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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崇本举末”与“崇本息末”

本、末是王弼哲学的重要概念。其中,“本”指的是无、道、一、朴、玄等,都是只能谓之、不能名之的。“末”则指人的生存领域及与人的生存领域有关的具体的器。


关于本、末,王弼的著作中有两种看似矛盾的讲法:“崇本举末”和“崇本息末”。“崇本举末”见于《老子》第三十八章注:


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3]


从上下文看,“举”和“存”相应。所以,这里的“举”一定指正面的维持,是积极的。


相较而言,“崇本息末”比较复杂。“息”既有灭息之义,又有生息之义。“崇本息末”见于《老子指略》:


《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4]


“一言而蔽之”,显然是在模仿孔子。“而已矣”这样的语气辞,透露出王弼掩饰不住的自信:对《老子》最深刻的认识不外乎“崇本息末”四个字!


王弼著作中的“崇本息末”和“崇本举末”是不是矛盾的?这个问题在既有的魏晋玄学研究中颇受关注。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末”的内涵的差异。《老子指略》中的“末”,非常明显的是指“邪”“淫”“盗”“讼”等:


闲邪在乎存诚,不在善察;息淫在乎去华,不在滋章;绝盗在乎去欲,不在严刑;止讼存乎不尚,不在善听。[5]


“崇本息末”的“末”非常明显指的是过度、邪恶的东西。而《老子》第三十八章注里“崇本举末”的“末”,则显然指上文中的仁、义、礼。


理解“崇本举末”,需联系《老子》第二十八章“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一句的注释:


真散则百行出,殊类生,若器也。圣人因分散,故为之立官长。[6]


“朴”就是未分化的“道”,“散”则分别为“器”。无形的道必然会分别为具体的器物。落实到政治生活中,实际上是说政治秩序或者权威的秩序都是有其必然性的。“圣人用之则为官长”,强调的是以“朴”为根本产生出来的好的政治权威和等级秩序。政治秩序不能没有,但是其中有好坏之别。


在注释《老子》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节时,王弼说:


从无之有,数尽乎斯,过此以往,非道之流。[7]


从无形的道到有形的万物,“数尽乎斯”,即分化到“三”就应该停止了。也就是说,道分化为具体的万物是有一个分寸和尺度的。这一理念为老庄的无为而治提供了更丰富的思想内涵和解释空间。老庄的无为政治,更多的是一种乡愁,是在文明已经渐趋繁复的时代对朴素世界的想象和怀念,缺少实际的可操作性。魏晋玄学对老庄思想的重要发展之一,就是让老庄那里抽象的无为政治,有了具体的可操作性。“从无之有,数尽乎斯”,既强调了官僚系统的必要性,又指出了这种必要性的限度。一定范围内的官僚系统是必需的,只要超过了限度,就成了“非道之流”了。换言之,并非所有的“末”都是恶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到这个层面,分化都是朴素的。由此而来的是应该通过重视“本”来维持的“末”。“过此以往,非道之流”的末,即过度和淫邪才是应该止息的。


“崇本举末”和“崇本息末”并不矛盾。老、庄并不反对仁义。他们强调的是,不能直线式地去追求和提倡这些好的价值。直线式的追求和提倡只会带来各种各样的伪妄和争竞。“崇本举末”是要崇道之本而举仁义之末,由道本而来的仁义才不会是竞争的、炫耀的、浮伪的,才是真正的仁义。而“崇本息末”的“末”则不属于仁义的范畴,是不再“适道之用”的文明过度的副产品,所以要通过崇本来加以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