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嵇康的文章当中,最令人费解的是《难宅无吉凶摄生论》。嵇康既然强调自然之理,又怎么会认同宅有吉凶这样的“迷信”呢?但正如不能用“目所未见”来否定千岁之人的存在那样,宅有吉凶同样不能在经验上证伪。嵇康对《宅无吉凶摄生论》的驳难,正是以此为立足点的:
况乎天下微事,言所不能及,数所不能分,是以古人存而不论。神而明之,遂知来物,故能独观于万化之前,收功于大顺之后。百姓谓之自然,而不知所以然。若此,岂常理之所逮耶?今形象著明,有数者犹尚滞之;天地广远,品物多方,智之所知,未若所不知者众也。今执〔夫〕辟〔贼消〕谷之术,谓养生已备,至理已尽;驰心极观,齐此而还,意所不及,皆谓无之。欲据所见,以定古人之所难言,得无似蟪蛄之议冰耶?[1]
如果把经验科学带给我们的种种貌似确定的常识和信念暂时搁置起来,将会发现嵇康驳难的理据非常充分。以经验所及证明一事之有无,至少在思想方法上,是有根本缺陷的。
事实上,《难宅无吉凶摄生论》是《养生论》的主题的延伸。养生之所以不成,原因之一即在于“偏恃者以不兼无功”。《宅无吉凶摄生论》曰:“故〔善求〕寿强〔者〕,专气致柔,少私寡欲,直行情性之所宜,而合于养生之正度,求之于怀抱之内而得之矣。”[2]这样的论调,是非常符合道家的基本思想的。对此,嵇康并不持简单的否定态度。但他明确指出,这只是养生的一个方面而已:
匪谓不然?但谓全生不尽此耳。夫危邦不入,所以避乱政之害;重门击柝,所以〔备〕狂暴之灾;居必爽垲,所以远风毒之患。凡事之在外能为害者,此未足以尽其数也,安在守一〔和〕而可以为尽乎?[3]
作为《养生论》的补充,《难宅无吉凶摄生论》进一步强调了养性命之全的整体性,在嵇康的思想体系当中,指向的仍然是个体生活的完满。
[1]《嵇康集校注》,第476—477页。
[2]同上书,第459页。
[3]同上书,第4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