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我了解了。”我撩了撩头发,主动说出被筱田解雇的事,还是有些令人尴尬,“但我已经被客户炒了鱿鱼,所以用不着再管这件事了。就算保险箱捞不上来或找不到遗书,也和我没有一毛钱关系。我没有协助你的理由,所以还是请打道回府吧。”
没想到我话音刚落,银治就像个笑星似的夸张地睁大双眼:“不会吧,被炒了?”
那副模样简直像是个老小孩。
被人炒鱿鱼这种事自己提提还好,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就让人格外火大。
“别一遍遍重复,烦死了。”我瞪了他一眼。
“我就只说了一次嘛。对了,也就是说,你和上一个委托人已经恩断义绝了吧?”银治把手放在额头上思索片刻后,开口说道,“既然这样,剑持律师,就请你来当我的代理人吧。”他突然双手在面前一合,“其实我也参加了那场凶手评选会。虽然得到了金治哥和定之姐夫的认可,平井副总裁却不肯同意。事实上,平井副总裁迄今为止还没有给剑持律师你以外的任何人投过赞成票。”
我想起前一阵自己曾给森川药业提过一份经营计划。对我来说,调节三人间的利害关系可谓轻而易举——但回想起筱田说过的话,我的内心再次感到一阵苦涩。
“反正你最终的目标也不是钱吧?”我抱起胳膊斜视着银治。
尽管与森川家族有所疏远,但银治凭借原有的资产和视频网站上的广告收入,想必还是能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否则也不会开这么一辆豪车了。
一开始指示我获取遗产,后面却又改口,说自己真正想要的并不是钱——如果又要做出那种上屋抽梯的行径,还是恕不奉陪了。
“我不知道有什么东西比金钱更加重要,也是因此才被人解雇的。所以如果你的目的不是钱,我恐怕派不上用场。”
银治静静听我把话说完,随即面露微笑:“那就没问题了,我想要的恰恰是钱。虽然另有目的,但需要金钱来达到我的目的。而且仗着长你一些岁数,我有句话想告诉你——你真正渴望的其实也不是钱,所以用不着那么自卑。”
他的说法令我有些恼火。我向来讨厌年长者用一副很了解我的口吻来教训我。
“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谈的。”说罢我便起身离去。
我不知道自己真正渴望的事物是什么,所以才会漫无目的地一味索取着金钱——这件事我心知肚明。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此刻我突然感到一阵悲哀。然而大脑的某个部分依旧存在着这样的念头——即使拥有足够潇洒一生的金钱,恐怕我也依旧不会放弃工作。当我对某件事有所思考,再将思考付诸行动并顺利完成时,我的内心是喜悦的。况且人生在世,如果不去完成些什么,这辈子也未免太过无趣,因此我选择工作。而我能隐约感觉到,自己所追求的事物应该与此有关。但除此之外,我便也没有更多的感触了。
刚一到家,放在桌上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我心想肯定是银治打来的,便没去管。他能打听到我的住址和手机号,这件事情本身就有问题。可能是接受荣治的别墅时,我在手续文件上填写过个人信息,而银治作为森川家的一员,自然也能查到。
手机铃声停了下来,但很快再次响起。
我本想怒斥他扰民,但拿起手机一看,打电话来的竟然是优佳。虽然出乎意料,但我还是顺势接了起来。
“丽子妹妹?终于打通了。之前你一直没接,工作很忙吧?”优佳用开朗的声音问道。
我随口回了句:“是啊,没什么工夫接电话,不好意思。”
“丽子妹妹,我打电话是想要谢谢你。你帮我提醒过雅俊了,对吧?”
我一时间有些不明所以,几秒钟后才想到她指的应该是雅俊出轨的事。可我既没告诉她,也没有将照片外传,优佳为什么来谢我呢?
“呃,你是指什么?”
“出轨的事啊。雅俊自从那天和你见面之后,回家的时间忽然早了起来,回来的时候还给我带了一束花。真是笨死了,他这么一做,不就等于不打自招了嘛。”
别看优佳平日里温文尔雅,心思却足够缜密。不过我跟雅俊约好要保密,所以不便承认此事。
“我什么也没做。”
“呵呵呵,”优佳开心地笑了起来,“丽子妹妹你总是护着雅俊。”
优佳的话令我感到讶异,我丝毫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护过雅俊。
“不不不,倒不如说老哥他始终对我敬而远之。”
听了我的话,优佳窃笑着说:“雅俊这个人既顽固又别扭,所以没有跟你说过,但他可是常常跟我提起。他说小时候自己每次被附近的孩子欺负,连小学都还没上的你总会过去把对方赶跑。”
我连几个月前发生的事都记不住,小时候的事更是忘得差不多了,居然还有这种事?都说男人这种生物喜欢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往事不分巨细地讲给女人听,没想到哥哥也没能免俗,不禁令我有些愕然。
“还有这种事?我一点也记不得了。”
“没想到丽子妹妹这么善良,做过的好事一转眼就忘了。”
但这句话我可不能当没听见。
“什么叫‘没想到’啊。”我抗议道。
“雅俊还说,你小时候还在作文里写过‘为了保护我的弱鸡老哥不被坏蛋欺负,长大后我要当一名律师’这样的话。提到这个时,他一脸难为情的样子。”
感觉优佳说的根本不是我,而是彻头彻尾的另一个人。我写过这种话?尽管已经毫无印象,但光是有人旧事重提,就足以让我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我写过这种话?”
问题在于,律师也根本不是什么保护弱者不受坏蛋欺负的职业。真有这种想法,还不如去当警察。没想到我也有过头脑不灵光的时候——光是想想,我都无法忍受。
“算啦,算啦,作文下次有机会一起看吧。下个月还要在青叶台给公公庆祝六十大寿呢,等到那时候再说。”优佳留下一连串开朗的笑声,挂断了电话。
我有些惊讶——身为剑持家的女儿,我都不记得的家事,哥哥的未婚妻却对此了如指掌。不过也是,站在父亲的角度来说,与离家在外的女儿相比,性格温婉的儿媳自然更加可靠。
我越想越觉得雅俊配不上优佳。被这么大一块从天而降的馅饼砸中脑袋,居然还搞什么外遇,真是无可救药。我甚至也无法相信自己曾经居然会护着这样的人。
——律师并非保护弱者不受坏人欺负的职业。
盯着手机,刚刚浮现在头脑中的话依然留在心里。
没错,在法律面前,好人坏人、强者弱者一律平等。即使是十恶不赦、无可救药的人渣,也与高贵的善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正是法律令我着迷的地方。
我是一个爱钱如命的人,因此过去面对那些光明磊落的人时总会感到自卑,担心善良的人会因此而鄙视我。然而法律告诉我,我与那些品行端正、心地善良的人同样都是人,且享有同等的权利。这让我感到获得了救赎。
因此,我希望自己能够守护每个人平等拥有的权利。
因此,当面对一个并非以金钱为目标的委托人时,我或许再次萌生了自卑心理,从而拒绝去帮助他。但这样一来,我跟那些拒绝承认“坏人也是人”的家伙不就成了一丘之貉?
我回想着银治说过的话。
虽然找到了保险箱,但打捞作业受到了指定暴力团的皮包公司的妨碍。
我参与解决的向来是上市公司之间的纠纷,从来没与暴力团伙打过交道,顶多在进修时听过这方面的课程。
当时给我们上课的那位男律师扮演暴力团伙成员,不停地辱骂在教室里听课的人。他告诉我们,面对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
在那节课上,有人听愣了,有人吓哭了,而我却获得了最高分。只不过是被人吼上几句,对我来说是小事一桩。
既然如此,就去完成我力所能及的事吧。
做出这个决定后,我拿起了手机。
(1) 位于东京都多摩地区的城市。
(2) 指的是位于千代田区南端,从樱田门到虎之门一带,此处为日本政府机关集中地区。
(3) 对小股东的一种保护性权利,即小股东有权要求以同样的条件参与到大股东的股权交易中。例如,大股东找到一个买家,愿意高价买入其持有的股票,小股东也可要求参与到这一交易中。
(4) non-profit organization的缩写,即非营利组织。
(5) 依据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在1992年3月1日实施的《暴力团对策法》,日本政府将视暴力团的规模、拥有犯罪经历的暴力团员占比、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在符合《暴力团对策法》第3条的必要条件下,将暴力团给予“指定”,以便加强对该暴力团的管制及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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