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新诗象征主义的始作俑者之一,李金发首先是以他与法国象征主义诗歌的关联而引人注目的,用李金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受波德莱尔与魏尔伦的影响而作诗”杜格灵、李金发:《诗问答》,载1935年《文艺画报》第1卷第3号。,在李金发出现在中国诗坛的当时,人们发现的确还没有一个人能像他那样长期于黑暗中号啕,在荒冢边踯躅,在腐尸上呻吟;像他那样大谈死亡、疲惫,大谈“世纪末”无法根除的忧患,像孙作云所指出的那样:“在意识上,李先生的诗多描写人生最黑暗的一面,最无望的部分,诗人的悲观气氛比谁都来得显明。”孙作云:《论“现代派”诗》,载1935年《清华周刊》第43卷第4期。因此,1920年代的中国诗歌很少有像李金发的作品那样接近波德莱尔、魏尔伦的氛围与格调。
然而,若我们据此便说李金发是中国的波德莱尔、魏尔伦,或者说李金发诗歌就是波氏、魏氏之现代艺术在中国的体现,却未免失之轻率,至少没有理解潜伏在这些现代痛苦之下的“另一个李金发”。
除了接近波德莱尔、魏尔伦的氛围与格调之外,李金发的灵魂其实一开始就还存在“自己”的东西,我们不妨先读一读诗人的《题自写像》:
即月眠江底,
还能与紫色之林微笑。
耶稣教徒之灵,
吁,太多情了。
感谢这手与足,
虽然尚少
但既觉够了。
昔日武士被着甲,
力能搏虎!
我么?害点羞。
热如皎日,
灰白如新月在云里。
我有草履,仅能走世界之一角,
生羽么,太多事了呵!
仍然是诗人惯用的佶屈聱牙的诗句,不过我们仔细观察,其主体精神却似乎并不是现代主义式的:诗人欲自比拯救世人灵魂的耶稣教徒,却立即自觉“太多情”了;想象做力拔山兮的打虎英雄,而又自惭形秽地“害点羞”。“我有草履,仅能走世界之一角”,人生苦短,七尺之躯,一掊黄土而已。这里似乎透出一股稀薄的“现代体验”,不过统观全诗,诗人最终还是相当自足的:“感谢这手与足,/虽然尚少/但既觉够了。”微笑中的自信自持,颇具浪漫派风采,而言辞中的随遇而安,自得自足,“独善其身”,分明又是典型的民族传统心理,尤其是这最后一句:“生羽么,太多事了呵!”
为了对照,我们不妨再读一读波德莱尔的《题自写像》,其根本的差异一目了然:
我是伤口,同时是匕首!
我是巴掌,同时是面颊!
我是四肢,同时是刑车!
我是死囚,又是刽子手!
我是吸我心的吸血鬼,
——一个被处以永远的笑刑。
却连微笑都不能的人
——一个被弃的重大的犯罪者!
从诗中,我们可以看出,诗人要做的不是炫耀自我的自信自足,恰恰相反,他要搅碎这个自足自圆的状态。“我是伤口”,但却无意寻找一个疗治的避难所,相反,他还要与匕首为伍!“我是巴掌”,但它并不迎击作恶的敌人,因为“我”本身就是恶,“我”打的也是自己……为了自我的解放和发展,人类创造了文明,而文明一旦建立,却成了人自身的枷锁与牢笼。这个愈见清晰也愈见残酷的现实教育了自波德莱尔以降的现代西方人,他们对人的自身的永恒性、稳定性的传统信仰破灭了,笼罩在心中的是叔本华式的两难阴霾,无所适从的悲剧性体验,因而对他们而言,任何的自满自信都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幻梦而已。
就这样,波德莱尔的“我”就成了反讽的自嘲自虐的“我”,而李金发的“我”却是自足自信的、完完整整的“我”。痛苦归痛苦,号啕归号啕,李金发心灵深处的那块理想的、光明的空地却是守护得好好的,与现实的腐朽无干。在“世纪末”的主题中,诗人李金发的眼前还不时晃动着新世纪美丽的光环。世界虽如“蜂鸣”般喧嚣、烦扰,让人坐立不安,但是,我们仍可能“徐行在天际”、沐浴着阳光(《给蜂鸣》)。这与波德莱尔满眼的丑恶破碎当然不一样。李金发所拥有的文化传统似乎也不允许他把世界人生一眼看“穿”。这样的诗句是李金发不会有的:“虚无也将我们欺骗?/一切,甚至死神也在/对我们说谎?”(波德莱尔《骸骨农民》)
面对这个丑恶的病入膏肓的世界,波德莱尔的理想只能在遥远的依稀的彼岸,只能在迷离的幻觉中:“当我再睁开火眼观照,/看到我恐怖的陋室,/大梦初醒,我心中感到/被诅咒的忧伤和尖刺。”海市蜃楼,去来匆匆!而李金发的理想却要现实、扎实得多。“远游西西利之火山与地上之沙漠”(《给蜂鸣》),这个要求并不过分。那个下午的暖气也是呼之欲出的:“击破沉寂的惟有枝头的春莺,/啼不上两声,隔树的同僚/亦一齐歌唱了,赞叹这妩媚的风光。”(《下午》)欣然投入某个现实角落的怀抱,这倒是浪漫主义诗人的情愫了。
如果说无家可归是现代主义者的共同苦恼,那么李金发倒不是没有“家”,而只是一位迷路者,有着“游猎者失路之叫喊”(《给蜂鸣》)。
因而,作为一位寻觅者,一位暂时受挫的孤胆英雄,他也有必要保护自足自信的心态,而不大可能产生那种自我分裂的感觉。
诗人还相信:“呵,我所爱!上帝永远知道,/但恶魔迷惑一切。”(《丑行》)看来,在李金发这里,并非“上帝死了”,只不过是摩菲斯陀在游猎者的归途中树立了一面面“鬼打墙”。世界的破碎,是魔鬼的肆行,“一切成形与艳丽,/不是上帝之手创了”(《丑》);世界原来也是和谐的,“我的孩童时光,为鸟声唤了去:/呵,生活在那清流之乡,/居民依行杖而歌,/我闭目看其沿溪之矮树”(《朕之秋》)。苦难只是不测之祸,我们也还有机会向上帝哀告、哭诉(《恸哭》),希望虽如“朝雾”,但毕竟还是希望(《希望与怜悯》)。
这样,李金发也始终相信,这个世界尽管丑恶太多,但美并非只是理想,他时常呼唤现实的美以驱散丑:“吁!这紧迫的秋,/催促着我们amour之盛筵!/去,如你不忘却义务,/我们终古是朋友。”(《美神》)
到此,我们似可以解开这个疑团:作为象征主义的李金发,一方面受波德莱尔、魏尔伦的影响而作诗,另一方面却又认为自己与缪塞等浪漫主义诗人“性格合适些”杜格灵、李金发:《诗问答》,载1935年《文艺画报》第1卷第3号。。因为,缪塞就是一个不断寻找理想又不断失望的(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天涯飘零”者形象。他有一颗孤傲的心,时常感到个体的“我”与群体的他人的隔膜。孤独是浪漫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共同体验,但浪漫主义的缪塞多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清高,这与李金发“我觉得孤寂的只是我”(《幻想》)是契合的。
缪塞虽不断失望,却也时常勉励自己:“我已决定远走高飞,/走遍天涯的南北东西,/去寻找残存的一线希望。”缪塞:《十二月之夜》,见《法国浪漫主义作品选》,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不断地走,虽是行路难,但信念犹存。“据说,人从本性上看,主要是善良的,只是受到了这个世界中邪恶力量的侵蚀。有一种与此类似的信仰认为:对理想的追求可能使个人和社会都得到完善。事实上,浪漫主义的各个方面都包含着这样那样的理想因素。”[美]理查·泰勒:《理解文学要素》,38页,黎风等译,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李金发与缪塞一样,都表现出了这样的信仰与理想,他们都属于这理想笼罩下的“飘泊者”与“游猎者”。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反封建、争个性的时代主题始终或显或隐地贯穿着,浪漫主义的理想光辉深孚人心。尽管作为一种完整运动的浪漫主义可能是短暂的,但是,其精神却依然对众多的作家产生了潜在的影响。正如不少研究者已经指出的那样,中国的现代主义文学实践者们许多都是站在浪漫主义的立场上取舍“现代体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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