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中国的思维和认知中,有一种强烈的“科学合理主义”倾向。[1]为了建立和发展格致学、科学,改变与此不适应的旧的思维和观念,人们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正当性、合理性论证。随着格致学、科学被正当化和合理化,反过来,格致学、科学又开始成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普遍准则和尺度。结果,使科学正当化的根据,反过来又成了人们需要遵循的规范和准则。一般所说的中国的“科学主义”(或“唯科学主义”),我想称为“科学合理主义”,既包括了前者,更包括了变得越来越突出的后者。近代中国的“科学合理主义”,既是近代中国科学发展和建立的催化剂,又是近代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思想文化思潮之一。人们从不同方面和角度对近代中国“格致学”、“科学”和“科学主义”概念进行了许多探讨[2],这里我提出近代中国的“科学合理主义”概念,是想从一些不同的方面看看人们是如何为科学进行合理性和正当性论证的,看看人们是如何为科学赋予了规范性角色的。
注释
[1]晚清人士使用的类似于“科学”的词汇主要是“格致学”。“科学”一词从民国初期开始流行并成为百年中国思想文化最关键的词汇之一。为了讨论的方便,我们主要使用“科学”作为引导词。但在具体的语境中,则既使用“格致学”,也使用“科学”。
[2]有关这方面,请参见郭颖颐的《中国现代思想中的唯科学主义(1900—1950)》(雷颐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杨国荣的《科学的形上之维——中国近代科学主义的形成与衍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