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与客体是相对应的一对范畴,各自只有在与对方的关系中才能获得自己的规定性。这里隐含着一个前提,即主体与客体是已经分化开的不同存在物。如果追溯主体与客体分化之前的或原本作为统一体的世界,那么,主体、客体的界限就在混沌的世界本体中消失了。从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本体论意义上讲,世界上一切运动、变化的实在本体就是物质,是自然界本身。不存在主宰世界的“造物主”,即创造物质客体并凌驾其上的冥冥中的某个“主体”。马克思曾经概述过霍布斯的唯物主义观点: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这个“主体”乃相对于“变化”而言,是无客体的“主体”,因而只能在“本体”的意义上来理解。严格地说,仅有其自身而无其对象或客体,只能称之为本体而无所谓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