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之所以要把实践的唯物主义同直观的唯物主义加以区别,是因为实践唯物主义不是离开主体、离开人的实践,单纯以直观的或“纯粹客观”的形式来理解现存世界及其辩证运动的,相反,它是从主体的方面,在人的感性活动、人的实践的基础上来理解现存世界及其辩证运动的。不仅如此,实践唯物主义还把人的感性活动、实践作为一个必要的因素甚至作为基础,包含于现存世界的辩证运动之中,实践本身就是以人为主体的属人的感性世界的一种基本的、自觉的辩证运动形式。作为辩证运动过程,人的感性活动、实践和属于人的感性世界都是历史性的,它们既是同一定的历史前提相联系的历史的结果,又是历史本身。在马克思看来,只有这样,才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这就是说,实践唯物主义内在地包含着辩证的和历史的观点。这里,所谓辩证的和历史的观点,不仅同唯物主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且是以实践和对实践的科学理解为基础的。实践唯物主义既承认现存世界的客观存在和它作为人的活动前提的优先地位,同时,又不把现存世界看作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一个有人的感性活动、有人的实践参与其间的辩证的、历史的运动过程的结果。显然,实践唯物主义这种立足于人的感性活动、立足于人的实践的对现存世界的理解是真正辩证的、历史的,因而它的内容必然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同时也是关于现存世界的历史的观点。这是一种以实践和对实践的科学理解为基础,并且是作为实践唯物主义的内在规定的“合理形态”的辩证法。实践的唯物主义同时就是“合理形态”的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