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文章的论题很分散,似乎根本找不到他核心的关切。他好像只是随机地应和一些玄谈的话题,炫技的目的甚至大于思想本身。在那个时代,玄谈几乎成了士人的生活方式。在这样的时代氛围里,一方面,庄严的哲学思考极为罕见,玄理往往只是一种自我展现的选择;另一方面,由于对辩论本身的关注,也极大地促进了哲学的开放性,从而使任何道理都得放在普遍的质疑下接受检验。任何既有的权威都不再能为思想提供足够有力的辩护。
对自然之理的强调,是这个时代的普遍特点。在向秀的《难养生论》中,反复出现“自然之理”“天理自然”之类的主张。嵇康论理,也以自然之理为根本依据:
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1]
对于自然之理或天理自然,嵇康和向秀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从《难养生论》“感而思室,饥而求食,自然之理也”“服飨滋味,以宣五情。纳御声色,以达性气。此天理自然,人之所宜,三王所不易也”[2]等论述看,自然之理或天理自然指的是普遍的、符合常识的经验和逻辑。无论是经典的论述,还是历史的载记,都要经过自然之理的衡量才能获得承认和理解。
除自然之理外,名实关系也是嵇康谈理的基本考量。在《释私论》《声无哀乐论》和《难宅无吉凶摄生论》中,都有对名实问题的讨论。嵇康论辩的目标之一就是“正名”。比如在《声无哀乐论》里,他通过将主观的情感与客观音乐品质分别开来,从而在名实关系上确立“声无哀乐”的宗旨。
一般情况下,嵇康的论辩并不违背经典的论述。[3]但他常会根据自然之理和名实原则提出对经典的新的理解。《声无哀乐论》表面上看违背了“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思想,但嵇康却通过对“无声之乐”的阐发,将“声无哀乐”的思想与经典的论述统一起来。
[1]《嵇康集校注》,第349页。
[2]同上书,第285页。
[3]既往的研究,大都有将嵇康思想极端化的倾向。《与山巨源绝交书》的“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被夸大为对名教的批判。其实详味其文义,嵇康强调的只是汤、武、周、孔仍有不够完善之处。至于《难自然好学论》中的“今若以〔明〕堂为丙舍,以诵讽为鬼语,以《六经》为芜秽,以仁义为〔臭〕腐,睹文籍则目瞧,修揖让则变伛,袭章服则转筋,谭礼典则齿龋”,显然是假设之辞。针对的是《自然好学论》中的“以《六经》为太阳,不学为长夜”。嵇康的意思是说:你之所以“以《六经》为太阳”,只是看到了习诵《六经》所能带来的荣华。若有人厌弃《六经》,并且感受到由之而来的种种患害,就不会以“不学为长夜”了。这段话的确言辞激烈,但只是论辩中的假设之辞,并不反映嵇康本人对《六经》和仁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