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普罗提诺的学生波菲利在《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引论》一书中,把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思想分歧归结为关于共相性质的三个问题:(1)共相是独立存在的实体,还是仅存于人的思想之中?(2)如若共相是实体,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3)如若共相是无形的,它与可感物是分离的还是存在于可感物之中?这三个问题,他虽然没有给出答案,却启动了中世纪经院哲学唯名论与唯实论关于共相问题的长期争论。正是围绕这个问题的争论,使当时的哲学家们分成了两大派别:一些哲学家主张普遍的共相是真正的实在,殊相或个别的东西不过是现象,而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个别的东西才是真实的存在,共相不过是概念、语词而已,并没有实际存在的意义。前者被称为“唯实论”(realism),后者被称为“唯名论”(nominalism)。
洛色林与安瑟尔谟之间关于共相性质的争论是唯实论与唯名论之间最早的争论。
洛色林(Roscelinus,约1050—1123),生于法国,他的学说被宗教会议指控为异端。洛色林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是现实的存在,共相不过是“声息”或“名词”,只是思想中的东西。一切词语所表示的都是个别的事物,个别概念表示单个事物,一般概念表示的则是一群个别事物。安瑟尔谟了解到洛色林的观点后,提出了批评。他认为洛色林的错误在于把感觉印象当作理解的出发点,缺乏把握抽象观念的能力。有形的世界并不是个别事物的总和,个别事物需要有普遍原则才能联系在一起,这些普遍原则也是实在的。以尼罗河为例,尼罗河的源泉、河流和湖泊组成了尼罗河水,尼罗河水存在于这三个部分之中,构成了这些部分共有的实在。洛色林与安瑟尔谟之间的争论,可以看做是唯实论与唯名论的第一次交锋,他们的观点代表着两种极端的立场,此后的唯实论与唯名论趋于温和,虽然各自的立场并没有改变。
阿伯拉尔讨论共相问题的著作《波菲利集注》是现存关于早期唯实论与唯名论争论的最完整的资料。(注26:参见赵敦华:《基督教哲学1500年》,第266页以下诸页。)
彼得·阿伯拉尔(Pertus Abailardus,1079—1142)是洛色林的学生,中世纪哲学家中最有个性最富于传奇色彩的人物之一。他与爱洛依丝的爱情不见容于当时的社会,使他身受迫害,有一本《圣殿下的私语》收集了他们两人的书信。(注27:〔法〕蒙克利夫编:《圣殿下的私语——阿伯拉尔与爱洛依丝书信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他的主要著作有《是与否》、《论神圣的统一性和三位一体》、《基督教神学》、《波菲利集注》、《认识你自己——或伦理学》等。
阿伯拉尔把波菲利的问题理解为关于一般名词与事物的关系问题,并且在波菲利的三个问题之外又增加了一个问题:“种和属是否必定具有因命名而来的事物?或者说,如果那些被命名的事物消失了,那个共相是否仍然具有概念的意义?”(注28:转引自赵敦华:《基督教哲学1500年》,第267页。)阿伯拉尔在“理念”与“共相”之间作了区别。他并不否认理念是先于个别事物的创世的原型,但是我们人不可能与上帝共享理念的知识,所以理念不是人的认识对象。所谓共相是以一般名词表示的种、属,它们不能像理念那样脱离个别事物而独立存在。因此,我们所能追问的问题不是理念与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而是共相与个别事物之间的关系。阿伯拉尔对波菲利的问题的解答如下:
第一,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共相不是实体,也不表述个别实体以外的实体;第二,共相作为名词是有形的,作为名词的意义是无形的,但心灵中有关于它们的印象;第三,共相表述的事物存在的共同状态在感性事物之中,但共相把握这一状态的方式却在理智之中,表现为心灵中的一般印象;最后(这是阿伯拉尔增加的第四个问题),个别事物是产生共相的原因,但共相一旦产生,便有了不依赖个别事物的心灵印象。即使个别事物消失了,印象仍然存在。(注29:参见赵敦华:《基督教哲学1500年》,第270—271页。)
阿伯拉尔的观点一般被称为“概念论”,即以共相为逻辑概念和心中的观念。由于他在坚持共相是名词概念的同时,并没有否认共相与外部事物中的一般性具有相应的关系,他的“概念论”是一种温和的唯名论。
13世纪是经院哲学的鼎盛时期,造就了经院哲学的最大代表托马斯·阿奎那哲学。关于共相与个别事物的关系问题,托马斯·阿奎那持一种“温和的唯实论”立场。在他看来,首先,一方面以单个的和个体的事物为对象的感性认识是以普遍的事物为对象的理智认识的起源。因此,感性的认识先于理智的认识,殊相先于共相;另一方面认识又是从潜能到现实,从不完全到完全,从混乱不清到清楚明白,从“种”到“属差”的发展过程。例如我们总是先确定一个对象是“动物”,然后才确定它是“理性的动物”还是“无理性的动物”,是人还是狮子,所以共相又在殊相之先。所以,从认识发生史来说,殊相在先,共相在后;就一个具体的认识过程来说,共相在先,殊相在后。其次,共相是和普遍性的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由于普遍性的概念来自理智的抽象,所以共相是在我们的已有知识之后获得的,因此共相在殊相之后;但另一方面,共相是潜存的东西,殊相是由于分有了潜存的共相而存在,所以共相又先于殊相。这也就是说,从认识论上看,殊相在先,共相在后;从本体论上看,共相在先,殊相在后。最后,从共相存在于个体中的性质本身来看,在发生先后和时间的次序上,不完善的、有潜能的、较普遍的东西在先,例如动物的出现先于人;但是,在完善和自然意向的次序上,完善的、较不普遍的东西在不完善的、较普遍的东西之先,例如人比动物在先,因为自然的意向决不止于动物,而在于产生人。这也就是说,从现实的发展史来说,共相在先,殊相在后;从目的论体系来说,殊相在先,共相在后。托马斯从认识和事物的发展过程来考察共相与殊相之间的关系,显然比早期经院哲学大大进步了,在哲学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注30:参见《西方哲学史》,第260—261页。)
随着欧洲文明的进一步发展,经院哲学的衰落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还在托马斯时代,罗吉尔·培根(Roger Bacon,1214—1292)就以其卓越的实验科学思想和哲学思想预示了新时代的曙光。后起的司各脱主义和奥卡姆主义则一方面发扬了唯名论思想,另一方面企图恢复奥古斯丁时代宗教的纯洁,把理性从神学中排斥出去,从而在客观上导致了理性的独立。而在德国,以艾克哈特为代表的神秘主义思潮则以另一种形式宣告了经院哲学以理性论证上帝这种企图的失败。所有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再加上14世纪由意大利发端的文艺复兴人文主义运动,导致了经院哲学的衰落和解体。
邓斯·司各脱(Johannes Duns Scotus,1270—1368)出生于苏格兰,在牛津大学受到高等教育,年仅23岁就成为牛津大学教师,后来又到巴黎和科隆等地执教。他因博闻强记、思维敏捷、论证有力而获得“精明博士”的称号。司各脱的重要著作《牛津论著》、《巴黎论著》等都是由其学生根据讲课笔记整理发表的。
司各脱反对用理性来思维上帝,他认为上帝不是形而上学的主题。我们通过理性只能知道上帝是一切原因的原因,一切本质的本质,知道上帝是永恒的。至于上帝在时间中创造世界,上帝以其预知鉴临一切,三位一体等等只能是信条,只能根据圣经和教会的权威信仰它们。如果我们要用理性思考上帝,那就会陷入不可解决的矛盾。一个定理在哲学看来是真的,但在神学看来就可能是假的,反之亦然。但哲学和神学不应该存在对立。神学并不是一门思辨的科学,而是实践的学科,它的使命是帮助拯救人的灵魂。我们虽然不能认识上帝,但可以信仰上帝、爱上帝,信仰和爱高于认识。司各脱是一个忠诚的基督徒,他意识到了理性对信仰的威胁,因此认为放弃通过理性证明信仰的企图更为明智,力图限制认识为信仰保留地盘,但在客观上却为哲学摆脱神学束缚创造了条件。
在司各脱看来,质料是普遍的基础,而形式则是事物的个体性原则。他区分了一般的形式——“什么”(quiditas)和使个体互相区别的特殊形式——“这个”(haecceitas)。司各脱赋予个性以更重要的地位。个体是完善的存在,是自然的目的,是直接的、独立的实在。因此,完善的知识不是一般的知识,而是个别的知识。知识起源于个别的感知,普遍的概念来自人类能动理智的抽象活动。司各脱也承认共相的客观存在,共相存在的基础就在于精神从类似的对象那里抽象得到的共同的本质,这种本质必定存在于个体之中,否则我们就不能通过感知和抽象得到它们。由此可见,司各脱的观点很接近于阿伯拉尔的“概念论”。
奥卡姆的威廉(William of Occam,约1300—1349)出生于英国,早年加入弗兰西斯修会,后在牛津大学学习和任教,因在辩论中机智敏捷而获得“不可战胜的博士”的称号。1324年,奥卡姆因受指控讲授异端哲学而被召至阿维农教廷囚禁。1328年他逃往比萨,接受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巴伐里亚的路德维希的庇护。据说他曾对路德维希说:“你用剑来保护我,我用笔来保护你”。事实也的确如此。在这位皇帝的庇护下,奥卡姆的威廉写了许多为王权辩护的文章。他的重要哲学著作是《箴言注疏》和《逻辑大全》。
奥卡姆的威廉批判了唯实论者从共相出发推论出个体存在的思想方法。个体而且只有个体是真实的存在。共相没有单独的存在,甚至在上帝的精神中也不存在“在物之先”的共相,否则上帝从无中创造了世界的教条就难以维持了。共相也不能“在物之中”。因为倘若共相是现实地存在于个体之中,又不同于个体,那么共相本身就应当是单一的物。但一种单一的物又怎能同时存在于许多物之中呢?因此,共相并不是一种实在的东西,并不是既不存在于灵魂中,也不存在于事物中,而有其独立的客观存在的东西。共相是一种设想出来的东西,它仅仅存在于灵魂中。共相在物之后,是存在于理智中的一般概念,是符号,现实中没有与这种符号相应的实在的对象。现实中没有独立的联系,只有相互联系的事物,联系仅仅存在于人的意识之中;也不存在一个单独的多,而只有多的事物。在相互联系的事物之外设定一个联系,在多的事物之外设定一个多,只能使科学毫无意义地复杂化。这是违背逻辑和一切科学的基本原理的。在此基础上,奥卡姆提出了他的著名论断:“能以较少者去完成的事情,若以较多者去做,便是徒劳”。后人把它概括为“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从这一原则出发,他认为像“实体形式”、“隐蔽的质”、“影象”之类都是多余的东西,都应当加以抛弃。哲学史上把奥卡姆的威廉的这一思想形象地称之为“奥卡姆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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