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论是斯多亚学派伦理学的核心,德性是惟一的善,不道德是惟一的恶,其余的一切如健康、生命、荣誉、财产、地位、权力、友谊、成功等等,本身并不是善。与此相反的东西,如死亡、贫穷、痛苦等等,本身也不是恶。所有这些东西的价值取决于德性,只有以德性为前提,它们才有价值。最基本的德性有四类:实践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亦即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四主德。而最具有德性的人是“有智慧的人”即“哲人”。哲人没有激情,他不为恐惧或情欲所左右,不为法律所束缚,他的内在价值甚至不低于宙斯,他自己是自己生活的主宰。
斯多亚学派的伦理学还包括“世界主义”的政治理想。在他们看来,人应该遵从理性而生活,而理性人人具有,因而人与人是平等的。人的本性都是宇宙本性的一部分,都是神圣之火的火花,无论在王座上还是在枷锁中,人都是自由而平等的。整个世界应该是一个具有完善德性的、与宇宙秩序相一致的大家庭,不应有财富、种族、门第等等级差异。晚期斯多亚学派中既有奴隶也有皇帝,正体现了他们的理想。
早期斯多亚学派与伊壁鸠鲁主义一样,一反古典时期希腊哲学的理性主义,在认识问题上诉诸感觉经验,而且同样主张德性在于顺从自然的本性而生活,但是他们对自然的本性的理解却与伊壁鸠鲁有所不同。认识上的感觉主义似乎并没有妨碍斯多亚学派在伦理问题上持理性主义的态度,当他们视自然的本性为理性(逻各斯)时,其摒弃感觉欲望的程度甚至达到了禁欲主义的地步。
(二)罗马斯多亚学派
晚期斯多亚学派又被称为罗马斯多亚学派。晚期斯多亚学派与他们的前辈相比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他们的著作均用拉丁语写成,且大多被完整地保留下来了。二是明显表现出罗马人不擅思辨,偏重务实的民族特征。所以,逻辑学和物理学不再受到重视,伦理学的中心地位愈益突出,对人的地位、责任、道德规范、生活方式和内心修养等直接关系到个人幸福的实践性问题更为关注,并且使伦理学与神学结合得更加密切,以便与普通人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相协调。于是,伦理学在他们那里变成了“解脱哲学”或“拯救哲学”,对早期基督教有很大的影响。
晚期斯多亚学派的代表人物是塞涅卡、爱比克泰德和马可·奥勒留。他们之中既有奴隶,也有皇帝或大臣,的确体现了斯多亚学派崇尚平等的理想。
塞涅卡(Seneca,公元前4—公元65)是西班牙人,著名的罗马暴君尼禄的老师和显臣,因卷入宫廷阴谋被赐死。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有《论幸福生活》、《论天命》等。
塞涅卡认为,哲学的目的在于把人引向德性,而德性就是要尊重自然,顺从神意,“按照自然的规范进行自我修养”。要做到这一点,必须精神健全,既考虑身体的需要又不过分忧虑,既应充分享受幸运的恩赐又不为此成为奴隶。“这样就会得到一种持久的心灵安宁,一种自由,不为任何刺激和恐惧所动”。特别要认识到肉体快乐的危害,“要知道,肉体上的快乐是不足道的,短暂的,而且是非常有害的,不要这些东西,就得到一种有力的、愉快的提高,不可动摇,始终如一,安宁和睦,伟大与宽容相结合”(注10:《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90页。)。
晚期斯多亚学派特别强调了身体与灵魂的二元论。塞涅卡主张身体是躯壳,是心灵的枷锁和监狱,强化了斯多亚学派中的禁欲主义倾向。至于身体与心灵同样来源于自然,都应该有其存在的根据这一点,他是不考虑的。不仅如此,在他的宿命论中更突出地体现了斯多亚学派中的内在矛盾:任何人都不可能改变命运决定了的事,命运决定一切,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顺应命运而已。
然而,宣扬摒弃物欲、抑制激情的塞涅卡,自己却聚财敛物、穷奢极欲。当有人指责他言行不一时,他是这样狡辩的:“哲学家所谈的并不是他自己怎样生活,而是应当怎样生活。我是讲美德,而不是讲我自己;……要知道,如果我的生活完全符合我的学说,谁还会比我更幸福呢?”(注11:《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90页。)塞涅卡的言行不一虽然遭人唾弃,但是亦表明,或许恰恰是在哲学家那里,世俗与神圣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显得更加尖锐。
爱比克泰德(Epictetus,约55—135)本为奴隶,后来获得了自由。他的主人把他送到斯多亚学派那里学习哲学。他仿效苏格拉底,述而不作。他的学生阿里安将其言论整理出来,辑成《爱比克泰德谈论集》传世。
爱比克泰德的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忍让和克制。一切东西都是神创造的,皆为神预先决定。一切荣华富贵,生老病死,都非个人能力所为,我们只能绝对接受。人是神灵本质的一个特殊部分,并且在人自己身上包含着神的某一部分。神即是善,神的本质在哪里,善的本质也就在哪里。神的本质不是肉体、土地和名誉,而是智慧、知识和健全的理性。所以,人应当克制欲望,保持理性,实现道德的善,不去追逐自己能力之外的东西。“好好地运用在我们能力范围以内的东西,别的就听其自然吧。‘自然’是什么意思呢?就是神的愿望。”(注12:《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92页。)惟其如此,我们的心灵才能获得安宁。另一方面,人有能力自己的意志,对事物做出判断,以正确的抉择战胜邪恶,这是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事,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就是有德性的人。
总之,服从神意、忍受命运、克制欲望,这就是爱比克泰德的信条。
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121—180)是罗马皇帝,被称之为“御座上的哲学家”,在繁忙的国务活动之余著有《沉思录》12卷。
奥勒留认为,宇宙万物是一个由神决定其内在次序的整体,所以有两个原则,首先,“我是自然所统治的整体的一部分;其次,我是在一种方式下和与我自己同种的其他部分密切关联着”(注13:《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94页。)。有了这两条基本原则,结论就显而易见了:对于一切出于整体而分配给我的事物,我都将满意;我不会做不合乎人群的事情,而会把全副精力放到共同利益上面。如果这样做了,生活就一定愉快。也正是因为人只是宇宙整体之一员,永恒时间之一瞬,茫茫沧海之一粟,极其渺小,因此“就要认定:除了按照你的本性所领着你的去作,以及忍受共同本性所带给你的东西之外,就没有伟大的事情了”(注1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第194页。)。其他的一切,“都只是死灰和烟”,不足挂齿。我们也应该以漠然的态度对待死亡,轻视它,不要把它当成可怕的痛苦事,把你打发走的只是送你进来的自然,又有什么可痛苦的呢?
《沉思集》的终结是人生的悲壮。人生如戏,人是人生舞台上的演员,这出戏剧的剧本不由你书写,何时出场何时退场也不由你决定,我们只是演员。也许五幕戏只演了三幕就被迫退出舞台了,你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你上场,演出,无论两幕还是三幕,都是全剧,应该满意地退场。
斯多亚学派与伊壁鸠鲁主义在认识论上虽然都是感觉主义的,但是在伦理学上却相互对立,原因在于它们是两种不同的世界观(自然哲学),一个是目的论的世界观,一个是机械论的世界观。就伦理学而言,在它们的理论中都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而且是伦理学自身的矛盾,当然在斯多亚学派中表现得最为突出,这就是形而上学一元论与伦理学的二元论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注15:参见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上卷,第256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
形而上学寻求的是统摄宇宙万物的共同根据,一切事物无一例外都源出于它因而是必然的,所以伦理学依附于形而上学,对人的本性的认识有赖于对自然之本性的认识,因而斯多亚学派主张顺从自然(理性)而生活。因此按照形而上学,一切都是必然的,人没有自由。但是,伦理学却必须以二元论为基础,它不仅必须接受好与坏、善与恶的二元对立,而且必须以意志自由为前提,因为如果没有自由就谈不上具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只有当存在着好与坏、善与恶两种可能性的情况下,我们有自由从中发现好的善的东西,而摒弃坏的恶的东西,我们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否则我们就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就是斯多亚学派强调无论在王座上还是在枷锁中人都是自由的原因所在。然而,如果所有一切都由宇宙理性所决定,一切都是必然的,人就没有自由。显然,斯多亚学派试图将形而上学与伦理学调和一致,但是由于形而上学理所当然地是基础,所以它便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命定论或宿命论。
对于这个难题的解决,直到康德才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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