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被人们称为“哥白尼式的革命”的康德哲学。它的核心思想是对知识与对象之间的关系的“颠倒”,强调不是主体围绕着客体转,而是客体围绕着主体转。
然而,问题到此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康德的“哥白尼革命”以其独特的方式证明了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突出了主体在认识中的地位、作用和能动性,但是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消极后果。因为如果不是知识必须符合对象而是对象必须符合主体的认识形式,那就意味着事物对我们来说被划分成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主体的认识形式所认识的事物,康德称之为事物对我们的“表现(Erscheinungen,appearance)”(注8:Erscheinungen一般被译作“现象”。不过与康德的另一对概念,即现象(Phaenomena)与本体(Noumena)的译名有矛盾。erscheinen在德语中是“显现”的意思。事物的“如其所现”是其对我们的“显现”或者“表现”,事物的“如其所是”则是事物自身。所以我们译作“表现”。),另一方面是未经认识形式限制因而在认识之外的“事物自身”、“物自体”或“自在之物(Dinge an sich,things in themselves)”。主体先天的认识形式虽然构成了知识之普遍必然性的根据,但是亦限制了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我们只能认识事物对我们的表现而不可能认识事物本身。这样一来,不仅自然科学要求按照自然本来的面目认识自然的原则发生了动摇,而且更严重的是,形而上学企图超越自然的限制而把握宇宙自然之统一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想注定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是说,自然科学是可能的,而形而上学是不可能的。从这个角度看,“哥白尼式的革命”归根结底是对理性认识能力的限制,完全是消极的。
然而在康德看来,这个消极的限制完全可以转化为某种积极的成果。
虽然认识形式的限制体现了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但是另一方面它也表明在我们的认识领域之外还有一个不受认识形式限制因而可能是无限自由的领域。于是,对理性的认识能力的限制就为理性的另一种能力,亦即实践能力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天地,因为实践理性或者说道德意志乃是以自由为其根据的。如果事物对我们来说不是表现为两个方面,我们可以认识事物自身从而形成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那就意味着一切都在认识形式的限制之下因而不可能有自由的存在。但是如果事物对我们来说划分为两个方面,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事物划分为“表现”和“事物自身”两个方面,人亦如是。一方面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服从于普遍必然的自然法则,在这个领域中他是没有自由的;而另一方面人又是“人自身”,因而亦具有不受自然法则限制的一面。换句话说,人具有两重性,他是一种“有限的理性存在”。假如我们无限地扩张理性的认识能力,其结果势必把一切都变成了必然的东西而使人失去了自由。而当我们限制了理性的认识能力的时候,这就会为自由保留了一片天地。所以,康德认为,我们有必要限制知识,以便为道德信仰留地盘。(注9:以上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序言。《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第240—249页)
由此可见,康德的哲学革命应该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它通过主体先天的认识形式来确立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则通过对认识能力的限制为自由开辟道路,而且这后一方面真正体现了康德哲学的根本精神。
正如哥白尼的日心说最初只是假说一样,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也是一种假说。如果我们要证明它是正确的,那就必须考察理性本身,证明人类理性的确具有一些先天的认识形式,而且这些认识形式在认识中具有法则的作用。康德把这项分析考察理性的工作称之为“批判”。
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的第一版序言中,康德解释了“批判”的含义:所谓“批判”不是对书本或者理论学说的批评或驳斥,而是对理性之认识能力的“分析”。亦即根据理性具有普遍必然的科学知识例如数学和物理学——这是康德时代公认的两门科学,对理性的一般认识能力进行分析,其目的是最终确定形而上学的命运。(注10: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序言,《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第239页。)因此,所谓“批判”也就是对理性的分析和考察。在康德看来,以往的形而上学错就错在它们通常只是武断地论定,当它们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理论教条时,没有去考察一下我们的理性究竟有没有这样的认识能力。与这种“独断论”不同,康德主张在对事物下判断之前,先来分析我们的认识能力。
康德对理性认识能力的批判是其哲学思想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他对理性的全部领域进行了考察,从而形成了由三大批判组成的“批判哲学”:第一批判《纯粹理性批判》主要考察理性的认识能力,康德称之为“理论理性”;第二批判《实践理性批判》考察理性的实践能力或者说意志能力,康德称之为“实践理性”;第三批判《判断力批判》考察的“判断力”则是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之间起沟通作用的中间环节。
让我们从第一批判开始,进入康德哲学的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