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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跟踪者

夏暮,在德国北部某市的内河港口水域,打捞出一具男性尸体。报警的是一名码头工人,他报告说有一个没有生命迹象的人漂浮在离码头斜坡大约五米的水面上。水域保护警察投入人力,将该男子打捞了上来,他们在船上用无线电叫停了正准备赶来的急救人员。对于这个男人来说,一切医疗救治都太晚了,只要随便看上一眼,就知道尸体早已腐烂。


水域保护警察将尸体放在船只的甲板上。死者身穿牛仔裤和一件拉好拉链的防风夹克,夹克底下穿一件T恤,左脚仅着一只黑色网球袜,右脚赤裸。


警察仔仔细细地搜了一遍死者湿透的脏衣服,希望能找到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指向性线索。在夹克的内袋里,他们找到了一些已经泡软了的钞票,还有一张身份证,上面的名字是霍尔格·维纳特,二十八岁,住在与内河港口相距仅几公里的一个小城。年龄看上去倒是与死者相符,但由于尸体已腐烂,面部特征无法辨认,因此无从比较身份证上的照片与面前的死者是否一致。警察将维纳特的个人详细信息转发到指挥中心,以便检查该男子是否“在警方的关注范围内”——简单地说就是他是否已被报失踪,或者有无前科,甚或是否被通缉。


随后,水域保护警察仔细检查了死者的遗体,他们发现T恤的胸部位置有几条狭长的裂缝。一位警察将死者的T恤拉了起来,看到尸体的胸部有几处刺伤。于是,这名在港口发现的死者,成了凶杀案件侦破组负责的一起案件。


两小时后,尸体被运送到法医研究所,这里已经有一位负责该案件的女检察官、两名凶杀案件侦破组的办案执勤警官,以及一名现场痕迹保护部门的摄影师正在等候。如果尸体显示有谋杀可能性,按照惯例,尸检时必须有一名检察机关的代表在场。根据《德国刑事诉讼法》,由负责的检察官自行判断是否参与尸检工作,但在柏林,如果怀疑案件为凶杀案,检察官总是会在场。此外,检察官还会事先走访犯罪现场或尸体发现地,自己去了解全面的状况,而不是依靠报告和照片。


另外,无论如何,刑事警察科的调查人员都会在尸检现场,这样还可以大幅简化信息交换的过程。例如,验尸人员可以在尸体上向警官们当场展示相关细节。


在尸体的外部检查中,首先,我可以更准确地说明一下水域保护警察已经看到的那些状况:夹克和T恤上有四道微微歪斜、长度在一点二到一点八厘米的织物破损痕迹,不出所料,这些破损痕迹与该男子胸部的四道刺伤相符。由于死者在水中浸泡了很久,所穿的衣物上没有血迹已不足为奇。衣物破口平滑,边缘无撕裂,据此可推测凶器是一把锋利的刀子。除此之外,不论是上衣还是牛仔裤,衣服的其他部位都没有划刺的痕迹。那条因在水中浸泡而褪色的黑色人造革皮带上挂着一个皮质刀鞘小包,与之相配的刀子却不在包里。


在验尸的过程中,一位调查人员接到同事的电话,以下是我们最新得知的重要信息:


霍尔格·维纳特的父亲阿尔弗雷德·维纳特于十一天前去警局做了失踪申报。他还告诉警方,他的儿子在失踪前几周里行为怪异,与以往大不相同。在那段时间里,霍尔格·维纳特给父亲打了好几十个电话,有时甚至是在深夜或凌晨,他一直“前言不搭后语地”声称有不同的人在持续地窥视和跟踪他。一开始,他父亲建议报警,但霍尔格·维纳特坚决拒绝了这个提议。后来他在电话里说到的事情越来越奇怪,直到某天他说他怀疑跟踪者与执行秘密任务的外国间谍有关,他们要招募他加入某个组织,如果拒绝的话他必死无疑。听到这番说辞,他父亲连忙建议他去看看神经科医生。此后不久,儿子的奇怪来电突然停止了,就像开始时一样突然。


最终向警方报告儿子失踪之前,阿尔弗雷德·维纳特连续三天一直在尝试联系儿子,却始终联系不上。打电话没人接,去他的住处也找不到人。霍尔格·维纳特是一名音响师,他工作的录音室里也没有同事知道他可能在哪儿——他已经超过一周没去上班了。听上去实在让人捉摸不透,调查人员和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看待这个故事。


不过这位父亲在申报失踪时提供了两条有价值的线索,我们可以根据这两条线索检查死者是否是他的儿子。霍尔格·维纳特有两个独特的身体特征:腹股沟右侧有一个蓝色的海豚文身,左乳头下面还长有第三个乳头。


这种多出来的乳头通常长在正常乳头的上方或下方,不会引起任何不适,无须手术治疗(除非患者出于爱美的缘故想要切除)。医学上称呼这种多余乳头的专业术语是“akzessorische Mamille”(副乳),来自拉丁语accedere(附加的)和mamma(乳房),各位也许在四十年前的电影《007之金枪人》中见过。克里斯托弗·李饰演的职业杀手、邦德的对头斯卡曼加,他以用金子弹射杀“猎物”而闻名,还长有一个副乳。而罗杰·摩尔饰演的邦德利用了这一特征,他在自己的胸部贴了一个塑料的假乳头,冒充金枪人。


当然,我们的死者这第三个乳头可是真的,也就是说,死者确系霍尔格·维纳特无疑。另外,尸体上也有文身。如果不知道相关信息的话,在死者尸体已经腐烂的情况下,这个副乳或许会被当成凸起的肝痣。


在死者身份得到了确认之后,我们开始进行尸体剖验。


被水浸泡过的尸体看着真是不怎么美丽,躺在我面前的尸检台上的霍尔格·维纳特也不例外。他体表呈灰绿色,部分皮肤已剥落,像一张薄薄的深色拼接地毯一样挂在身体上。手部、脚部和耳朵处的皮肤,还有膝盖与肘关节处,都呈现出“泡皱了皮”的样子。这一点每个人应该都有经验,当我们长时间在浴缸、泳池或海里泡过后就会这样——当然程度上会轻很多。皮肤泡皱的现象是由于皮肤的最外层,即由死去的皮肤细胞组成的角质层因浸泡膨胀,从而吸收大量水分而出现的。这种现象会最先出现在身体上角质层最厚的地方,也就是脚掌和指尖。“浸泡时间”达到一整天之后,整个手掌和脚掌的角质层都会呈现出泡皱的样子,并变得苍白。要在水中浸泡多日后,泡皱现象才会扩散到手脚的延长侧。通常在几周后,当然在水温较高的情况下是几天后(比如死者躺在水龙头打开,不断流进热水的浴缸里),手指尖和脚趾尖的皮肤,包括指甲都会脱落。这样的景象,即使最麻木不仁的命案调查员,也会想离开验尸房几分钟,透口气。


我们的死者,手掌的皮肤上还附着一层薄而湿滑的绿色水藻,就像珊瑚礁表面一样。有一位命案调查员十分好奇,想知道此人要在水里泡上多久才能变成这样。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回答,因为又是尸体腐烂,又是皮肤变皱,尸体上还长出了水藻或其他水生植物,这些现象的出现都遵循着一定的情理与规律。当然,他在水里至少也泡了好几天了,不然我们是不可能用肉眼就能看到有藻类的。


死者灰绿色的胸腹部皮肤看上去像是被一个外行文身师用颤抖的手文上了一张棕色蛛网。但这不是什么文身,而是因为尸体进一步腐烂引起的,是皮下血管显现而导致的。身体内的血红素会随着腐烂的进程,从红色变暗、变深。


死者的大部分头发都已不在,因为头部皮肤组织浸泡、膨胀,一段时间后,头发便松动脱落。


我们在死者的左手腕内侧发现了四道割伤,长约五厘米,但刀口不是很深。这是个出乎意料的发现,对于死亡情况的判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这样的腕关节表层伤口通常表示自杀意图:比如一个人在割开自己的动脉之前,往往会先小心地试着划破皮肤。但是我们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就是所谓“尝试性伤口”,谋杀理论丝毫不会因此被推翻。


在寻找更多法医学指征的过程中,我转向了死者胸部的刺伤。四处穿刺,彼此相距不足两厘米,稍微向身体纵轴方向倾斜。虽然尸体已腐烂,伤口边缘仍然清晰可辨,皮肤和皮下脂肪组织创面“光滑”,也就是说,是被一柄锐器,比如一把小刀刺伤的。


我剖开了尸体的胸腔及腹腔,第一件事就是寻找能够确定刺伤深度的指征。不同于皮肤和皮下组织,胸骨上只有两处刺伤,这也就是说,另外两个表层伤口较浅,与之对应,两处较重的,刺入力道很大,以至于刺穿了胸骨。与腕关节处的划痕不同,这样的刺伤看上去比较像他人所为。毕竟谁会这么残忍地扎自己的胸部呢?


“也就是说,还是谋杀?”一位命案调查员问道。


这个问题在接下来的尸体剖验过程中得到了明确的回答:


除了上面详细描写过的刺伤与割伤之外,尸体没有任何遭受暴力的迹象。如果霍尔格·维纳特是被刺死的,我们一定会发现他出于自卫造成的伤口——胳膊上的刺伤,或者至少有割伤、抓痕,这些是被袭者试图自我保护时会产生的。


除了左腕处的“尝试性伤口”之外,胸部伤口的排布也同样表明这是一起自杀事件:伤口彼此平行,位于死者用自己的手就很容易刺到的地方;穿刺孔迹也与自己刺入的情况下手臂及小刀的运动轴位相吻合——前提是,霍尔格·维纳特是右撇子。


我们可以将死因确定为“因心脏及肺部刺伤引起的腔内出血”。心脏刺伤与右胸腔穿刺造成的右肺部伤口都可以导致短时间内死亡。在这样的伤势下,霍尔格·维纳特最多也只能坚持几分钟。当然也不能排除他在刺伤了自己之后,直接栽倒在水里,并在因刺伤致死前溺水而亡。但这对于进一步的调查来说意义不大。


重要的是尸检后的核心结论:这是一起自杀事件,而非谋杀。


结束了对霍尔格·维纳特的尸体剖验之后,我和在场的女检察官以及两名凶杀案侦破组的警官一起讨论了这起案件。我们讨论的同时,一名尸检助理为各器官称重,将重量填写在尸检报告上,然后再将器官藏回剖开的胸腔与腹腔中,稍后尸体将会用线缝合。


我们一致同意凶器很可能出自维纳特皮带上的刀袋,但不太可能去证实这个推论了。彻底搜寻码头地区,或安排警力潜水搜查港区河底,可能性看上去都极其渺茫。而且由于尸检的结果为自杀,调查员对于凶器本身的兴趣不大,而是更关注这起极度血腥的自戕事件的动机。


维纳特手腕处的割伤必定是他自己造成的,这一点,每个参与了尸检的人看到伤口状态后都觉得很容易理解。一名受害者,在违背其本意的情况下被割伤都会反抗,这样一来,伤口绝不会如此整齐地排列,深度也不会如此一致,也不可能保持相同的切割力量。


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胸口的刺伤。一位警官问,一个人真的有可能拿刀朝自己的胸口捅上四次,其中两次还是以那么大的力量吗?对于不经常接触罕见死亡方式及死亡状况的人来说,这么血腥的自杀方式是很难想象的。但事实上,我们还在自杀案件中见过很多以不同方式将过度暴力加诸自己身体的情况。在过去几年的柏林法医自杀研究会上我们探讨过这类案例,曾有死者十次或超过十次深深地割喉,或是多次朝头部及胸部开枪,原因是第一次射击并未致命——至少不是立即致命。当然,这些案件一开始总是会被怀疑为谋杀案,只有通过法医检验才能最终查明事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