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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特里赫恩


接下来的事真是一言难尽。一场完美的英式婚礼瞬间就变成了一场噩梦。四辆警车停在酒店外,来了有十几个警察、探员、犯罪现场摄影和法医,在酒店和外面的庭院里四处搜证。第一个到达犯罪现场的是一个叫作简·科雷根的警督。不得不说,她的现场指挥调度做得相当不错。有些宾客忍不住从帐篷里出来,想看看到底怎么了,是她把所有人都请回了帐篷,然后做了一些解释,安抚他们的情绪。


她对现场情况的判断非常敏锐,处理的方式也很专业,可无论如何,最后的结果就是婚宴被迫中止,但没人可以离开。一分钟前大家还是座上宾,一分钟后却变成了嫌疑人或者可能的目击证人,婚宴帐篷则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拘留室。但最令我感到遗憾和难过的当然还是塞西莉和艾登。本来他俩已经订好了伦敦的酒店和第二天去安提瓜岛度蜜月的机票。我跟科雷根小姐求情,但她还是不允许他们离开。他俩不可能会和这桩凶杀案有任何瓜葛,他们都不认识弗兰克,也从没见过他,最多就是婚礼前一天打了个照面。但她还是不允许。最后我们只能找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退了预订的钱,让他们换成几个星期后去加勒比海度蜜月。但就结婚而言,这个开端可算不上美好。


我隐约希望那天娜塔莎晚一点再进十二号客房就好了,这样说不定艾登和塞西莉就可以顺利离开酒店,等他们走了以后,人们再发现尸体。娜塔莎八点半上班,去月光花那一翼途中必须经过十二号客房。当时她很确定,经过那间客房时,看见门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所以决定先打扫完其他房间再回来。等她回来的时候,时间刚过下午一点,门上的牌子已经不见了,后来被人在走廊远处的垃圾桶里发现,应该是被什么人扔掉了。


警察也曾怀疑过这一点。那块“请勿打扰”的牌子如果是斯蒂芬·科德莱斯库放上去意图掩盖罪行的,那他后来为什么又要把它拿下来扔掉呢?这样做有什么必要呢?他不承认碰过那块牌子,可警察在牌子上找到了他的指纹,还有一小滴弗兰克的血迹——这说明斯蒂芬确实撒了谎。


说实话,我时常回想这件事,却依旧毫无头绪。早上九点半的时候,牌子还在,下午一点却被扔进了垃圾桶。究竟如何才能合理解释这件事?是有人先发现了尸体,并且决定要隐瞒三个半小时吗?还是说斯蒂芬杀人后发现需要再回房间一趟?最终,警察得出的结论是一定是娜塔莎记错了。遗憾的是,你没办法见到她了,因为她回爱沙尼亚了,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儿。我还听说海伦两年前已经因为乳腺癌去世了。或许您可以找科雷根警督帮忙。


至于斯蒂芬,婚礼那天他很低调。本来以为他可能因为宿醉而精神不济,可当我见到他时,却发现他一脸闷闷不乐,似乎心情很差。酒店前厅的公共厕所堵了,需要他去修。这种工作确实不怎么令人愉快,但我得告诉您的是,当时我觉得自己有义务告诉警察,说他看起来一脸憔悴,像是熬夜了。他睡眼惺忪,似乎没睡好,而且他有能打开所有客房的万能钥匙,要想进入十二号房间简直易如反掌。而他看上去也确实一副自知犯了大错、寝食难安的样子。


希望我写的这些能帮到您。我也还在等待您关于小说的看法。关于您的另一个请求,请告诉我您男友的账户信息,我愿意从约定的费用里支付一笔预付金。您觉得两千五百英镑如何?


祝好,


劳伦斯·特里赫恩


另外,那位原本住在十二号客房,后来被我们调换的客人名叫乔治·桑德斯。他曾是布罗姆斯维尔林中学的校长,回萨福克郡来参加学校聚会的。LT


邮件附件里还有两张塞西莉的照片,都是婚礼那天拍的。


劳伦斯曾赞扬这个女儿有多美丽。这是肯定的,作为父亲,又是在女儿的婚礼上,谁还能想到别的词呢?可事实并非如此。照片中的塞西莉穿着一件象牙白的婚纱,脖子上的项链挂坠是铂金或者白金质地,上面刻着一颗桃心、一个箭头和三颗小星星。天生的金发整洁优雅地向后束起,那个发型让我想起了格蕾丝·凯利。她的眼神穿过镜头望向远方,仿佛在眺望远处触手可及的幸福生活。尽管如此,我却无法忽视一点,那就是,镜头里的她并不令人惊艳,甚至可以说很普通。真的不是我挑剔刻薄,她的确是个有魅力的女人。从照片看来,她是那种我会喜欢并想要了解的人。如果还有机会,无论多么渺茫,我也想亲眼见见她。


我的意思是,我能够轻易地想象出她认真填写税务表、做家务、打理花园的模样,却无法把她和那种开着改装过的阿斯顿马丁跑车、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摩纳哥街道上飙车的疯狂恣意的女人联想在一起。


我关上电脑,走回车里。离伦敦还有一段路,进城后得上北环公路,一直开到兰仆林街。克雷格·安德鲁斯说下午四点会在家等我,我想早点过去洗个澡、换件衣服,然后再去L e Caprice赴约。


我应该花点时间好好思考一下刚才的邮件内容。劳伦斯的邮件里隐藏着这个谜团的大量线索,只是我还没有猜透。


注释


[1]约翰·埃弗里特·米莱斯(John Everett Millais,1829—1896),英国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