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完葬,他们认为仅仅只送走了死者的肉体,灵魂却还未走,所以第二步就是送魂。景颇人非常重视送魂活动,为村寨中有威望的人送魂,要跳送魂驱鬼舞——“金再再”。其动作粗犷奔放,极富民族特色。参加送魂的人先在丧主家院内跳“龙洞戈”舞:众人有的持长刀,有的舞树枝,且舞且歌;时而呐喊,时而鸣枪,气势磅礴,惊扰鬼魂。突然,有两个化装的似人非人的彪形大汉跳进回旋前进的舞圈,他们全裸的身上绘有白、黑色花纹,装扮成雌雄样子的飞禽走兽。他们的舞步不同于众人,而更自由洒脱。他们在舞圈内来往穿梭,其目的是警戒监视,不让恶鬼混入。死者如是武士,他们就手持树皮做的盾牌和木棒,跳出各种令人激动的战斗动作,以此表达对死者的敬意。
(7)布朗族的台葬
西双版纳的布朗族实行棺木土葬,只有高僧或高龄老人采用火葬。
布朗村寨都有一块公共墓地——坝消,它一般在佛寺附近。墓地从高到低分成多台:最上面一台埋七八十岁的老者;次一台埋五六十岁的老人;又次一台埋三四十岁的壮年;再次一台埋已婚青年男女;再下一台埋未婚者;还有一台埋儿童;新迁入村寨的人死后埋在最下一台。这种葬法与布朗社会中严格的年龄辈分观念相适应;而公共墓地,又与布朗族的农村公社制度一致。可以说这是一种村社制度下的古老葬制。
另外还有一些较有特色的葬习:如以游猎为生的鄂伦春族,除把死者生前的马鞍用具、弓箭等放入棺内陪葬外,还以死者的坐骑殉葬,以供他在阴间驰骋捕猎之用。广西三冲仡佬族,为对父母表示孝道,亲生儿子打下自己的牙齿放到棺内以作陪葬。仡佬族历史上曾用过石棺,后改用木棺,安葬一般不择地选日,倒是在墓旁植一棵风水树——松柏或枫树,以表示纪念。贵州从江县高增一带的侗族有停棺待葬的习俗,即亲人亡故,先入棺停放在村外,等到寨内的同辈人全过世了,才择日期同时下葬。
台湾某些地区的高山族,出于对死者特殊的怀念,有就地下葬之俗。即在亡者生前居室内挖一深坑,把他就地埋葬,上面盖上一块石板,再填上土恢复地面原样。用这个方法,亡者就被永远地“留住”在家中了。
有些民族则把土葬作为一种特殊情况下的葬式,即自杀、凶杀、摔死等意外死亡者和患某些恶疾及传染病的死亡者才用土葬。藏族、门巴族等就是如此。
注释:
①我国新疆某些穆斯林对阿訇的称呼。
②参见贾合甫·米尔扎汗等著《哈萨克族》,民族出版社1989年版,第95—100页。
③参见夏鼐:《临洮寺洼山发掘记》。
④景颇族丧葬舞中的一种,属于古老的祭祀舞蹈。这种舞只在屋内跳,跳起来往往通宵达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