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广义的实践活动是人的一种总体化的现实活动,即人的全部实际的生活活动及其过程。当我们说“人是一种实践创造着的存在物”时,指的就是这种广义的、总体性的实践活动。这样的实践活动,就已经包含了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必要环节,或者说是作为实践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的观念活动。所以,“人是一种实践创造着的存在物”这个命题,并没有把人的观念性活动排除在外,亦即没有把它排除在作为人的存在本质、存在“真理”的实践活动之外,而是已经现实地包含了人的观念性活动。
如果说我们在揭示人的存在本质的时候,已经把人的观念性活动纳入了人的“实践活动”之中,那么,当我们在揭示人的实践活动的本质时,既包括着人的观念活动,又没有包括人的观念活动。换句话说,凡是那些渗透、纳入、参与实践活动的观念性活动,就是实践活动的一个环节和组成要素,而且是实践活动所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和要素。不然,人的实践活动就成了盲目的、无对象化的物的活动。反之,那些仅仅停留在头脑中的主观活动、思维活动,即完全没有参与实践活动的、没有被现实对象化的观念性东西,我们就把它作为与实践活动相对应、相区别的观念性活动。这种观念活动与实践活动的主要区别在于,观念活动不具有感性的现实性和现实的对象性(化),而实践活动则具有直接的现实性和现实的对象性(化)。
黑格尔和列宁在谈到人的观念、理论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本质区别时指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实践不仅有普遍性的优点,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优点。马克思明确指出:“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注188这是对实践活动所特有的本质特点的科学概括。
具体地说,头脑中的观念活动在它未进入实践领域、未开始被纳入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客观的对象化过程之前,是一种主观的映象、主观的存在,因而不具有外部的感性的现实性,至多是一种潜在的、待转化的“现实性”;而那些不切实际的、荒谬虚构的观念,永远都不可能转化为现实。相反,实践活动则突破了人脑内部的主观意识活动的界限,是主体和客体之间一种直接的、实际的相互作用、相互对象化的过程,因而实践活动具有直接的、感性的、外在的现实性。这种直接的、外在的现实性,就是人的实践活动所特有的、区别于人的非实践性活动的本质特点。因此,我们把实践活动定义为既“能动”而又“现实”的“双向对象化过程”。
“主体和客体”、“能动而现实”是哲学界较为普遍的提法,但“双向对象化”则是鲜为人知的一种表述。在具体论述实践活动的过程时,人们一般也都会谈到主体自身被对象化——客体的主体化或主体被客体化——的内容,但在揭示实践的内涵和外延、实践的本质和特性时,往往又忽视了它,在实践的定义中没有包括、涵盖主体被对象化的内容。也有人看到了传统实践定义的这种缺陷,力图把实践重新定义为既包括主体对象化又包括主体被对象化的双重内容,但他们却把“主体被对象化”表述为“非对象化”,认为实践是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统一。用“非对象化”来概括和表述实践活动中“主体被对象化”的内容是不科学、不确切的。这是因为,如果把“主体的对象化”称为“对象化”的话,那么,“非对象化”应该是指“主体的非对象化”,这实际上是对“主体对象化”的否定。因此,说实践是“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统一,这在概念和逻辑上是自相矛盾、自相否定的。
有鉴于此,我们用“双向对象化”的表述来概括实践活动中主体对象化(主体客体化)和主体被对象化(客体主体化)的双重内容和特性。正是这种“双向的对象化”,构成了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
所谓对象化,人们一般把它理解为主体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把自己的理想、目的、意识、知识、能力等人的本质力量外化为现实对象的过程,以及实践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而把自身的本质力量物化为对象世界,从而使对象世界成为体现主体规定性的属人的存在的那种特性和状态。我们对“对象化”范畴的理解将赋予它更多的含义和内容。这就是:“对象化”是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在发生对象性关系和对象性活动中的相互规定、相互依赖、相互转化和相互实现的过程。确切地说,“对象化”是指作为互为对象的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相互渗透、相互创造的过程。在对象性的实践活动中,主体对象化(外化)为“物态性”的对象性客体,而客体则对象化(内化)为“人态性”的对象性主体。因此,对象化就是发生对象性关系的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双向的相互转化和相互创造的双重化过程,是客体的主体化和主体的客体化的能动而现实的有机统一。
这种对象化的活动是人的实践活动所特有的内在本质,也就是说,一般动物的活动和人的纯观念性活动都不具有这种对象化的特性。仅仅依靠本能化的行为和自身机体的改变去适应周围环境,并由此而获得它所需要的生存资料,这是动物的生存方式。与动物相反,人通过自己的实践创造活动让周围环境来适应自己,并在自然界的基地上创造出一个适宜于人类自己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对象化的世界——“人的世界”。这正是人的活动和动物行为最鲜明的本质区别之一。
动物的行为虽然也能引起自然界的变化,但这同人类实践创造所引起的客观世界的改变却有着质的区别。动物的行为只能同特定的环境、特定的需求对象发生特定的关系,只能被动地直接利用和消费自在存在着的自然对象,而不可能按照自己的“目的”和“意志”去改造世界,更不可能再生产、再创造出一个新的“对象世界”。因此,如果说动物的行为也有某种“计划性”的特点的话,那么,“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的行动,都不能在自然界上打下它们的意志的印记。这一点只有人才能做到”。“一句话,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后的本质的区别,而造成这一区别的还是劳动。”注189
人通过自觉的、有目的的、有意识的活动,把自己的目的、意志和能力对象化到客体之中,在这个对象客体上留下人的主体性印记,使客体主体化并为主体服务,从而成为人的一种合目的、合意志的对象性存在。因此,这个对象化的现实世界,既是人的对象化的确证和表现,也是对象的主体化的确证和表现,是人和物互为对象化的现实统一。显然,仅仅依靠自然界的现成物品来维系其生存的动物,不可能像人那样,入乎其内,又出乎其外——来自于自然,又超乎自然之上,而且还能够创造出一个新的对象世界。正是这种自由自觉的、能够创造出新的对象世界的活动,才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才是一种使主体和客体互为对象化的,即使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现实的属人的活动。
并非人的所有活动都具有这种对象化的特性,也不是人的所有活动都能创造出现实的属人的对象世界,因为那些仅仅停留在头脑中、尚未进入实践过程、未构成实践活动过程的现实要素和环节的思想、观念、理论、认识等主观性的东西,虽然也是主体和客体之间某种相互作用的产物,是客观对象的属性、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或正确或错误的反映,因而也是一种客体的主体化和客观对象在主体身上的内在化,即客观世界向主体内在世界的对象化过程及其结果,但就其本性而言,这是主体对外界对象的一种观念形式的把握,而不是直接现实性的物态化把握;是主体对外界对象的一种说明和解释,而不是对外界对象的现实改变并进而创造出来的一种合目的、合意志、合主体的新的对象世界。
因此,那些人脑中纯主观性的活动,不过是客体的主体化(内化)的单向的对象化活动,而不像实践活动是客体的主体化和主体的客体化的双向的对象化活动。
实践创造活动作为人的存在的最为本质的“真理”和根据,自始至终——永恒地包含着理论的、观念的、精神的“酵母素”。这是因为,从实践活动的历史形态来讲,理论的、观念的东西本身就是人的实践的特殊存在形式之一,是实践活动的必不可少的内在组成要素;合理的观念、正确的认识、科学的理论,它们或迟或早、或直接或间接地总会转化为实践的存在形式,进入主体的实践活动领域并现实地外化为客体性的存在;更重要的是,人的实践活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有意志的活动,因此,实践必然包括着观念的要素、知识的成分、精神的力量,没有这些观念的东西,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属人的实践活动,也谈不上有对象化的实践活动。
问题还不仅如此,有许多理论的认识活动、精神的文化活动本身就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存在形式之一。例如,那些事先就有目的、有计划、有方案的精神生产活动和理论认识活动,直接就是人的实践活动,因为只要主体把自己的目的、计划、设想通过自己的现实的客观活动对象化出去,并在活动的外界对象上留下主体化的“印记”,同时主体在这种客观的活动中又有新的“收获”,即丰富、充实和发展了主体自身——主体被对象化了,那么,这种现实的客观活动就是主体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和主体自身被对象化,即主体和客体双向对象化的过程,因而也是人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因此,把这些对象性的现实活动和人们的脑力劳动、精神生产活动一概拒之于实践活动之外,显然是不合理的。当然,那些仅仅存在于头脑中的思想观念,即没有或尚未开始被纳入对象化的实践活动过程的思想观念,以及那些毫无目的、毫无计划的本能化的行为活动,则不属于人的实践活动,因为它们还不具有现实的、能动的和双向对象化的本质特性。
由此可见,把实践定义为主体和客体之间能动而现实的双向对象化的过程,有助于我们澄清许多理论是非,从而科学而完整地理解人的实践活动。
(王永昌)
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色情内容,一经发现,即作删除!
声明 :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站部分内容来源网友上传,
本站未必能一一鉴别其是否为公共版权或其版权归属,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速联系我们,一经确认我们立即下架或删除。
联系邮箱:songroc_s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