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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定性

《定性书》是程颢作品中很著名的一篇。这篇文章的背景是张载写信问程颢:“定性未能不动,犹累于外物。”[1]按张载和二程交游的过程看,这封信应该写于嘉祐三年前后。此时的张载,还没有形成自己完整的体系。


张载为什么要追求定性?这不是任何佛教意义上的问题,而是出自儒家固有脉络。儒家对自主性的关切,是相关讨论产生的根本。在儒家传统语境中,特别是思孟学派的语境中,“在我”与“在外”的分别是至为关键的。“在我”的领域是人自主且必然的领域,而“在外”的范围则是人无法掌控的。如何不为“在外”的东西扰动,是这一问题的关切所在。孟子说“不动心”,即着眼于此。张载的问题是:若一味地追求定性,则难免落入虚寂,无法面对天下的责任;若有外向的关切,则“在外”的种种不免会影响人的自主性的实现。对于张载的困惑,程颢回答说:


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苟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是以己性为有内外也。且以性为随物于外,则当其在外时,何者为在内?是有意于绝外诱,而不知性之无内外也。既以内外为二本,则又乌可遽语定哉?[2]


“定”不是“静”,不是躲在角落里不应接事物才叫定。定是贯通动静的。人们之所以会觉得被外物牵累,是因为人为地分隔了内外。而既然人禀得了普遍的天理,那么,所有的事物就都不在分外。只要有“外”,也就意味着天理不是普遍的。顺承天理的普遍性,人就有了超越自身的有限性的倾向。这种指向无限的普遍性人格,是无内外限隔的:


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3]


圣人“情顺万物”,一方面能将万物都置于自己的分内,另一方面又能依事物的固有本质做有差别的安顿,从而避免了“兼爱”之弊。表面上看,程颢似乎是主张圣人无情的。但他又说:


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是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心而系于物也。[4]


圣人并非没有喜怒,只是喜怒的根源不出于己,而出于物。圣人之情只是事物客观情态的反映而已。只要有出于自身的爱憎喜怒,就无法做到“廓然而大公”了。圣人通万物之情,不是气质层面的感通,而是根源于对义理的知觉和体认。气质上的感通总是有所偏倚的,只有从义理的当然出发,才能实现“物各付物”的公道。“情顺万事而无情”针对的恰恰是将仁理解为恻隐之类的情感的偏失。仁者之“浑然与物同体”是义理层面的知和觉,而非情感意义上的关联感通。


[1]《二程集》,第460页。


[2]同上。


[3]《二程集》,第460页。


[4]同上书,第4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