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前,退休的伊尔斯·伯格海姆一大早就出来遛狗。她将再次孤独地度过这个节日,也许儿子会打电话来问候,邻居会按门铃问候,此外不会发生太多事情。就像圣诞节前第一次和第二次基督降临一样,冷冷清清。达克尔是唯一有时间陪伴她的活物。像往常一样,她去面包店给它买一个面包。阴冷、灰暗、迷蒙的天气亦如往常,伊尔斯·伯格海姆感到关节阵阵疼痛。她通常在超市开门后顺便去购物:拐角处的埃迪卡超市永远摆着一样的商品,她也总是走同一条道路。她走过自己居住的丑陋的灰色保障房,走过被涂抹得肮脏不堪的车库,经过邮局,再穿过十字路口。一如往常,她的目光在游乐场上徘徊。从废弃的秋千到跷跷板,再到沙坑,因为除了这些,再没有其他东西可看了。一如平常,天天如此。孩子们很少在这里玩,沙坑变成了狗儿们的厕所。
伊尔斯·伯格海姆的目光转向别处,因为凭她的经验,今天的一切都像平时一样无聊。
但是突然之间,她的狗开始大声狂吠,这种情况很少见,她转过身想弄清是什么让它如此兴奋。她看到的画面将她从昏昏欲睡的状态惊醒,禁不住后退几步。
沙坑中间有一个裸体男人。几乎赤裸。他的裤子和内裤脱到脚踝处,左手放在腹部,右手从沙子里探出来。男人一部分身体被沙子覆盖,一只脚上还穿着白色的网球袜,而另一只袜子在几米远的沙堆上。两只鞋子也一样。还有一件夹克和两件运动衫,零散地分布在游乐场上。
他在睡觉?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
也许他喝醉了?
伯格海姆女士小心翼翼地靠近那个男人,用脚轻轻碰他。没有回应。没有生命迹象。她没有手机,只好喊有手机的路人帮忙。
大约十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首先到达的是一辆载有两名警官的巡逻车,然后是一辆救护车和一个消防队。两位急诊医生能做的唯有确认该男子已死亡。死者身体已出现尸斑,从外表判断,年龄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
在巡警看来,这里的一切看上去就像是犯罪现场,在如此寒冷的环境下,一个男人赤裸裸地躺在游乐场,他是来这里睡觉,还是另有所图?
一切皆有可能:突然袭击、同性恋性犯罪、抢劫杀人等。
刑警赶到时,巡警仍在游乐场上封锁警戒线。最初连刑警也无法弄清楚这里发生了什么,所以他们预设了不同的场景。这看起来极有可能是一起虐杀案,也许这个男人在生前或死后曾受过性侵。然而类似的案子我还从未听说过,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在寒冷的游乐场受到性虐待并惨遭杀害,毕竟匪夷所思。同样令人困惑的是凶手为何将受害者的衣服脱掉。这暗示着某种惩罚吗?是对一个曾经虐待过他人的惯犯实施的所谓正义的惩罚吗?又或者是心理变态者所为?
警官在首次检查尸体时没有发现任何外伤。如果是抢劫杀人,死者身上应该有受伤的痕迹。此外,凶手为何在行凶之后脱掉了受害者的衣服?是寻找死者藏在身上的零钱或贵重物品?还是以此来隐藏其真正的作案动机,试图误导警方的调查方向?
毕竟在实施完犯罪之后,肇事者在现场每多停留一秒钟都有可能增加被目击者看到或被证人指证的风险。裤子和夹克的口袋没有向外翻出,这不符合仓促抢劫的特点。衣服虽然散落在沙坑上,但完好无损。此外,死者口袋里还发现了二十五欧元现金。
一小群人慢慢聚拢过来,在警戒线外好奇地观看调查人员工作。其中一名男子突然对刑事调查员说:“那是埃贡!”据该男子报告,躺在沙坑中的死者是他的伴侣埃贡·吉勒特。附近其他一些居民也确认死者为埃贡·吉勒特。他们有个共同点,都是酒鬼。
埃贡·吉勒特,四十一岁,失业,住在附近的高层公寓中。很显然,他有酒精依赖症,现场那群围观的人都是他的酒友。但是他们中没有任何人知道吉勒特是否和某人有过节,也不清楚他以前和谁发生过肢体冲突,在场证人也都没有在事发前的晚上或夜里见过他。
凶杀组的专员来到现场,他们很快发现了这个案件的疑点,但更明确的判断要等到尸检之后。
我用手指用力按压尸体上淡红色的尸斑,尸斑在短时间内消失,这证明尸体尚未完全僵硬。首先引起我注意的是两个肘部伸肌侧和右膝盖上暗紫色的斑痕,这些暗紫色的斑痕界限清晰,明显与周围的皮肤区分开来,用手指按压斑痕也不消失。这种斑痕有时看起来像猩红热样红斑,通常分布在较大的关节如膝盖或肘部的外侧,在法医学中被称为“冷冻斑”,因为它们暗示死者很可能在死前处于寒冷的环境下。出现这种反应并不奇怪,因为晚上的温度有零下十摄氏度。几乎百分之九十因体温过低而亡的人在膝盖或肘部都有这种冷冻斑。尸体上淡红色(通常是蓝紫色或蓝灰色)的尸斑也是低温症的典型特征。
那么这是否能证明埃贡·吉勒特是被冻死的?还不能。我们无法通过尸体解剖、毒理学分析或其他检查方法来确定被害者是否死于低温。作为法医,只能将所有其他可能的死因都排除之后,才能确定某人是否冻死。这种方法就是“排除诊断”。
当然,诊断还要依据其他标准。对案发现场的精细检查非常必要,那里的环境温度和风况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沙坑中的死者我还有一个发现:死者虽然躺在解剖台上,但其尸僵程度依然不完全。触及他的手臂和腿部,发现其关节稍有反应,因此我判断尸体尚未变硬。这说明吉勒特死去的时间不可能太久,因为尸僵的形成只需要短短几个小时。
痕迹鉴定的同事在现场使用专用温度计测量了死者的直肠温度:二十三度。他们根据尸体温度判断,埃贡·吉勒特的死亡时间要早得多。
温度法的原理是这样的:死者的体温在死亡后前三个小时内保持在三十七摄氏度左右,随后每小时降低一摄氏度。因此,如果已知环境温度,则可使用直肠温度计简单地计算出死亡的大致时间。于是该死者的死亡时间为:37(平均体温)+ 3(不改变温度的小时数)-23(死者体温的度数)=17(死亡的小时数)。
乍一看,这与尸体的僵硬程度并不吻合。根据温度计算法,加上尸体被运送到我们解剖室的时间,死者在二十一小时前已经死亡。经过这么长一段时间,依据尸僵理论,死者的关节应该完全僵硬才对,而且尸斑经手指按压能够消失似乎也讲不通。死亡后十二到十四个小时,尸斑固化,不会再发生变化。
这种明显的悖论表明我们正在处理一个已知的特殊情况——冻死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参数会发生变化:在低温环境中,由于身体不断冷却,人的体温在生前就下降到三十七摄氏度以下。体温降到约二十五度时可导致死亡,因为它会造成不可逆的心律不齐(“心室纤颤”)。温度法计算死亡时长的依据是初始体温。体温降低十二度,意味着死亡时间是十二小时以前;而埃贡·吉勒特是在体温约二十五度时被冻死的,此后才开始形成尸斑和尸僵。尸检时他的体温已降至二十三度,根据上述公式计算,他死了五个小时,而不是十七个小时。这也解释了为何用手指按压尸斑会消失,以及尚未完全形成的尸僵现象。
医生将体温低于三十五摄氏度的情况定义为“体温过低”。如果有人死于体温过低,法医鉴定会这样写:
“死亡原因:体温过低。”
或者,
“冻死。”
综上所述,真正的死亡原因是体温过低引起的心律不齐。体温过低会诱发其他多种负面因素,从而加速死亡:死者生前存在的基础病、行动不便导致的缺乏维持健康所需的热量、体质不佳、长期的身体负荷、慢性营养不良、穿潮湿的衣服,尤其是大量饮酒。儿童比成年人的风险更大,因为以体重为参照,儿童的体表面积比成年人大,散发体热也更多。
从摄氏三十五度开始,人体的热量供应不足,新陈代谢停止,血液增稠,并可能形成血栓(血凝块)。低温导致呼吸和脉搏的速度减慢、血压降低。当体温降到约三十二度时,人的意识开始受限,但不会失去知觉或陷入昏迷,只是感到寒冷。如果体温继续降到三十二度以下,脉搏速度就会变得更慢,血压也将进一步下降,从那一刻起,意识就会变得模糊。
矛盾的是,体温过低的人却会产生温暖的感觉,这是大脑复杂系统释放的不同信息(“神经递质”)导致的。体温过低常常会使中枢麻痹,意识减弱,从而失去方向感,无法控制。当体温下降到二十五度左右时会导致心室纤颤,最终心跳慢慢停止,进而死亡。
低温导致的死亡案例几乎都发生在十一月至二月的寒冷季节,其中的原因显而易见。大部分受害者是无家可归的人,他们在户外过夜;还有一些冬季运动爱好者,因为着装错误或在疲惫和醉酒的状态下滑雪或爬山而冻死。然而令很多人感到困惑的是,即使在环境温度超过十摄氏度的情况下,低温导致的死亡也会发生。我就知道一些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的人会在零度以上的温度下冻死家中,他们要么因经济条件所限没有能力给房屋供暖,要么因为未能按期付账单给供暖公司被停了暖气。人只会在零度以下的环境中被冻死的假设是错误的。据统计,在德国死于体温过低的人中,几乎有一半是在没有供暖的公寓里被发现的。
解剖台上的这个男人冻死在零下十度的室外沙坑中。当我们切开他的腹壁,一股“强烈,芳香,酷似酒精”的气味扑鼻而来,正如我在备忘录中描述的那样。“芳香”这一术语是对可疑酒精气味(类似于发酵水果的甜味)的描述,虽然食用酒精(乙醇)在有机化学中并不属于“芳香化合物”,但这个定义在法医学中却很普遍。我切开死者的胃,胃里同样散发出强烈的芳香气味,我发现了因体温过低而导致死亡的征象:多处胃黏膜上布满豹皮状的黑色斑点,直径在零点二至零点六厘米之间。这是所谓的“维斯涅夫斯基斑”的典型表现,冻死时胃黏膜出现血斑是俄罗斯法医维斯涅夫斯基发现的,故以其名字命名。这些斑点是由于体温过低导致血液在体内循环变慢产生的,除了会形成血栓,红色的血红蛋白也沉积在胃黏膜的血管中。人死后,在胃液中盐酸的作用下,胃黏膜具有“自家消化”功能(“自家消化”一词仅用于专业领域)。对于体温过低的人,沉积在胃黏膜血管中的血红蛋白会被额外消化,从而变黑并形成上述的维斯涅夫斯基斑。若胃黏膜坏死脱落,则形成急性浅溃疡,均发生在出血点表面,大小不等。十二指肠、回肠及结肠也可发生同样性质的出血或溃疡。
在进一步的病理检验中,我们在吉勒特的尸体里验出了脂肪肝,这是长年大量饮酒的征象。
尸检结束前,我们从毒理学实验室拿到了吉勒特血液里的酒精分析结果:1.89‰,这不仅解释了为什么在打开腹腔和胃部后会从尸体中散发出芳香的气味,而且还清楚地表明吉勒特死于体温过低时已经处于醉酒状态。由于死亡后肝脏不会进一步分解血液中的酒精,因此实验室中发现的血液酒精浓度与死亡时的血液酒精浓度一致。除脂肪肝外,其他内部器官经检查均未发现任何可能造成死亡的病理变化。我们因此得出结论,死因是“体温过低与酒精过量”。
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吉勒特几乎全身赤裸?而且如果没有其他人在现场,他是怎样把衣服乱扔在各处的?显而易见,“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很高”的判断只是真相的一部分。
在冻死的案例中,酒精作为催化剂的情况并不少见。大多数受害者在死亡时都受到了酒精的影响,甚至有些死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会达到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酒精绝对是体温过低死亡的一个最重要的致命因素。
酒精作为冷冻过程的促进剂又是如何发生作用的呢?
借助位于下丘脑(自主神经系统的控制中心)和大脑边缘系统中的热量调节中心,人体可以保持大约三十七摄氏度的恒定体温。这种热量调节不仅控制热量的产生,而且还控制热量的保持。酒精实际上是在散发热量而不是吸收热量。大多数并不沉溺于酒精的人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滑雪度假小屋中小酌几口杜松子酒,可以获得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酒精会扩张皮肤中的血管,从而增加皮肤的血液流动,令人产生温暖的幻觉。在较高的浓度下,酒精还会改变大脑中热量调节中心对外界温度的感知。几杯杜松子酒下肚之后,寒冷的感觉顿时消失。从医学角度来看,这种现象被称为“神经毒性”作用。此外,如果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千分之一,酒精则具有扩张血管的作用,会加速身体热量的散失。如果继续摄入酒精,热量会更快地被释放到外部,更迅速地从外部吸收周围的寒冷,加快人体的冷却速度。同样,随着血液酒精浓度的升高,不仅温度的感知受到干扰,精神功能也会受到限制。因此,冻伤的人不会通过运动驱除寒冷,或尽快进入温暖的环境等。众所周知,酒精具有止痛作用,在人类文化中一直被用作最古老的麻醉剂。在酒精的作用下,人们对手指和脚趾的冰冷感觉会变得迟钝。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醉酒的人比不醉酒的人更容易被冻死。
* * *
说到这里,请允许我插入一个简短的题外话。作为重金属摇滚的歌迷,我无法回避一九八〇年二月十九日去世的澳大利亚重金属摇滚乐队“AC/DC”的传奇歌手邦·斯科特的死亡。伦敦国王学院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显示其死因是“酒精中毒”。但数十年来,他的粉丝却认定他是因为呕吐窒息而死。
您可能知道这个故事。斯科特死前的那个晚上气温大约三摄氏度,他和他的朋友阿雷斯特·金尼尔在伦敦卡姆登镇的一家音乐酒吧里饮酒。凌晨时分,阿雷斯特·金尼尔开着他的雷诺车送斯科特回家。因为邦·斯科特在汽车后座上睡着了,金尼尔只好载着他来到自己位于伦敦南部的家,他想把斯科特抱出来让他在公寓的沙发上睡觉,但他发现斯科特身重如铅,他根本无法把熟睡的斯科特抱出汽车,无奈只好将他留在车上,并向后调整了座椅的靠背,使斯科特尽可能平躺。他还在仪表板上贴了一张写着他地址和电话号码的便条,然后回屋睡觉。
经过六个小时的睡眠,大约上午十一点,金尼尔被一个按门铃的朋友叫醒。金尼尔步履依然踉跄,他求朋友去他车里看一下邦·斯科特是否仍睡在那里。朋友回来告知,邦不在车里。金尼尔放下心来,他认为斯科特已经清醒过来,独自回家了,于是爬回床上继续睡觉。
当天晚上当金尼尔走进自己的车时,经历了人生中最为震惊的一刻:邦·斯科特仍在车里,就像他前一天晚上离开时一样。那位朋友不是声称邦·斯科特不在车里吗?是因为前一天晚上金尼尔将座椅调整成平躺才被忽略的吗?或者是朋友看错车了?金尼尔打开车门,他发现邦·斯科特已停止呼吸,他的困惑变成了恐惧。
对于像邦·斯科特这样的酗酒者,死于酒精中毒(正如他的死亡证明上标注的“死于饮酒”)是不可能的。邦·斯科特在三摄氏度的温度下睡在金尼尔的汽车里,醉酒的他只穿着T恤和牛仔夹克,而不是防寒服。考虑到所有这些事实,我相信邦·斯科特是冻死的。
现在让我们回到为什么退休女士看到埃贡·吉勒特几乎没穿衣服的问题。
“没有暴力与暴力联合致死迹象。”
我在备忘录中这样写道。埃贡·吉勒特没有遭受殴打和性虐待,不是被谋杀。他在醉酒状态下仍与女友或男友在游乐场上脱光衣服,在零下的寒冷环境里度过了一个舒适的激情之夜,这一想法实在是太荒谬了,荒谬到大可忽略。但是埃贡·吉勒特毕竟还是自己脱掉了衣服。为什么?
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1.89‰的酒精浓度只是死因的一部分,而另一部分呢?
这个案例对于缺乏经验的调查人员而言似乎是一个谜,实际上各种明显的迹象都表明吉勒特死于低温,此外再无其他疑点。所有法医都见过这样一种情况,即冻死的人会在失去知觉前脱掉自己的衣服。这就是所谓的“反常脱衣现象”,也被称为“失温症”,它源于上面提到的温暖感:因为冻死者产生了热的感觉,所以他会做出正常人对热的反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会脱掉自己的衣服。如果发现尸体的地方警官不熟悉这种现象,那么根据死者是赤裸的(“尸体躺在公园里”)这一事实,通常会将之看作生前遭受过性侵犯的迹象,调查可能会朝错误的方向进行。
反常脱衣和醉酒后被冻死的现象都并非罕见。在德国,所有冻死的人中有一半以上在死前脱掉了自己的衣服。
我还记得有一个七十八岁的退休人士的案例。他在冬天被发现死在花园里,而且完全没有穿衣服。他从一家酒吧大醉回家,在屋子附近丢了钥匙。草坪上的痕迹显示他一直在寻找钥匙,直到在寒冷和酒精的双重影响下,身体产生了自相矛盾的温暖感。最后他把鞋子、裤子、夹克、外套和帽子全部脱掉,冻死在了花园里。
我的同事给我讲述过一起他经手的奇怪案件。一个深冬,两名身受重伤、无家可归的人被发现浑身赤裸死在鲁尔区的一个公园里,他们的衣服散落在公园各处。警方最初怀疑(与我们的案件相似)这是一起残忍的强奸案,是尸检为真相提供了决定性的线索:两个无家可归的人在廉价酒馆饮酒之后从附近经过。当他们到达公园时,发生了争吵,争吵随后演变成了激烈的斗殴。根据法医的现场重建,他们身上的擦伤、肿胀、鼻骨骨折和撕裂伤都不是第三者所为,而是他们互殴所致。经历疲惫不堪的殴斗,被酒精麻醉的两个人在狂躁状态下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热感,他们脱下衣服,冻僵在了公园里。
如果人们在这种情况下被冻死,那么主要责任在自己,第三方并未施加影响。他们是冻死,而不是“被冻死的”。
然而,体温过低导致的死亡虽然并非人为造成,有时也会有人承担刑事责任,尤其是在温度很低的户外或在寒冷的房间里抛弃无助的人时。例如,如果埃贡·吉勒特的酒友在冰冷的游乐场上将处于极度醉酒状态、基本没有自救能力的他单独留在那里,就可能会因未能提供帮助或弃之不顾而受到惩罚。根据《德国刑法典》第323c条关于不实施救助罪的规定:
“在意外事故、公共危机或灾变时,对于有救助必要之人,依当时情况又有可能,特别是对于自己并无显著之危险,且不致违反其他重要义务而不为救助者,处一年以下自由刑或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一条遗弃罪规定:
“遗弃他人,有下列情形的:1.使被遗弃人处于无助状态;2.使应监护或有义务帮助之人处于无助状态,致被遗弃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健康危险的处三个月以上五
年以下自由刑。”
上述在零下十摄氏度的儿童游乐场反常脱衣和无家可归者在寒冷中互殴并脱掉衣服的现象对很多人而言是如此怪诞,他们纷纷摇头,甚至面带诡异的笑。但当您对现代医学关于体温过低和冻死的知识有所了解时,就笑不出来了。
众所周知,纳粹对集中营的囚犯进行了人体医学实验,特别是在达豪和奥斯维辛集中营。陆军和空军医务人员发现动物实验无法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他们的任务是为海军陆战队员和飞行员研发出可承受北冰洋和波罗的海水域的极端环境温度的新型救生服,于是由德国航空研究所精心策划,在德国国防军党卫队的“赞助”下,他们开始用人体进行实验。负责人是大屠杀的策划者之一,党卫队队长海因里希·希姆莱。
在这些实验中,他们让囚犯穿着飞行员制服在冰水中游泳,通过心电图记录其心脏功能,并测量其直肠温度。在冰冷的冬夜,集中营的囚犯被捆绑裸卧在地面上数小时,并定期用冷水淋浴,以研究水对冻伤的促进作用;另一些囚犯则交替地用冰水和沸水淋浴。纳粹连儿童和婴儿都不放过。毫无疑问,这些都是虐待狂的野蛮酷刑。希特勒对这些医疗酷刑的看法是:“如果原则上是为国家服务,那就是可以容忍的。”
他们从未考虑过受害者的痛苦。从纽伦堡审判的档案中可以看到,集中营的医生最终不得不给受害者使用麻醉剂——他们以前出于成本考虑没有这样做——因为痛苦的惨叫声如此之大,以至于营地周围村庄的人们都能听到,引起了不必要的关注。
遗憾的是,这些实验并没有被视作过往的野蛮行为,这与我们其实并非毫无关系。因为这些实验结果在现代医学中无处不在。这是如此荒谬——原谅我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它:当代大学生医学书籍中有关体温调节和冻伤死亡的许多医学知识,包括我们作为法医所掌握的关于低温症的知识,都起源于集中营的人体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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