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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会要”和“会典”

此书是现存关于唐代官制的最早著作。虽然其中有些制度规程,当时没有实行,但是它的内容足以反映唐代的政治、经济状况。只可惜文稿出自众人之手,其中有不少矛盾、重复或失载之处,是其缺点。

日本新刊《大唐六典》,为当前此书的最佳版本。

《元典章》,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它并不是元代朝廷官修的。终元一代,元朝政府没有制订出一部正式的法典,因此,一些地方官吏就抄录圣旨、律令、格例和案例等,作为处理政务的依据。《元典章》一书,是当时福建的地方官吏抄录汇集,后来由建阳书坊刻印的。它分为前集和新集两个部分;前集60卷,新集不分卷。前集收录了元世祖中统元年至元仁宗延祐七年间(公元1260—1320年)的各项敕旨、条令和有关案例;新集辑录的是元仁宗延祐七年到元英宗至治二年间(公元1320—1322年)的有关材料。这部书以纲、目、子目来编排。前集分为大纲10项,纲下有81目,在目下又分若干子目。其中“六部”计有子目327条。纲的分类编排次序是:诏令、圣政、朝纲、台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新集分为大纲八项:国典、朝纲、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计有39目,94条子目。所记史实多为《元史》所未载的。

《元典章》是研究元代历史的重要文献,是研究元代政治、经济、法律,以至风俗的重要资料。它保存了元代极可珍贵的原始资料,并且还收录了许多江浙等地上报朝廷的公牍,其中有不少的方言俗语。另外,它也保存了一些可以补史籍之缺的佚文。这部书材料可靠,但是由于是抄件,所以难免有不少脱落讹误的地方,而且体例也很乱。已故陈垣教授有《元典章校补》10卷,可参阅。

《明会典》,是明代朝廷官修的政书。前后共纂修三次。最初是明孝宗弘治帝朱祐樘命吏部尚书徐溥等编修,在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成书,于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由李东阳重校,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刊行,称《正德会典》,共180卷。仿《唐六典》、《元典章》记述明初至弘治间的行政法典。文职衙门,从宗人府以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其他衙门;武职衙门,从五军都督府以下诸衙,分别详述其职掌。南京诸曹附北京诸曹后,与北京不同者另立条目。此书材料是以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刊布的《诸司职掌》一书为主,参以《明祖训》、《大诰》、《大明令》、《大明集礼》、《洪武礼制》、《教民榜文》等12种书,并附以历年的有关事例。到明世宗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开始续修,嘉靖二十八年(公元1549年)完成,有53卷,没有刊行。明神宗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第三次纂修,在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成书,共228卷,题名申时行等编,是为万历本。除校订补辑前两朝《会典》外,又增加正德至万历间事例。全书以六部为纲,分述了明代各级行政机构的职掌和事例,记载了明代开国至万历十三年(公元1585年)200余年间职官的建置沿革、冠服、仪礼等,附有插图。由于这部书是“辑累朝之法令,定一代之章程”,所以,记有明一代的典章制度最为详细和完备,是研究明代典章制度的重要文献。

1988年,中华书局据1936年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排印的万历重修《明会典》缩印为一大册,是现在通用的本子。

《清会典》是清王朝仿《明会典》体例官修的政书。这部书在清代先后共修过五次,经历了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朝,所以它又被称为《五朝会典》。

清代的《会典》最早修于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仿《明会典》方法,把有关的规章制度,分别系于各所属的衙门之下。到乾隆十二年(公元1747年)修《乾隆会典》时,把典则和事例,分别为两个部分,即会典和会典事例,“以典为经,例为纬”,事例作为会典的辅助,把各门各目的“因革损益”的情况,按年进行排比。这样既有门类,又有时间顺序。在嘉庆和光绪《会典》中,又把礼部的仪式、祭器、卤簿,户部的舆图,钦天监的天体图等,绘图成编,叫做《会典图》。《五朝会典》包括:《康熙会典》,162卷;《雍正会典》,250卷;《乾隆会典》含会典100卷,则例180卷;《嘉庆会典》含会典80卷,事例920卷,图132卷;《光绪会典》有会典100卷,事例1220卷,图270卷。这套卷帙浩繁的政书,为清朝一代典章制度的总编,对了解清朝典章制度是十分重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