。”
“是啊!那她是什么时候走的呢?”
“十一月十九日。”
“莫特莱克应该知道她去哪儿了吧?”
“我不清楚。我最后一次见他到那幢房子去探访是在十一月的月底——他已经六周没有去过那个地方了。他有时会写信给杰茜——房东太太认得他的笔迹。”
温普直视着丹齐尔说,“你是否在暗示莫特莱克杀了康斯坦特先生?”
“不,不,根本不是这样。”丹齐尔抗议道,“你还记得格罗德曼在写给《大千世界》的信上是怎么说的吗?他说对康斯坦特先生的生活了解得越多,对他的死亡方式也就会前进得更深入一些。正是基于这一点,我才来告诉你这些信息的。”
“为什么你不把这些线索提供给格罗德曼先生呢?”
“因为我想这些线索对你这个现役警官来说会更有价值。”
“《我所抓过的罪犯》那本书是你写的?”
“你怎么会知道?”温普的提问让他大吃了一惊。
“亲爱的坎特科特先生,我熟悉你的写作风格。那种高贵而独特的风格。”
“是啊!这种风格已经把我暴露了不止一次两次了,”丹齐尔说。“就像你知道的那样,格罗德曼是一个乖戾的人。他要那么多钱和那么大的房子到底有什么用——就他那么一个毫无美感的人?这么说吧,如果他拿了我的线索,他转身就会把我踢出去而不给一文钱。”
“没错,他就是这么一个精明的老混蛋。不过我也没从你带来的线索中发现什么不利于莫特莱克的线索啊!”
“不!”丹齐尔失望地说,像是在害怕自己这次拿不到钱一样。“更重要的一点,莫特莱克先生还非常妒忌康斯坦特先生,把他作为竞争的对手。你想想,一想到康斯坦特可以毫无回报地为工友献身,而他却要靠活动经费才能养活自己,他不妒忌才怪。”
“莫特莱克先生告诉过你他很妒忌康斯坦特先生吗?”温普的语调里满含着讽刺的意味。
“哦,当然啦!他这样跟我说过,‘那个人会带来不幸的。我不喜欢那种八面玲珑的慈善家掺和到他们不懂的事情中来。’”
“是他的原话吗?”
“他就是这么说的。”
“很好。我的文件里有你的地址哦,拿一英镑去用吧。”
“只有一个英镑!这对我一点用也没有。”
“已经很多啦!我用一英镑可以办好些事呢!别忘了,我还有老婆要养呢!”
“我还没有,”丹齐尔勉强地笑了一声,“也许我也能靠它凑合一阵吧。”说着他拿起了帽子和钱币。他看到女仆的时候险些撞翻了女仆手中的托盘。那个女仆似乎比他对这次邂逅更感兴趣。
“亲爱的,早上好啊!”女仆用挑逗的语气搭讪。“你把钱给我好吗?我正想要一顶周末戴的软帽呢!”
丹齐尔把钱给了她。下了楼,他重重地关上了房子的大门。这样的事情一天里竟然发生了两次。温普没有听到他们的对话,他正忙着写晚上向局里递交的报告呢!明天开始他会给丹齐尔派个保镖,丹齐尔如果知道了,虚荣心一定会得到极大的满足。但这个夜晚还没有人跟着他,因此他在克劳家吃了晚饭后,又一次去了格罗弗街四十六号。他没有抑制住自己的冲动,想再弄一英镑来。同时他还想借机奚落一下格罗德曼。既然在温普那里没有拿到什么钱,他只能再去找格罗德曼碰碰运气了。
“你还打算继续找凶手吗?”他问老侦探。
“我现在已经找到他了。”格罗德曼简洁地说。
丹齐尔不由自主地拉过了凳子。他发现和格罗德曼侦探说话就像玩九柱游戏一样困难重重。那个毫无美感的男人的言辞每次都会令他抓狂。
“为什么你不直接把他交给法庭?”丹齐尔轻声问道。
“啊——我还有些细节需要证实。不过那只是时间问题。”
“哦,原来是这样。”丹齐尔说,“我能为你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吗?”
“不,你活不长了。”
丹齐尔的脸色发白。“胡说八道!我比你年轻得多。”他喘着粗气说。
“是啊,”格罗德曼说,“不过你喝得太多了。”
[1]指在格罗德曼家写的那首诗。
[2]欧洲著名科学家。
[3]英国风俗画家威尔基的一幅名画《萨拉戈萨保卫战》中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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