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个故事,我们也看到了妇女地位的卑微。皇甫妻无缘无故地被人诬陷,丈夫不问情由,“左手指,右手举,一个漏风掌打将去”。也不容她辩解,送到衙门,非得要休了她。皇甫妻挨了丈夫的打,“则叫得一声,掩着面,哭将入去”。后来,丈夫无理将她休弃,她也只是“哭出州衙门来”。皇甫妻是那样的软弱,她总是逆来顺受、忍气吞声。她的遭遇反映了封建社会妇女的悲惨命运。
(4)闹樊楼多情周胜仙
本篇见于《醒世恒言》卷十四。从文中所描写的汴京街坊、风习和方言来看,本篇当属宋代话本。这是一个痴情男女的悲剧故事。作者自始至终对女主角周胜仙作了突出的描写,男主角范二郎自然地成为周胜仙的陪衬。女主角周胜仙既非大家闺秀,亦非舞姬歌女。她是一个市井长大的女孩子。男女主角的相识也并没有落入才子佳人一见钟情、诗词唱和的俗套,而是通过一个富于戏剧性的场面而得以实现。只见她斥责卖水人要“暗害”她,同时自报姓名、家世、居址、年龄,并特意点明“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儿”。说者有心,听者有意,范二郎也用同样的方式向周胜仙介绍了自己,并故意点明“兼我不曾娶浑家”。尽管周胜仙大胆泼辣,通过特殊方式向意中人表达了自己的爱情,但是,在封建社会,从眉目传情、两下有意到结为夫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于是,又有了王婆说媒的情节发展。故事进行到这里,一直是一种轻松乐观的喜剧气氛。男女主角似乎离自己的目标越来越近。可是,周胜仙父亲周大郎的归来,使情节的发展急转直下。富商周大郎的嫌贫爱富、顽固专横断送了女儿的幸福,周胜仙一气身亡。故事至此,似乎已经接近尾声,可是,作者又安排一个盗墓贼朱真,使情节自然延伸,以便在新的层次上刻划女主角对自由爱情的追求。朱真的盗墓使故事更加曲折离奇,也使女主角对爱情的追求显得更加执著动人。趁朱真外出、邻里失火的机会,周胜仙逃出朱家,急忙之中找到范二郎。谁知范二郎以为她是鬼,惶恐之中,竟失手将周胜仙打死。周的鬼魂又到狱中与范欢会,并求神相助,使范得以无罪释放。
因为家长的阻挠、贫富的差别,有情人难成眷属,这本是封建社会中常有的事。可是,作者为女主角所设计的死而复生、生而复死的独特情节,使这位市井女子的一往情深在生和死的考验中得到了深刻的表现。喜剧因素和悲剧因素的自然结合、对于男女主角爱情心理的细腻把握、浓郁的生活气息、流畅的风习描绘,都是本篇明显的特点。
(5)志诚张主管
见于《警世通言》卷十六。兼善堂本题作《小夫人金钱赠年少》,三桂堂本题作《张主管志诚脱奇祸》。《京本通俗小说》卷十三收入此篇,题作《志诚张主管》。小说写汴京城里一位商人张士廉,年过六旬,续娶王招宣府遣出的小夫人为妻。小夫人见士廉年迈,心下不足。她主动追求店中主管张胜,张胜不敢接受,辞职回家。不久,王招宣府发现小夫人曾经偷窃宝珠,追索时小夫人畏罪自缢。张士廉受到牵连,家财被查封。小夫人死后,不能忘情,其鬼魂继续追求张胜,张胜“只以主母相待,并不及乱”。后来,张胜遇到张士廉,得知原委,小夫人的鬼魂便悄然隐去。
小夫人的命运显然是一个双重的悲剧。嫁给一个年龄相差悬殊、自己所不爱的人,已经是一个悲剧。爱非所爱,她的感情遭到冷漠与拒绝,这是更深的悲剧。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小夫人比较上篇的女主角周胜仙更加不幸。人们从这个故事中不难体会到当时妇女地位的卑贱屈辱。耐人寻味的是作者对男女主角的态度。张士廉续娶小夫人以后,作者写张士廉“腰便添疼,眼便添泪,耳便添聋,鼻便添涕”。从作者对张士廉的嘲笑中,我们明显地可以感到作者对小夫人的同情。可是,从作者对张胜的无保留的肯定中,我们又可以看到作者对小夫人的有所谴责。张胜的怯懦、冷漠,牢守主仆名分,也就是作者所谓“志诚”。尽管作者怀着如此矛盾的态度来描绘小夫人的形象,尽管小夫人所爱的人并不值得她去那样地爱,可是,小夫人火一样的追求、她的纯朴执著,依然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6)快嘴李翠莲记
见于明人洪楩所编《清平山堂话本》。本篇属宋元话本。它的体制很特别,全篇以近似现在快板的唱词为主,中间有少量文字缀连。主角李翠莲的说话全用唱词,以表现其能说会道。叙述部分和书中一切配角的说话都用散文。这种体制反映了早期话本韵、散结合,说唱结合的形态。作者选择女主人公出嫁前后这么一个生活断面,将女主人公置于画面的中心。以夸张的笔墨,抓住李翠莲快人快语、伶牙俐齿的性格特征,加以酣畅淋漓的描写。李翠莲的多言多语引起父母兄嫂的担忧和不满,成亲以后更是遭到公婆、伯姆、小姑的一致责难,终于为丈夫所遗弃,为娘家所嫌弃,最后剃发做了尼姑。李翠莲“姿容出众,女红针指,书史百家,无所不通”,“只是口嘴快些”,便引起了她与周围人的一系列的矛盾与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中蕴含着封建社会中女性受到压制、男女不能平等的冷酷事实。李翠莲的多言多语只是表面现象,从多言多语背后可以看到李翠莲那种当家作主、要与男子平起平坐的气概。封建社会对女子的要求,首先就是温顺、驯服,一切以丈夫的意志为意志,以家长的意志为意志。但李翠莲偏要自作主张,而且发表意见,滔滔不绝,当然要为礼法所不容,为社会所不容。
(7)合同文字记
见于《清平山堂话本》。故事写北宋庆历年间,汴京城郊老儿村有兄弟二人,哥哥刘添祥、弟弟刘添瑞。其年旱涝不收,刘添瑞携妻挈子,去路州高平县逃荒,投奔姨夫张学究。临行前,由李社长作证,兄弟俩立下合同文字,以证明田宅产业为兄弟共有。两年后,刘二嫂病故,又过半年,刘添瑞也因病去世。15年后,儿子刘安住长大成人,将父母骨殖回乡安葬。刘添祥夫妇要独吞家产,不认侄儿,并将侄儿打伤。李社长气不公,收留安住。第二天,告到开封府包拯处。包拯验明合同文字,要将刘添祥夫妇收监问罪,经安住苦苦哀求,才宽大处理,将刘添祥夫妇发放回家。朝廷旌表刘安住孝义双全,加赠陈留县尹。刘安住与李社长女儿李满堂成亲,拜辞两家父母,去高平县拜谢张学究,才赴陈留县为官。
本篇取材民间家庭财产的纠纷,旨在褒扬主人公的孝义。后来据此改编的元杂剧《包待制智赚合同文字》、明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三《张员外义抚螟蛉子包龙图智赚合同文》,却改动情节,让伯母将合同文字骗走,以增加断案的难度来突出包拯的智慧。与此同时,故事中善与恶的对比也更加鲜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