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命的艺术品”
如前所述,黑格尔所谓“有生命的艺术品”,实质上就是指对人本身的意识和表现。赞美歌这种崇拜活动,由于使用有声的语言,已经包含着对人本身的意识和表现。言为心声,歌唱的语言更加如此。也许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黑格尔称语言是“为灵魂而存在着的灵魂”。但是,赞美歌由于使用的语言及其所表达的意识尚不明确,在个别性中并没有体现出普遍,所以黑格尔仍然把它放在“抽象的艺术品”之列。然而,赞美歌毕竟因其具有直接对人本身的意识和表现这种性质,而成为向有生命的艺术品的过渡。
神像和庙宇
关于向“有生命的艺术品”过渡,或者说艺术发展的这种内在联系,黑格尔的深刻之处在于他还追溯了这种过渡的间接形式。其过渡的直接形式,已如前述,即是赞美歌。这里所说的间接形式是指神像和庙宇。
虽然神像和庙宇在外表上看不出对人本身的意识和表现,但黑格尔却认为,它们实质上不过是人的本质(黑格尔所谓的自我意识中的崇拜注191)的对象化。因此,神像和庙宇也间接地是对人本身的意识和表现,从而也具有间接向“有生命的艺术品”过渡的性质。在黑格尔看来,人们早期所建造的神像和庙宇,同更早的原始宗教崇拜是不同的。更早的原始宗教,是“外在化自己、崇拜生疏异己的”神。事实上,那时为了祭神,甚至要以牺牲活人为代价。但是,人们在进一步开化后所建造的神像和庙宇,除了表现人要把劳动成果奉献给神而具有属神的性质外,在另一方面还具有属人的性质。正如黑格尔所指出的,庙宇除了用于供奉神,“也是拿来供人们享用的,而且在庙宇中所保存着的宝物,在需要的时候也是属人的”注192。黑格尔这段话差不多等于说,神的至上性和一切光彩都是人的艺术创造所赋予的,在神的神圣外表后面成为神圣本质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世俗的人性。正因为如此,黑格尔才把人们用漂亮的装饰品打扮自己的住宅和衣服,同人们用华丽的器物以装饰庙宇和神像相提并论。他这样写道:“一个民族通过它的劳动而与神相结合,不在于空洞的希望和推迟到渺茫未来的现实性,而在于为神争光和对神献礼的实际考验中直接享受这个民族自己的财产和装饰。”注193就是说,人们给予神的就是给予自己的,人们不过是借助祭神来显示自己的财富和装饰艺术罢了。
毫无疑问,在神像、庙宇和赞美歌中,已经蕴含着对于人本身的意识和表现这种性质。但是,在这些艺术形式中,毕竟不能直接欣赏到关于人本身的形象。如黑格尔所说的:“因为首先启示给人的只是本质,还不是精神——还不是一种本质上采取人的形式的存在。”注194。但是,这种“有生命的自我”还是在对神的崇拜中出现的,还没有表现出独立自主性。那么,具有独立自主性的人的形象是怎样一种人的形象?如何理解它的价值和意义?黑格尔写道:“当每一个个人至少作为火炬的高举者知道如何表现他自身时,其中一个人就会突出地涌现出来,这个人就是这一运动的体现者,就是所有一切成员之顺畅的展开和流动的力量,他就是一个富于灵魂的活生生的作品,这个艺术品既美丽又坚强有力;对于这样一个人就给予他以[隆重的]装饰作为对他的伟大力量和光荣的赞扬,就像[在前一种宗教里]制作雕像以表示崇敬那样,并且归给他在他的人民中以这样的光荣——不是把他崇敬为石头的神,而是把他当作整个民族的本质之最高的肉体表现。”注195我们看到随着艺术的发展,从借崇尚神灵的形式来崇尚人,转到直接地崇尚人,黑格尔表现了极大的热情和深刻的洞察力。首先,这种艺术品所表现的人之形象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如“火炬的高举者”。同时,他又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人们所进行的历史“运动的体现者”,从而蕴含着“伟大力量”。这种分析表明,同神相比,黑格尔不仅更加重视人,而且揭示了在表现人的艺术品中所凝结的历史内容。这种关于人的艺术品,之所以被艺术家创造得“既美丽又坚强有力”,就在于人们“不是把他崇敬为石头的神,而是把他当作整个民族的本质之最高的肉体表现”。就是说,任何人总是在一定的历史运动之中,而由艺术家创造的人的形象,作为代表和典型,则总是从不同角度体现着一个时期的历史运动。这就是艺术的真正魅力和价值。
从黑格尔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在合理意义上,他总是力图把艺术品放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上加以考察,从而能给艺术品以应得的地位。黑格尔这种历史的辩证方法是有其永久价值的。特别是在今天,在不问内容而只谈艺术形式的形式主义美学大为流行的时候,黑格尔上述关于内容决定形式的观点、关于艺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等等观点,更显得深刻。当然,不是说不可以相对独立地研究艺术形式,也不是说形式主义美学的研究一无可取,而是说,关于艺术形式的研究,归根结底必须以内容决定形式为前提。否则,就会陷入把形式视为空中楼阁——“幻象”。显然,这样的美学是会把艺术的创造引向歧途的。
那么,关于这个活生生的人的形象,其所操持的语言又有何特点?我们看到,如果说古代人们纵酒狂欢这种“人为了他自己特有的光荣”所举行的庆祝仪式和表现这种仪式的艺术品,还披着祭神的外衣,那么,人们高举火炬的庆典和表现这种庆典的艺术品,则已脱掉了这种祭神的外衣,是艺术家直接对人本身的意识和表现。因此,艺术家创造这种艺术品所使用的语言,也提到一个新的高度。黑格尔写道:“但这里所说的语言既不是其内容极其偶然和个别的神谕式的语言,也不是出于情感的、只是歌颂个别神灵的赞歌那样的语言,而乃是赢得了清楚的普遍的内容的语言。”注196这表明,该艺术形象既是“独特的”、“自觉的”,又是“有共同生命的”,或者说,普遍寓于特殊之中,在特殊中体现普遍。因此,这个形象不是片面的、抽象的、静止的,而是具体的、活生生的。这种形象所操持的语言,也必须与其具体性相表里,而具有“清楚的普遍的内容”这种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