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不接受把思想观念只是看作客观社会现实和历史条件反映的僵硬立场,但不能不承认后者对前者往往具有的某种制约或连带性。“新旧之辨”作为观念形态从晚清到五四的推演,在来自观念自身的相互作用之外,还存在着它同那个跨时代的社会政治等现实条件和环境之间的关联。从晚清到五四,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政治现实呢?从19世纪60年代左右开始的洋务自强运动,在1894年的中日甲午战争的考验中被认为是“失败”;继之所开始谋求的政治改革,在1898年达到高潮的戊戌变法中被颠覆,丧失掉了通过非暴力改良政治的“机遇”;但被认为是只有通过“革命”和“暴力”才能解决政治问题的辛亥革命,并没有像期待的那样产生出一个稳定的和具有整合力的“现代性政治”,反而陷入了意想不到的政治困境中。“复辟”与“反复辟”,像走马灯一样使人眼花缭乱。一再的政治混乱和无序,使人无所适从。这是从内部说的。从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上说,帝国列强对中国的一系列“殖民化”过程,使它在走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都与“战败”和大量的不平等条约联结在一起,所承受的“历史耻辱”,在“后发性”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可能是少见的。这些来自内外的似乎总是伴随着“危机”和“痛苦”的经历,如果不影响到思想家和社会精英的观念形态,那将是奇怪的。从晚清到五四的“新旧之辨”,当然也不例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社会政治现实的“所与物”。
“新旧之辨”从晚清有限的“新旧学”(以“技艺性”和“政教性”为主)到五四无限的“新旧文化”(以伦理道德价值和心理意识为主),从基本上的“新旧兼容”取向到“新旧不容”及“新旧调和”选择,大体上体现了中国自强和社会政治改革的历史轨迹。这一轨迹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性”,促使“新旧之辨”在认识上的深化以及内涵和外延的扩展;但中国自身总是摆脱不了的“危机”和“困境”,则使“新旧之辨”的冲突不断加深,大体上可以作为一个过程描述的前后相连的三个阶段——“旧道新艺”—“旧道新政”—“旧道新道”,表明冲突已经进入了“文化的深层结构”中。如“新派”要解构为一切提供合法性论证的儒家意识形态及其信念,而“旧派”则试图恢复其权威,“新旧”较量进入了最后的防线,并以“新”的强势而告一段落。
下面我想从“新旧之辨”的角度,对从晚清到五四的社会运动和政治改革以及思想观念变迁,提供一个“双向”理解方式,这也许能对“单向”的论断起到纠偏作用。在社会政治改革中,往往有着两种相反的力量在起作用,一是倾向于保守的力量(可以说代表了“旧”),一是倾向于革新的力量(可以说代表了“新”)。如果这两种力量在社会改革中能够相互理解并达成妥协,那么这两种力量虽然“倾向”相反但却不妨有相成之效。但是,中国在从晚清到五四的社会政治改革过程中,基本上却是选择了相反而不相成的最为“不幸”的方式。海内外学术界现在多采用“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术语来检讨中国近代以来社会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变迁方式,但在测定是“保守主义太强”还是“激进主义太强”问题上所引起的争论异常激烈。[1]在此我们不能展开讨论,而只是根据“新旧之辨”这一视角,对此略作回应。大体说来,“新旧之辨”中“新旧”两方分别代表了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两个阵营。从它们的对立和冲突来看,实际上是都不甘示弱。如果说激进主义太强,那是因为保守主义太盛;如果说保守主义太盛,那是因为激进主义太强。这互不兼容而又互相增长的两驾马车背道而驰,不仅使得晚清以来的社会运动和政治改革总是陷入“恶性循环”之中,而且使思想观念和文化选择也同样陷入不能互补的“恶性循环”中。在五四的“新旧”冲突中,“崇新破旧”的确是“激进”的,但这难道与“国粹主义”、“东方文化派”和“孔教运动”(特别是还以政治方式出现)这种保守主义的刺激无关吗?反过来,“新派”的激进主张,不也强烈地激怒了“旧派”吗?北大作为这种冲突的战场,颇具代表性。因此,我们在检讨五四“崇新派”的文化激进主义的时候,千方不要忘记“守旧派”的文化保守主义。从原则上来说,“新旧调和”可能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但晚清以来的“新旧调和”,在很大程度上都承袭着“中体西用”这种“僵硬”的思维模式。以此为基调的“调和”,缺乏因时因地而做出调整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不幸的是,“新旧”难以兼容互补的困境,在五四之后,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如30年代的“全盘西化与本位文化论战”,70年代的“破四旧立四新”(主要是政治性的),80年代以来的“传统与现代化论争”等。如果要寻找历史之“过失”的“责任者”,那么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的“态度”都是“责任者”;但要找出制约二者背后的“看不见的手”,那就是贯穿在二者身上的解决问题的“单向度”的“全盘主义”或“全能主义”这种乐观的、乌托式的思维方式。换言之,也就是“两极化”“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从这种意义上说,相反的激进和保守两极,却非常接近。
然而,一般来说,文化激进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作为难以兼容的两极,不能得到合理的调适,固然不幸,但最大的不幸则是通过来自政治资源的“权力”或“暴力”把政治上的激进主义或保守主义贯穿在学术和思想文化中,使后者成为前者的附属品。如果文化激进主义或保守主义只是“自身领域的事”,与政治完全脱钩,都能以文化多元化和思想自由为原则,展开问题的讨论和争论,则仍是可贵的。从这种意义上说,五四的“新旧之辨”,不管冲突多么激烈,除了个别人(来自政、学两边)仍利用外在的“政治权力”干涉思想文化、使之受到影响外,总体上可以说是一场自由的、多元的思想文化论争。在这一点上,北大仍是典型的例证。一方面,实际上更倾向于“新”的蔡元培出任北大校长后,并不因自己的“具体”问题“立场”而采取“党同伐异”的思想文化态度,而是以“思想自由”和“兼容并包”作为思想文化的普遍原则和大学的崇高理念。值得再次回味一下他在《〈北京大学月刊〉发刊词》中的话:“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礼记·中庸》曰:‘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足以形容之。如人身然,官体之有左右也,呼吸之有出入也,骨肉之有刚柔也,若相反而实相成。”[2]在《致〈公言报〉函并答林琴南函》中,他进一步强调说:“对于学说,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与公所提出之‘圆通广大’四字,颇不相背也。无论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3]这种思想自由原则在北大的推行,就为“新派”和“旧派”提供了共同的广大空间,使新文化运动呈现出多元和自由选择的整体态势,为中国思想文化的重建提供了各种思想资源。与思想自由完全不兼容的“独尊”和“罢黜”方式,在五四时期被宣告无效。如果我们要寻找五四的最大遗产,“思想自由”应该是它的最大遗产;如果我们纪念五四,这也许是最值得纪念的。
注释
[1]参见姜义华的《激进与保守:与余英时先生商榷》和余英时的《再论中国现代思想中的激进与保守——答姜义华先生》(载香港《二十一世纪》1992年4月号)。
[2]《蔡元培全集》第三卷,第211页。
[3]同上书,第2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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