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制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在一般行政系统之外,另有使职差遣。所谓使职差遣,指临时派某官办某事,事毕则罢。实际上以他官行宰相职事的同平章事也具有这种性质。使职差遣的范围很广,大到军队、财政、监察、司法,小到造作、果树栽培,都有使职差遣。杜佑曾说:“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通典·职官序》)。唐代前后置使职约190余种。其中一些使职差遣在唐中期以后的运行中,逐渐成为固定的职事官,成为官僚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央重要的使职有翰林学士和宦官四贵。
翰林,本指文翰如林的意思。翰林学士始设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选朝官中有词艺学识者充任,不计官阶,也无官署,只是轮班在宫内学士院住宿,备皇帝咨询,代拟诏诰文书。本来撰拟诏令是中书舍人的职事,自设翰林学士后,中书舍人的事权便被分割。皇帝的诏令也分内制、外制。内制包括立后建储、任免将相、号令征伐等大事,由翰林学士拟稿;外制为一般诏书,由中书舍人拟稿。由于翰林学士经常在皇帝左右侍奉,参与谋划,极为尊荣,日后往往可以任宰相。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共有43名翰林学士,位至宰相的有16人。宪宗时候,置学士承旨一人,为翰林之首,时称“内相”。
宦官四贵指左右中尉和二枢密使。中尉原指左右神策军的监军,德宗时候改名,是北衙诸军的实际统帅。枢密使始设于代宗时候。其初不置官署,只有屋室三间,贮存文书。职责是接收章奏,进呈皇帝;皇帝有所命令,枢密使则传达中书门下施行。到了僖宗、昭宗时候,枢密使不仅传宣诏命,统领禁军,而且与宰相共参国政。宦官四贵分割了将相事权。穆宗后,皇帝的废立生杀几乎都有宦官四贵的参与。唐后期宦官专权,主要就是指四贵把持朝政,其中枢密使还有“枢相”之称。
(2)地方官
安史之乱前,地方分州(府)、县两级。州设剌吏,佐官有别驾、长史、司马,又有录事参军事,掌管各种文书的收发和审核。下设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曹(有的州不全设),各曹有参军事,分管官吏考核、租赋征收、仓库保管、户口管理、兵甲器仗、刑狱审讯、建筑工程等事务。京师或陪都所在地称府,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长官为牧,由亲王遥领,但实际主持府事的是府尹。府尹同刺史,亦有佐官及录事参军事、诸曹参军事。以后府的设置增多,则不再设牧。县设令,职责是导扬风化,躬听狱讼,劝课农桑、征收赋税、管理户籍。县令之下有丞、主簿、尉等,协助县令工作。又有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等(京县全置,一般县仅设司户佐、司法佐),分管各项具体事务。
唐朝为管理周边地区,又有都督府和都护府的设置。都督府初称总管府,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改名。都督府设官与州(府)相仿,惟长官称都督。有大、中、下都督府之分。大都督府都督由亲王遥领,长史主持事务。通常都督总领所管诸州军事防务,同时兼任所在州刺史,安史之乱后废除。都护府与都督府不同,都督府主要任务是掌督所辖州的军事,都护府具有管理羁縻[jimi基迷]府州的职责。羁縻是笼络的意思,所谓羁縻府州是指仿内地府州而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行政单位。都护府分大都护府和上都护府。大都护府设官有大都护、副大都护、副都护。上都护府设官有都护、副都护。唐朝先后设置有安西、北庭、蒙池、昆陵、单于、安北、安东、安南等八个都护府。
唐朝地方还有道的设置,前期为监察区,中央不时派出各种使节巡省。太宗时候分十道,玄宗时候增至十五道。安史之乱后,道逐渐凌驾于州(府)之上,又称方镇。唐后期为四十道。道设节度使或观察使(初称采访使)。节度、观察都是使职差遣。中唐以后,节度使权力扩大,“既有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赋税”,实际上成为一方军政首脑。中央不仅不能对其节制,反而常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宠之,故当时有“使相”之称。他们的官署称使府、幕府,其僚属为幕职,可以自行任命。节度使下有文职也有武职。文职中有副使、行军司马、判官、支使、掌书记等。武职中有都知兵马使、都押衙、都虞候、都教练使等。观察使府全是文职,有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孔目官、进奏官等。方镇下的州称支州,设支州刺史,也带团练使、防御使一类使职头衔。
除节度使、观察使外,还有关于财政方面的使职。如度支、转运、租庸、铸钱等使,名目不一,或分或合。最重要的是盐铁转运使,驻扬州,又分设巡院于各地,对唐后期的财政有重要影响。
(3)品阶勋爵
唐朝职事官包括台省、卿监、南北衙诸卫军官、东宫官属及州县各级官员,都有品级。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四品以下正从再分上下,共三十个等级。九品以上,统称流内官。
散官又称阶官,有文武之分,各有九品二十九阶。职事官与散官并不完全一致。散官表示官员的实际等级,有的散官无职事,高级散官可以任低级职事,称“行某官”,低级散官也可以任高级职事,称“守某官”。散官按资历升迁;职事官则量才选用。官员俸禄与散官品阶相关,所以唐朝更重阶官。文散官从一品开府仪同三司,正二品特进,自从二品至从五品下,均称某某大夫,自正六品上至从九品下,均称某某郎。要注意的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起居郎、秘书郎、著作郎等是职事官,而不是文散官。武散官自从一品至正三品,称某某大将军,自从三品至从五品,称某某将军,自正六品至从九品,上阶称某某校尉,下阶称某某副尉。要注意的是,南北衙诸卫军的大将军、将军、校尉是职事官,而不是武散官。
唐朝勋官不仅奖励军功,而且扩大到文职。勋级有十二转,以转数高者为贵。十二转为上柱国,视正二品。以下为柱国、上护军、护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一转为武骑尉,视从七品。勋官并无实际职任,只是荣誉称号。
唐朝封爵九等,依次为王(正一品),嗣王、郡王、国公(从一品),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从二品),开国县侯(从三品),开国县伯(正四品上),开国县子(正五品上),开国县男(从五品上)。爵位主要授予宗室,功臣也可以获得国公以下爵位。
唐朝王公百官俸禄分为土地、实物及货币三种。土地又分永业田、职分田。永业田按勋、阶授给。职分田按职事官品级授给。禄俸给粮和钱,均以散官品阶为标准。唐制封爵有食邑,亲王以下至男爵的食邑都是虚封,只有加“食实封”若干户者才是实封,享有相应封户的租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