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为什么是合理的,近代中国知识人认为这是因为它是真理、真实和事实之学,相应地,他们认为传统学术产生的不是事实之学,不是实证之学,不是真实之学,一句话,不是科学之学。因此,建立中国科学,就是建立真理、真实、事实之学,建立实证之学,同时也意味着克服中国传统的虚学和虚妄之学。这样的看法在自强新政时期就提出了,后来更是被科学主义者所强调。
历史上中国本身就有实学与虚学之别,这种区分多以学术是否具有经世济民的作用来认定,但晚清以来,实学与虚学的区别越来越从是否具有科学上的真实性和物质上的实用性来判定。如徐寿在《拟创建格致书院论》中区分中西格致学的不同时就是依据这种标准:“中国之格致功近于虚,虚则常伪;外国之格致功征诸实,实则皆真也。”[1]严复是对学问做出新的区分的重要人物,他既区分学与教的不同,又区分学与术的不同,认为教在于事神,将人带到不可知的领域,没有是与非之分;学则是事民,使人可知,有是有非:“‘教’者所以事天神,致民以不可知者也。致民以不可知,故无是非之可争,亦无异同之足验,信斯奉之而已矣。‘学’者所以务民义,明民以所可知者也。明民以所可知,故求之吾心而有是非,考之外物而有离合,无所苟焉而已矣。”[2]学是求知、求是,也是求真、求诚:“独不知科学之事,主于所明之诚妄而已。其合于仁义与否,非所容心也。”[3]严复认为西方的技术和器物文化的命脉“不外于学术则黜伪而崇真”[4]。严复有“公理普遍主义”的倾向,在他那里,科学的真理主要是“公理”和“公例”:“夫公例者,无往而不信者也。”[5]“科学所明者公例,公例必无时而不诚。”[6]学同教不同,同术也有区别。学主要是为了求理,术主要是为了求功用、求行:“学者考自然之理,立必然之例;术者据既知之理,求可成之功。学主知,术主行。”[7]“学者,即物而穷理,即前所谓知物者也。术者,设事而知方,即前所谓问宜如何也。然不知术之不良,皆由学之不明之故;而学之既明之后,将术之良者自呈。”[8]
同严复类似,新文化运动中的科学主义者都强调,科学和科学精神是为了追求真理,追求真实,信奉事实。如胡适说:“科学的根本精神在于求真理……只有真理可以使你自由,使你强有力,使你聪明圣智;只有真理可以使你打破你的环境里的一切束缚。”[9]又说:“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10]如任鸿隽认为科学的精神是追求真理(是是就一定非非,两者界限分明)。在他看来,真理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崇实”,二是“贵确”。“崇实”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从事实出发。但自然界无穷,真理无穷,不断去探究真理就是去发现尚未被发现的事实。[11]“贵确”就是充分探究事情的底蕴,求得确实可靠的知识:“科学家之所知者,以事实为基,以试验为稽,以推用为表,以证验为决,而无所容心于已成之教。”[12]又如,胡明复认为科学方法的唯一精神在于“求真”,在于“立真去伪”,在于唯真是从:“故习于科学而通其精义者,仅知有真理而不肯苟从,非真则不信焉。此种精神,直接影响于人类之思想者,曰排除迷信与妄从。”[13]此外,造五强调科学的价值在于它是实理的,而非空想的,因为科学由理想与事实组成。[14]黄昌穀强调,科学有两个重要的特性,一者它是根据事实来求真理,不从虚设的玄想出发;二者它肯定求知求用的宗旨,并努力实践。[15]
人们只要是从事学术,不管是什么领域的学术,他们大概都会说这是为了追求真理,追求真实性,都会说尊重事实。近代中国知识人强调追求的真理主要是有关自然的真理,探寻的事实也主要是有关自然的事实。因此,就像他们批评中国传统学术主要不是面对自然那样,他们同样也批评传统学术追求的真理不是自然的真理,探寻的事实也不是自然的事实,认为东西方在学术上的不同,一个是在文字文献上做工作,一个是在自然事实上做工作。如胡明复说,过去人们“泥于陈言古训,寻章摘句,今则以自然之真为维一标准”[16]。任鸿隽说中国传统学术是“重文章而忽实学……士唯以虚言是尚……而无复研究事实、考求真理之志”[17]。当然,也有人认为科学特点主要不在于它的取材方面,而在于它研究事实的方法。从取材方面说,一切领域都可以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但要从这些材料中求得真理,就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如陈独秀等认为,不仅社会而且人生都可以成为科学的对象,可以做出科学的研究。
从知识论上说,真理、真实和事实都是既重要又复杂的概念,当时人们大都将它们作为自明的概念来使用而未加深究,但也有人对此提出进一步的说明。如华林认为人对自然有已知和未知之分,已知的又有是与不是之分。是的就是真的,不是的就是假的。对于真假,人们又有喜爱与厌恶之分。[18]如李书华指出,不管科学如何复杂,它的组成的部分不外乎事实、定律及理论三个方面。定律在于说明各种事实的关系,理论则是解释事实的当然或所以然,它常常表现为理想的假定。按照这种说法,科学的真理就是科学的定律。又如李书华将事实区分为简单的和复杂的,认为科学研究的只是简单事实。但简单事实也非常多,我们不可能都对其进行研究,因此,对于简单事实也需要选择取舍,并通过研究一种事实而推及其他事实。[19]
注释
[1]徐寿:《拟创建格致书院论》,载《申报》第574号,1874年3月16日(同治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
[2]严复:《救亡决论》,见《严复集》第1册,第52页。
[3]严复:《译斯氏〈计学〉例言》,见《严复集》第1册,第100页。
[4]严复:《论世变之亟》,见《严复集》第1册,第2页。
[5]严复:《〈老子〉评语》,见《严复集》第4册,第1093页。
[6]严复:《译斯氏〈计学〉例言》,见《严复集》第1册,第100页。
[7]严复:《〈原富〉按语》,见《严复集》第4册,第885页。
[8]严复:《政治讲义》,见《严复集》第5册,第1248页。
[9]胡适:《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见《胡适文存》第三集,第4页。
[10]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胡适文选〉自序)》,见《胡适文存》第四集,第463页。
[11]参见任鸿隽:《何为科学家》,载《科学》1919年第4卷第10期,第917~924页。
[12]任鸿隽:《科学精神论》,载《科学》1916年第2卷第1期,第2页。
[13]胡明复:《科学方法论(一)》,载《科学》1916年第2卷第7期,第722页。
[14]参见造五:《科学之价值》,载《东方杂志》1915年第12卷第7期,第1页。
[15]参见黄昌穀:《科学与知行》,载《科学》1920年第5卷第10期,第960页。
[16]胡明复:《科学方法论(一)》,载《科学》1916年第2卷第7期,第723页。
[17]任鸿隽:《科学精神论》,载《科学》1916年第2卷第1期,第6页。
[18]参见华林:《何为科学方法》,载《旅欧周刊》1920年第21期,第1~2页。
[19]参见李书华:《科学定律与事实》,载《东方杂志》1920年第17卷第21期,第57~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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