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来之前从来没有过盗窃犯罪记录。”劳伦斯提醒道,但语气不怎么自信。
“您说什么呢,爸爸?他因为抢劫罪和伤害罪被判了刑的。”
“那不是一码事……”
“您就是不听我的,每次都这样!”丽莎不理父亲,将注意力集中在我身上,“我意识到出了问题,有人在酒店里行窃,但每次一提斯蒂芬大家就都护着他,对我群起而攻之。”
“你一开始明明挺喜欢他的,经常跟他在一起。”
“我那是努力尝试让自己喜欢他,因为你们都希望我这样。而我接近他唯一的原因——我都不知道跟您说过多少次了——就是想看看他到底有何企图。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不是吗!虽然发生在十二号客房里的事令人非常遗憾,但它证明我是对的。”
“凶手到底从弗兰克那里偷了多少钱?”我问。
“一百五十英镑。”劳伦斯回答。
“你们真的相信斯蒂芬会为了这么一点钱杀人,把人用锤子活活砸死吗?”
“我认为斯蒂芬一开始并没有计划杀人。他半夜悄悄潜进房间,打算能偷点什么是什么,完事赶紧溜,结果那个可怜的男人醒了,并与他发生冲突,斯蒂芬一时情急就下了重手。”丽莎轻蔑地说道,“这些庭审的时候都说过了。”
这套理论在我看来毫不合理。如果斯蒂芬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杀弗兰克,那他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一把锤子?为什么要趁房间有人的时候去偷东西?但我没吭声。有些人真的不适合与之理论,而丽莎就是一个典型。
她招呼服务生过来,又点了一杯酒。我趁这个机会赶紧点了餐,一碟沙拉和一杯红酒。劳伦斯点了牛排。
“可以跟我说说案发当晚的情况吗?”我一边问,一边觉得有些荒唐和不可思议。这些人言谈思想是如此守旧,简直像活在过去一样。这要是在我编辑的小说里出现,一定会被删掉。
劳伦斯回忆道:“我们邀请了三十位亲友过来住一个周末,但是正如之前告诉您的那样,酒店依然正常营业,因此也有其他客人前来住宿。所有客房都满了。”
“弗兰克·帕里斯是婚礼前两天登记入住的——那是个星期四——订了三天的房间。我能记得他,是因为这个人打从进门起就诸多抱怨:他很累、他要倒时差、他不喜欢我们之前给他分配的客房,坚决要换。”
“他原本在哪间客房?”
“我们给他安排的是十六号房,就在您住的月光花翼。”
在去往客房的路上,我曾经过十六号房间,就在防火门的另一边,门后就是铺着难看的旋涡状地毯的走廊。
“他说想住在酒店的旧楼区。”劳伦斯继续道,“幸好我们想办法做了些调整,让他如愿以偿。顺带提一句,那是艾登的功劳,讨客人欢心,他很擅长这个。”
“和弗兰克换房间的人没有怨言吗?”
“我记得那是一位退休的中学校长,正独自旅行,他应该不知道房间被调换了。”
“您还记得他的名字吗?”
“那位校长的?不记得了,但您若需要,我可以去查记录。”
“那就劳烦您了,谢谢。”
“婚礼是周六傍晚举行的,我们提前通知了所有外客,酒店的某些服务可能会临时取消。比如,我们暂停了周五晚上的水疗馆服务,好让员工们在泳池边搞个派对,喝点酒、休息一下。虽然不能到场参加婚礼,我们还是希望能让他们有些参与感。员工酒会晚上八点半开始,十点结束。”
“斯蒂芬有参加吗?”
“有的,他去了。艾登和塞西莉也是,还有波琳和我。丽莎……”
丽莎也去了?还是没去?这个话头就这么悬着,再无下文。
“那天晚上很热。或许你还能记得,那年夏天特别热。”
“那天晚上热得汗流浃背,真让人受不了。”丽莎接过话题,“我简直等不及想回家。”
“丽莎不住在这里。”劳伦斯补充说,“不是因为住不下。酒店占地三百英亩。”
“我之前的房子让艾登和塞西莉住了。”丽莎酸溜溜地嘟囔了一句。
“布兰洛农舍。”我应道。
“我搬到伍德布里奇去住了,挺舒服的。我很早便离开了酒会,开车回家睡觉。”
“剩下的事我让德里克跟您讲吧,”劳伦斯说,“他是那天的夜班经理。和我们差不多同一时间到的,没有参加酒会。”
“没被邀请吗?”
“当然不是,只是德里克不喜欢社交。您见到他就会明白。凶杀案发生时,他就在前台值班。”
“那是什么时候?”
“根据警方的调查,帕里斯是周五半夜大约十二点三十分遇害的。”
“当时您在吗,劳伦斯?”
“不在。波琳和我退休后便在索思沃尔德买了栋房子。那天晚上我们回家休息了。”
“但我们都参加了第二天的婚礼。”丽莎说,“那真是美好的一天……当然,直到案件发生前。可怜的艾登!这肯定不在他的完美计划中。”
“够了,丽莎,你太过分了。”劳伦斯斥责道。
“我就是觉得他是把塞西当长期饭票。他俩认识之前他是什么样?什么也不是!就是一个房产公司的小职员而已。”
“他很有能力,工作也做得很出色。不管怎么说,他也为酒店出了很多力。”劳伦斯生气地咕哝道,“再者,你这么说话很不合适,现在大家都在为塞西莉担心。”
“我也很担心!”丽莎嚷道,她的眼里竟泛起了泪光,这倒挺让我惊讶,但我能感觉出她说的是真心话。服务生托着她的第二杯威士忌走来,丽莎一把将杯子拽进手中,“我怎么可能不担心,她可是我的妹妹!万一她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连想都不敢想。”
说完,她低头盯着酒杯。我们三人一阵沉默。
“关于婚礼的细节,你还记得什么?”隔了一会儿,我问。
“就是一场普通的婚礼,我们酒店经常举行的那种,这是我们收入来源的一大部分。”她吸了口气答道,“仪式是在玫瑰园举行的。我是伴娘;婚礼司仪是从伊普斯威奇请的;午餐安排在主花园搭的大帐篷里。观礼时我坐在艾登母亲旁边,她专程从格拉斯哥赶来参加婚礼。”
“他的父亲来了吗?”
“艾登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为癌症去世了。他有一个姐姐,但没受到邀请。说实话,他家里基本上没什么人来。麦克尼尔夫人很亲切,是个有些传统保守的典型苏格兰人。我正觉得无聊的时候,忽然听见帐篷外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尖叫,几分钟后,就见海伦冲了进来,脸上的表情仿佛见了鬼。”
“海伦?”
“她是我们的客房部主管。据说是一名女佣进入十二号客房打扫时,发现了脑袋被砸得稀烂的弗兰克·帕里斯,脑浆都流出来了,溅在床单上。”丽莎说着,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先前刚刚真情流露,现在又为妹妹的大喜日子被毁而止不住地开心。我看着她,心想,这人怕是心理有点问题。
“女佣名叫娜塔莎。”劳伦斯插嘴道,“她本想进屋打扫,没想到发现了弗兰克的尸体。”
丽莎将杯子里的威士忌一饮而尽,说:“我不知道你想找什么,苏珊。斯蒂芬已经认罪,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还要再蹲十年监狱,他们才会考虑释放他,那是活该。至于塞西,等她想通了自然就会回来。她就是喜欢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说不定是故意玩失踪、求关注呢。”
看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我意识到,来之前她肯定就已经喝过了,那两杯威士忌不过是续摊儿罢了。“我先回了,你们聊吧。”她说道。
“丽莎,你该吃点东西。”
“我不饿。”她朝我俯过身,恶狠狠地说,“你要为塞西莉的事负责。那本该死的小说是你出版的。你要把她找回来。”
劳伦斯注视着丽莎踉踉跄跄地走出餐厅。“真是非常抱歉。”他对我说,“丽莎工作很努力,负责运营整座酒店,有时候实在是太累了。”
“她看上去不怎么喜欢自己的妹妹。”
“您千万别在意,丽莎喜欢小题大做。”他努力想要说服我,可说的话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她俩很小的时候就这样了,”他不得不承认,“总喜欢和对方争吵。”
“她脸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
“啊,我就知道您会问。”他有些迟疑,我没有催促。“那道疤是因为塞西莉,但她不是故意的……”终于,他叹了口气说,“那时候丽莎十二岁,塞西莉十岁。有一天两人吵架,塞西莉抓起厨房的刀就朝姐姐扔了过去。她真的不是故意要伤害丽莎,只是小孩子幼稚、不懂事,气头上做了蠢事。刀刃不偏不倚落在了丽莎嘴上,后来……你也看到了。塞西莉非常难过。”
“她们为了什么事吵架?”
“这很重要吗?大概是为了男孩吧。她们俩总爱拿男朋友的事做比较,争风吃醋。但依我看,小姑娘难免这样。塞西莉长得更好看些,所以丽莎看到她交男朋友就会不开心。话说,这也是丽莎如此针对艾登的缘故。她说的那些话——只是出于嫉妒而已。艾登人挺好的,真的。我们相处得很愉快。”
说着,他举起了酒杯。
“女孩天性嘛!”
这话是当作祝酒词说的,可我没有回应。女孩们或许是经常争风吃醋,我想,但并不都是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丽莎被塞西莉毁了容,内心又对艾登极度怨恨,这种怨恨全部源自某种对于性的嫉妒。而这种情绪很可能也转嫁到了斯蒂芬·科德莱斯库的身上。
问题是,它会严重到令人产生杀人的冲动吗?
会吗?
注释
[1]“布兰洛”的英文拼写是Branlow,“谷仓猫头鹰”的英文是barn owl,和布兰洛的英文字母构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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