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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两周王陵

晋侯墓

周成王时(约公元前1054年),唐有乱,周公诛灭唐,成王封其弟叔虞于唐地。叔虞子燮[xie泻]改国号为晋,称晋侯。自此之后至公元前403年三家分晋,前后立国600余年。《史记·晋世家》:“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括地志》认为在山西省翼城县西20里。史载晋曾多次迁都,且说法不一。今曲沃和翼城交界处的天马村和曲村之间有一处大型遗址,时代以西周时期为主。通过多次考古发掘,一些学者认为该遗址的时代为西周至春秋时期,晋献公八年(前668年)迁都于绛之前,晋国早期的都城就在此地。

自1992年至1994年在天马一曲村遗址东部发现了晋侯墓地并进行了五次发掘(图2)。墓地东西长约180米,南北长约140米,共发现晋侯及其夫人的墓葬17座。其中16座墓葬分南北两排,每排八座,两座为一组,方向基本为南北向。这八组墓依时代从早至晚依次排列,连接紧密,并无空缺,当为依世系继承的八代晋侯。根据出土遗物判断,年代最早的墓相当于西周中期偏早阶段,即穆王前后;最晚的墓已入春秋时期。从出土铜器铭文中已经发现六位晋侯的名字,其中晋献侯苏的名字与《史记》记载一致。根据各组墓的先后顺序,结合《史记·晋世家》所载晋侯世系,可以确定八组墓的墓主为父子相承的八代晋侯,即:武侯、成侯、厉侯、靖侯、釐[xi西]侯(公元前840—823年在位)、献侯(公元前822—812年在位)、穆侯(公元前811—785年在位)、文侯(公元前780—746年在位)。


图2 晋侯墓地平面分布图(采自《天马—曲村北赵晋侯墓地第五次发掘》,《文物》1995年第7期)

每组墓的规模一个大,一个小。大者随葬器物中铜礼器多,鼎簋之数比小者高一个等级而且有武器、乐器。小者随葬器物中礼器少,不见武器和乐器,一般有大量玉石器。每墓只葬一人,皆仰身直肢。经过对可辨人骨的鉴定,较大墓为成年男性,较小墓为成年女性。这种关系应属夫妻异穴合葬。

墓室都为南北长的长方形竖穴,均有墓道。墓道有一条和二条两种,整体平面呈甲字和中字形。葬具有一椁一棺、一椁二棺和一椁三棺三种。椁室系在墓下组装而成,一般长四米,宽三米左右,高约两米。椁内壁悬挂有铜鱼、石鱼、铜铃、海贝等饰物。椁底下放置垫木,有的二根,有的三根。棺均髹[xiu休]漆并彩绘。多数墓的底部,椁顶和椁周填有木炭,有的墓还使用了积石。一部分墓葬内有葬车,多者七辆,少者一辆。葬车有的放在椁顶上或椁上填土之中,有的则放置在靠近墓室的墓道底部。

随葬品放在棺椁之间和墓主人身上。棺椁之间放礼器、乐器、武器和车马器等。青铜礼器多数放在头部,乐器一般放在足下,武器和车马器则无固定位置。墓主人身上主要随葬玉制的“覆面”、项链、耳环(玦)等。青铜礼器种类有鼎、簋、壶、鬲、爵、觯[zhi至]、盘、匜、尊、卣、甗[yan演〕、方彝等。乐器有八枚一套编钟,还有石磬。各墓所出鼎均为列鼎,形制相同,大小相次。簋的形制、大小、纹饰相同。鼎和簋的数量组合是当时葬礼中贵族等级的主要标志。晋侯及其夫人的鼎簋组合主要有五鼎四簋,三鼎二簋两种,七鼎五簋仅有一座。

每组墓之东都有车马坑一座,最大的一座面积近300平方米,是现知西周时期最大的一座车马坑。南排西边两组还有陪葬墓和祭祀坑。陪葬墓每墓葬一人,均为女性。祭祀坑有的埋一马,有的埋一人,少数为空坑。埋马和人的坑内陈放有玉石器和辔饰等。

卫侯墓

周成王与周公旦平定武庚之乱后,大举分封诸侯,封康叔于卫都朝歌(今河南淇县),统治商都附近,是西周时期的一个重要藩国。

卫侯墓地在今河南省鹤壁市辛村东、淇水之滨,距朝歌约20公里。已发掘范围东西长500米、南北宽300米。发现大墓十余座,已发掘八座,大抵属公侯或君夫人墓。墓地年代自西周中晚期至东周初年。墓葬按早晚由北向南、由西向东排列,未发现互相迭压或打破的情况。墓向一般头向北,殉葬坑在右,车马坑在左,这样的布置应是有意规划的。

墓室都为南北长的长方形竖穴,墓室南北两面各有一条斜坡形墓道,整体平面呈中字形。椁的底部用圆木竖铺,四壁用稍加工的原木构成井字形。椁外有放置器物的夯土二层台。随葬品放置大多有一定位置:礼器在头部,车马器在足下,兵器在身侧,衣、甲、贝、玉在椁内和棺内。椁顶填土内多放置实用的车马器或车舆。

墓地发现两组大墓,每组两个,东西并列,相距六米。右侧一座,规模较大,随葬器物也较丰富。据出土随葬品推断,墓主为男子,左侧墓主是女子,这种关系应属夫妻异穴合葬。

虢公墓

虢国始封于西周初期。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虢有三处:一在今河南荥阳一带,称东虢;一在今山西平陆和河南陕县一带,称北虢;一在今陕西宝鸡一带,称西虢。

1956—1957年在三门峡市(原陕县)的上村岭发现并发掘了虢国贵族墓地,1990年又在该墓地的北区进行第二次发掘,共发掘墓葬240多座和多座车马坑。墓地位于黄河南岸的高台地上,北面因受河水浸蚀,形成近百米高的深沟峭壁。墓地南边4.5公里处为北虢都城上阳,遗址尚存。墓地的时代最早可到西周晚期宣王、幽王时代,没有发现晚于东周早期的墓葬和随葬器物,和公元前655年灭虢的年代是相符的。

已发掘国君墓两座,墓主一座为“虢季”,一座为“虢仲”;太子墓两座,墓主一座为“元徒”,一座为“车”。这些墓集中在墓地的北部,埋葬较分散,排列不很整齐,没有像晋侯墓那样两座并列成一组的现象。整个墓地没有发现早晚互相打破的情况,可见当时埋葬时有所规划。

墓室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长5.3—5.8米,宽3.7—4.4米,深11—13米,没有墓道。墓室四壁平整光滑,表面均匀涂抹一层淡绿色的涂料。墓内填土均经夯打。葬具三重,有一椁二棺和二椁一棺两种。椁盖板四角放置圆形穿孔蚌饰,外棺上部有棺罩,棺罩上覆盖缀饰铜铃、铜鱼、陶珠、石贝等的织物。椁与外棺之间的底部铺一层席子。死者葬式均为仰身直肢,头向北。

墓中随葬品极为丰富,且品类繁多。铜礼器放置在棺外西侧和北侧,棺外东侧和南侧主要放置兵器与车马器,玉器等装饰品则放置在棺内和棺盖上。铜礼器有鼎、簋、鬲、盨[xu须]、方壶、圆壶、簠[fu府]、豆、盘、尊、爵、觯等;乐器有编钟、编磬、钲[zheng争]等;兵器有戈、矛、镞。多件青铜礼器上铸有铭文,为识别墓主提供了可靠证据。随葬列鼎有七件一列和九件一列,规格相当周礼记载的天子和诸侯,可见僭越的现象在两周之际的虢国已经出现。随葬的动物形象玉器品类众多,造型生动,几乎包括了我国北温带地区所有的动物品种。覆盖于死者面部的缀玉面罩,以玉制品组合成面部形象,包括眉、目、鼻、口、耳、下颚、左右面颊、印堂等部位。这种面罩应即周礼记载的“幎[mi密]目”,反映了当时的丧葬礼俗,而且影响及于后世。虢季墓出土的一件玉茎铜柄铁剑,系用人工冶炼铁制作的,是我国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人工冶炼铁实物。

秦公与秦王陵墓

秦本为西陲小国,周平王东迁洛阳以后,始封为诸侯。公元前677年,秦德公迁都于雍(今陕西省凤翔县西南),至献公二年(公元前383年)迁都栎阳(今陕西省临潼县武屯镇东北)。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又迁都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

秦建都于雍近300年,其间共有君主19人。这个时期秦公墓地在凤翔县南渭河北三畤〔zhi志〕原上,北距雍城10公里。陵区范围约21平方公里,外有一条壕沟(隍)围绕。陵区分为13个陵园,每个陵园均有隍壕围绕。隍宽一般三一四米,深2.7—3.5米。各隍总长达35公里以上。陵园平面呈长方形或梯形,面积最小的约2.7万平方米,最大的达35万多平方米。每个陵园内有一个、两个或三个主墓,主墓在陵园的偏南部,一部分两侧用马蹄形的内隍围绕,构成双重隍壕。这里共发现大墓21座,而秦在建都雍城期间仅有19位王,有的墓可能是君夫人的墓。其中有三组两个中字形大墓共用一隍,两个墓中一个较大,一个较小,有的学者推测它们应是国君与夫人的异穴合葬墓。这些大墓地面上均无封土。37号墓的墓口两侧有河卵石平铺的散水,墓室正上面残存夯土基础。1号墓墓室上部残存一排柱洞,陵墓周围散布有各类瓦片。推测原来墓上应有覆瓦建筑,其形制功能应与殷墟妇好墓上的享堂类建筑近似。

墓都为东西向,平面分为两条墓道的中字形和一条墓道的甲字形两种。中字形大墓共18座,墓室平面长方形,东西两面各有一条墓道,东墓道为主墓道。有的墓在东墓道开一个或两个耳室。其中1号墓规模最大,全长300米,总面积5334平方米。甲字形大墓共三座,墓室平面长方形,东面有一条墓道。各墓之间的排列有一定顺序。每个大墓的右前方均有一个平面呈凸字形或目字形的车马坑。在1号和2号的陵园中还发现许多小墓,推测是墓主人的陪葬墓或祭祀坑。

1976年至1986年历时10年,发掘了规模最大的1号大墓。墓室四周有三层台阶,宽度二—六米,上下层相距5.3—7.6米。第三层中部为椁室,平面呈曲尺形,分为主副两部分。主椁室位于中部,东西长,南北狭。椁室四壁以双层枋木叠垒,首尾用榫卯结构衔接,椁底以双层枋木铺垫,椁上用三层枋木铺盖。南北向的枋木两端均有榫头伸出,组成长方形框式结构,外观如同长方体的木屋。这种框式结构应是后来“黄肠题凑”式椁室的前身。副椁室位于椁室西南,南北长,东西狭,四壁及底盖均为单层枋木叠筑,两端无榫头。两椁之间有小门相通。整个椁室属于三重椁结构。每根椁木长5.6—7.3米,重数百斤,经鉴定为清一色柏木。这种规格及用材按史籍记载为天子等级,属于对周礼的僭越。椁室周围填充厚3.3—3.8米的防潮木炭。1号墓因历史上曾多次盗扰,随葬品绝大多数无存,仍出土金、玉、铜、铁、石、陶、漆木等各类随葬品2000多件。一件石磬残块上刻有“龚[赵字乂换亘]〔yuan元〕是嗣高阳有灵”八字篆文。

1号墓墓室的三层台上及墓道内共殉葬166人,均有棺,侧身屈肢跪卧。葬于椁室周围的72人,棺内有框架,外用枋木叠垒;靠近墓室四壁的94人棺作匣形,棺板极薄。从埋葬的位置和葬具的不同,分析他们的身份是不同的,有姬妾、近臣,也有家内奴隶。填土中发现人骨20具,有些是填土时埋葬的,有的则是大墓建造完成后又重新挖坑埋入的。这部分人的地位应当更为低下。《史记·秦本纪》记载:“武公(公元前697一前678年在位)卒葬雍平阳,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到了献公时(公元前384—前362年在位)才“止从死”,废除了落后的人殉制度。据石磬篆文推测,1号墓应为秦景公(公元前576—前537年在位)之墓。这个时期正当秦国奴隶制发展的时期,殉葬之多反映了这种历史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