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的扩展、丰富乃至错杂,从中国诗歌发展的高度来看,这又似乎并不属于现代主义“晦涩”诗艺的专利,它本身就是中国新诗突破旧诗固有的单纯的含蓄品格的一个重要走向(只不过现代主义的“晦涩”是将它格外突出罢了),也正是在这个取向上,穆旦的选择不仅不与胡适等白话诗人相对立,而且还有一种深层次的沟通。当年的胡适便是将“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作为白话新诗的一大追求,他的《“应该”》就努力建构着旧诗所难以表达的多层含义。参见胡适:《谈新诗》,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或许我们今天已不满意于《“应该”》的水准,但却不能否认胡适《“应该”》、《一念》,沈尹默《月夜》、《赤裸裸》,负雪《雨》,黄胜白《赠别魏时珍》等作品的确是中国古典诗学的“含蓄”传统所不能概括的。就现代主义追求而言,穆旦当然是属于李金发—穆木天—戴望舒这一线索之上的,但却有着与其他现代主义诗人所不相同的现代观念,穆旦的诗艺是初期白话诗理想的成功实践。在对现代诗歌“意义”的探索和建设上,穆旦无疑更接近胡适而不是李金发、穆木天,他所体现出来的诗歌的现代特征也更容易让人想到“现代性”这个概念,而据说这种对西方式的“现代性”的追求正是“首开风气”的胡适们的缺陷。但问题是穆旦恰恰在“现代性”的追求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人们经常谈论穆旦所代表的新诗现代化是对戴望舒、卞之琳、冯至诗风的进一步发扬,但事实上,是戴望舒、卞之琳及冯至的部分诗作更为“中国化”,而穆旦却在无所顾忌地“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