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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古代官方的邮驿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重要时期。那时的邮驿盛极一时,空前繁荣。隋唐邮传事业发达的标志之一是驿的数量的增多。隋唐继续执行南北朝时的驿传合一的制度,“驿”代替了以往所有的“邮”、“亭”、“传”。驿的任务包罗万象,既负责国家公文书信的传递,又传达紧急军事情报,还兼管迎送官员,怀柔少数民族,平息叛乱,追捕罪犯,灾区慰抚和押送犯人等。有时还管理贡品运输和其他小件物品的运输。唐朝的驿站遍布全国。据《大唐六典》记载,驿站包括水驿、陆驿和水陆兼办三种,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共有两万多人,其中驿夫17000人。这是一支很庞大的邮政队伍。唐朝的驿,拥有马匹也很多,一般大一点的都亭驿,配备马75匹;诸道的驿,配马少则八匹,多的达到60匹。每驿除一般工作人员外,还驻有驿兵。驿兵也是一支不小的军事力量。著名诗人韩愈写道:“府西三百里,候馆同鱼鳞。”可见驿站之多。驿站中不仅建有样式和规格不同的驿舍,而且还配备有驿马、驿驴、驿船和驿田。邮驿的行程也有明文规定,如陆驿规定马每天走70里,驴50里,车30里。各级官吏使用车马多少,也有一定的限制。当时的官邮线路以京城长安为中心,向四方辐射,直达边境地区,大致是30里一站,全国共有驿站1600多处。唐朝驿传相当准确、迅速。遇有紧急事情,骑马一天能跑300里以上。公元755年,安禄山在范阳(今北京一带)起兵反唐。当时唐玄宗正在华清宫(今陕西临潼县境),离范阳约有3000里路程。六天之后唐玄宗就接到了这个消息。可见,当时邮驿的组织和速度已达到很高的水平。

驿骑如星流(取自《古代经济专题史话》,中华书局1983年版)


唐朝还建立了“明驼使”的组织。据明人杨慎考证:这是一种以骆驼为邮驿工具的组织,专门负担传递公文书信。这种骆驼,“腹不贴地,屈足漏明”,能日行千里(《丹铅总录》卷十三)。又一说此驼“腹下有毛,夜能明,日驰五百里”,所以叫做“明驼”(《杨太真外传》卷下)。据说唐玄宗时著名番将哥舒翰就使用过这种“明驼使”,经常派使者乘这种骆驼进京奏事,往往日行500里。杨贵妃也曾私自用“明驼使”将交趾上贡的宝物寄给安禄山。还有,“进奏院”的情报机构也是唐朝中期开始新建立的。这是一种地方驻守在中央的了解情况的联络机构,颇类似现在各省、市、自治区的驻京办事处。这一机构主要负责传递各地与中央的公文,还要通报朝廷内外的动态。到唐朝后期,这种进奏院在长安多达50多个。进奏院的出现,促进了我国最早的一份新闻报纸的问世,这就是《开元杂报》。新闻史家们认为这是我国第一份中国式的早期报纸。《开元杂报》是一份雕版印刷的文书,是由进奏院人员编写的,内容包括从各进奏院收集来的军事、政治等情报。隋唐时期还出现了“邮筒”,但这不是今天我们所常见的街道或邮局门前的那种邮筒,它实际上是指一种水上邮件运输工具,用竹筒装信,浮江而下,传递情报。后人称其为“水电报”。此外,当时还有一种“空中通信”,当然也不是现在的飞机航空通信,而是指使用风筝、信鸽等方式。上述这些通信方式的出现,说明隋唐时期通信已为人们广泛重视。一般的通信工具不够了,便想出了这些特别的通信方式。

隋唐时期驿站(也称驿馆、候馆等)的讲究也是有名的。当时天下最有名的要数褒城驿。这是在今陕西境内的一座馆驿,唐代文人孙樵描写道:“褒城驿号天下第一”,“崇侈其驿,以示雄大”,一岁来此作客者“不下数百辈”(《孙樵集》卷三《书褒城驿壁》)。这座驿的厅堂庭廊极其宏丽,厅外有池沼,可以泛舟,也可以垂钓,闲来还可凭栏赏月,景色迷人。褒城驿如此,其他的驿也不逊色,几乎座座驿馆都是建筑华丽、风景优美的园林。盛唐诗人杜甫曾咏赞过四川的一个驿馆:“驿楼衰柳侧,县郭轻烟畔,一川何绮丽,尽日穷壮观”。诗人李远也有诗曰:“碧藏云外树,红露驿边楼。”

从这些驿馆的华丽,可以看出唐代社会经济的繁荣,但也反映出封建统治阶级的奢侈。唐朝统治者利用驿传,恣行享乐和作威作福的事是屡见不鲜的。据说杨贵妃爱吃鲜荔枝,每年结实时唐玄宗总要派专人给她从四川涪州运送这种果品。从涪州到长安有几千里之遥,经驿道快马的长途传送,到达京师时要求荔枝鲜味不变,的确不容易做到,途中驿使要累死许多人。这一事实引起当时正直人士的无限愤怒。杜甫写道:“忆昔南海使,奔腾献荔枝,百马死山谷,到今耆旧悲。”晚唐诗人杜牧也写道:“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在第一首诗中,杜甫借汉朝的史实讽喻今人,感叹为了吃上荔枝,人马困乏,惨死山谷,至今父老们为此事还谈虎色变,愁苦万分。在第二首诗中,杜牧说的是:一路上风尘滚滚,驿马奔驰,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有紧急的军情,却无人知晓这只不过是为了宠妃要吃鲜荔枝,君王以此博美人一笑。这都是抨击时政的佳篇,狠狠批评了封建帝王奢侈浪费不顾人民死活的丑恶行为。到了唐朝后期,由于政局的混乱,驿传越来越不景气,有些原来豪华的驿馆荒芜了。上面说到的褒城驿,中唐以后“日益破旧”,池浑舟坏,厅堂残破,不复成形。这也正是唐朝残破政局的写照。

宋朝也是我国古代一个重要朝代。当时中央封建集权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顺应专制统治的需要,邮驿走向了军事化。首先,由兵部掌管全国的邮驿事务,具体过问邮驿的规约条令、人事调配、递马的配备等,同时枢密院分管驿马的发放、颁布驿递的凭信符牌。这两个机构互相制约,不得擅自专权。其次,北宋实行以兵卒代替百姓为邮驿人员。当时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很尖锐,严峻的形势迫使宋朝政府不得不把通信中军事情报的获得,视为头等大事。宋朝把邮件文书的递送同过往官员投宿的馆驿,从职能上完全分开。馆驿已演变成政府招待所,而传递政府公文和书信的机构,另有名目,总称为“递”,又分“急脚递”、“马递”和“步递”数种。“步递”用于一般文书的传递,是接力步行传递。“马递”用于传递紧急文书,一般不传送官物,骑马速度较快。在很紧急情况下,又使用了一种叫做“急脚递”的新的传送文书的形式。“急递铺”多在军事上使用,要求在要道上每隔10里设置一个,专门递送紧急的军事文书“特快邮件”。最初规定急递文书每天要跑400里,后来提高到500里。急递的驿马在路上奔驰时,白天鸣铃,夜间举火把,撞死人不负责。当时急递文书采取“铺铺换马,数铺换人”的办法,风雨无阻,日夜兼程。民族英雄岳飞被秦桧陷害,召岳飞回南宋京都临安,一日之内在前线接到的12道金牌,就是由“急递铺”传送的朱漆金字牌。宋朝邮驿的另一个重要特色,就是形成了自己比较完整的专门的通信法规,这就是《金玉新书》。根据现存的《永乐大典》我们知道,这部《金玉新书》共有115条,其中涉及邮驿刑律的51条,有关赏格的10条,关于邮驿递铺组织管理的内容54条。法规涉及的范围很广,严格地维护了官方文书的不可侵犯性。从《金玉新书》可以看出,中国封建社会,至少是宋朝时期,政府对邮驿的设施是十分重视的,规定是很严格的,这种“以法治邮”的做法,保证了邮驿的正常运行。

我国元朝时期,邮驿又有了很大发展。元朝建立了历史疆域最大的帝国。为了适应对广大领域的统治,元朝统治者在邮驿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改革,把驿路范围大大扩展了。不仅在西域新添了许多驿站,而且把驿路一直横贯到欧洲,形成联结欧亚大陆的一条长长的驿路。元朝在辽阔的国土上,建立了严密的“站赤”制度,使邮驿通信十分有效地发挥作用。所谓“站赤”,是蒙古语“驿传”的译音,从此我国后来通称驿馆为驿站。站赤制度是一种完整而系统的驿传制度,它包括驿站的管理条例,驿官的职责,驿站设备以及对站户的赋税制度等等。那时的驿站,在中国境内就有1496处之多。元朝也仿效宋朝的办法,在各州县广泛设置“急递铺”,约有两万处之多。据元《经世大典》记载:“凡在属国,皆置传驿,星罗棋布,脉络贯通。朝令夕至,声闻毕达。”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游记中对元朝的驿站也有生动细微的描绘。他说在从元朝京城到各省的四通八达的干道上,每隔几十里就有一座建筑宏伟、陈设华丽的驿站。驿站中饮食起居所需物品,无不俱全。不仅为钦使来往休息之用,而且还接待过往商旅、达官贵人,直至蒙古王侯和国外佳宾。驿站还负责给使者和贵宾配备交通工具,陆行有马、驴、牛,水行有舟,山行有轿,东北边远地区更有特殊用于冰上的驿狗。据统计,元朝全国共有驿马45000匹,东北的哈儿宾(即今哈尔滨)地区有驿狗3000只。南方一些水运发达地区,主要是水驿运输,有水驿420多处,备驿船5920多艘。这些交通工具和设施,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全国驿路交通网。但在这庞大的驿路交通网后面,却是站户的悲惨生活。

“站户”,顾名思义,即服务于驿站的人户。元代驿路很多,所需费用也很浩大,元代统治者便把这些负担转嫁给百姓,让一些人户专门承担驿站的差役及其费用。站户大部分原先是普通农牧民,他们负担沉重。首先,他们要供应各驿站来往官员的饮食。这是一笔很不小的负担,尤其当王公贵族大官出使时,更是山珍海味,奢侈异常。其次,还要供应使者的交通工具,主要是马、牛、驴、狗以及车辆。还要包括常年的饲料、牲畜和车的配件。这笔费用也是不小的。再次,站户还负担驿站的劳役,如为使臣充当向导、车夫、船夫、搬运工等。这些差役都是无偿的,还要自备饮食。站户们被沉重的负担压得喘不过气来,有的实在坚持不了,只好背井离乡,四处逃亡,备受摧残,甚至老死在荒郊野外。元代诗人许有壬有首诗描写他们的悲苦生活说:“盛冬裘无完,丰岁食不足。为民籍占驿,马骨犹我骨。束刍与斗菽,皆自血汗出……”(《至正集》)。意思是:数九寒冬我还披着一件破烂的皮子,连丰收的年景也难以吃饱饭。当上了入籍的站户,就像被役使的马那样受苦。缴出的一束干草一斗粮,都是我的血汗所出!最后,这首诗为贫寒的站户喊出了不平的呼声:“生儿甘作奴,养马愿饲粟”,难道我们世世代代甘于当牛做马、贱如奴隶吗?这首诗如实地反映了元代站户的悲惨生活。

明清两朝的邮驿,基本上是沿袭旧制的。驿站的设置和使用同前朝一样,仍处于政府的直接管理之下。过往人员投宿,必须持有官方的通行凭证,并要进行登记。根据来客的身份和官品,驿站对住宿房屋、食物供应和交通工具作出相应的安排,体现出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也进行了某些邮驿改革。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鉴于元朝末年驿站混乱的教训,一开始就用严法对某些特权者进行了限制。他明白规定:“非军国重事不许给驿”(《昭代王章》),意即不是国家与军事大事,一律不许滥用驿马或动用驿站的邮递设施。他颁布了“应合给驿条例”,限定了符合用驿条件的人员,其他人一律不得“擅自乘驿传船马”,违者重罚,并亲自处罚了一个开国功臣和他自己的两个女婿。明朝中后期有名的改革家、万历年间(公元1573—1620年)的宰相张居正在对赋税、吏治改革的同时,对邮驿进行了改革。他从限制官员的驰驿特权入手,提出六条新规定。如规定非公务任何官员不得侵扰邮驿;过往驿站的官员只许按国家规定的级别供应食宿,不许越格提出奢侈的要求;除邮驿供应外,任何官员不许擅派普通民户服役;还规定政府官员凡非公务而到任、离任或请事假等旅途费用,一律不得由驿站负担,不得动用驿站的交通工具等。这些改革大大降低了邮驿的经费开支,也就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据统计,经过整顿后,全国共减少邮驿经费1/3左右。在改革中,张居正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身边做起。他的儿子回老家参加科举考试,不用官府邮驿,而是出钱自己雇车。张居正的父亲过生日,他也不动用驿车驿马,而是骑着毛驴回乡祝寿。同时,他对那些违反规定的官员,也绝不手软。有一个甘肃巡抚的儿子擅自驰驿,被他革了职。这一处分使得朝野很为震动,许多官吏不敢再为非作歹了。张居正的改革,老百姓“欢呼歌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这时的明朝政府已经腐朽得不可救药,这些改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他死后不久,生前的一些改革措施就全被废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