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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解释学原则

王弼的哲学著作,都是以注释形态出现的。《老子注》和《周易注》作为对经典的阐释,不免要涉及所谓解释学的问题。现在有许多人强调所谓的解释学前见,认为任何解释都是解释者自己的解释,无论如何不能达到经典的原意。因此所有的解读本质上都是误读,关键就看误读有没有创造性,所以学术界居然一度提倡所谓“创造性误读”。解释学理论自有其深刻的地方,但如果以此为借口掩盖读书的不认真,进而认为一切解释的品质都差不多,就走得太远了。


在中国古代思想家那里,理解作者的原意是解释者理所当然的追求。就王弼而言,他显然认为自己真正把握住了《老子》和《周易》等经典的精神实质。张岱年先生在《中国哲学史史料学》中讲,王弼在《老子注》中更多的是借助注释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这种说法至少是不够全面的。在王弼本人那里,注释《老子》就是为了挖掘出老子的本意,理解、捕捉老子的思想,而不是要发挥所谓自己的哲学。在中国哲学传统里,哲学家总是自觉地将自己的思想内置于此前的伟大传统,而非念念不忘要强调出一个“我”字来。


细读王弼的注释,尤其是《老子注》,有两个特点值得注意。首先,自觉接受文本的约束。以《老子》第四十五章的“躁胜寒,静胜热”为例。其中的“躁胜寒”不仅与老子的气质不合,更与后面“静胜热”一句难以协调。因此,有些注释为了思想的贯通,把这句话改作“静胜躁,寒胜热”。与这种轻易改变本文的做法不同,王弼接受了本文并给出这样的注解:


躁罢然后胜寒,静无为以胜热。[1]


王弼只是在老子的原文中加入了几个字,就把本来含糊、有歧义的原文,说得清清楚楚。这一解释讲明了躁何以能胜寒、静何以能胜热的原因。也许正是这种对经典本文的尊重,才使得王弼的思想有了如此高的品质吧。轻易地改变经典的本文,意味着以解释者的自我判断凌驾在文本之上。这是一种极糟糕的阅读方式。阅读不再是自我丰富和提升的方式,反而成了自我的不断强化和复制。尊重文本,意味着将自我置于文本之下。而这才是我们面对经典应有的态度。


其次,限制文本的解释空间。《老子》本文没有确定的语境,解释空间巨大。这样的文本潜能,使得对《老子》的解释有众多的维度:《韩非子》的《解老》篇和《喻老》篇的政治哲学解释、《河上公注》的养生论诠释、《想尔注》的道教阐释、严遵治身与治国并重的诠解。瓦格纳指出:王弼《老子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降低文本的多义性。围绕这一解释学目标,王弼创造性地发展出了众多解释的技艺。比如,揭示出老子本文的内在结构。《老子》第一章讲:“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在一般的理解里,“始”和“母”的区别至少是不够明确的。王弼则将二者放在了一个并立的结构中,从而将其分别与“生之”和“成之”的作用对应起来,使两者的内涵更加确定。第一章结尾一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我们一般把“众”理解为对“妙”的修饰语,“妙”是细微的开端,“众妙”似乎是众多之妙的意思。但在王弼解释里,“众”与“妙”成了并列的关系。“众”呼应的是有名、有欲,“妙”则对应无欲、无名。这样的解释,就使文本的含糊程度大大降低。再如,为《老子》中众多没有确定主语的话引入主语。王弼常常通过在注释中引用有明确主语的话,将没有明确主语的句子的主语确定下来,从而使文本的指向更加清楚。通过对文本多义性的克服,王弼试图揭示出《老子》本文所蕴涵的清晰的、确定不疑的哲学含义。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以王弼杰出的理解力和文本构造能力为基础的。王弼《老子注》是我个人最喜欢的《老子》注本,因为他揭示出的《老子》的思想是最为确定的。这种确定的哲学阐释,即使错都错得眉目清楚。


[1]《王弼集校释》,第1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