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发生苏努一案。宗室苏努全家信教,因在王位继承上襄助康熙第八子允禩〔si四〕,开罪于雍正。其子勒什亨、乌尔库又因庇护康熙第九子允禟〔tang唐〕获罪,随允禩、允禟充军西宁,随行者有葡萄牙耶稣会教士穆敬远。勒什亨、乌尔库在西宁传教,被雍正召回北京收押,株连苏努和穆敬远。1726年,葡萄牙派使者麦德乐来华营救穆敬远,向雍正献厚礼。此时穆敬远早已中毒身亡。雍正回赠厚礼,并派御史常保护送麦德乐至澳门。国内禁教仍然雷厉风行,教堂仅保留北京的南堂、东堂、北堂和雍正时专为传信部建造的西堂。各国传教士只有在本国政府支持下,秘密潜入内地传教。
天主教的传教活动始终操纵于西方传教士之手,教廷的禁令又与中国传统的礼仪习俗、知识分子的登仕之途背道而驰,传教事业很快陷于绝境。乾隆时期,清政府继续多次搜捕秘密进入内地的传教士。1747年,福州处决一名多明我会主教。次年,苏州绞死两名耶稣会教士。南京、湖北、四川接连关押教士。1785年,方济各会四名教士潜入内地,在湖广被捕。接着,四川、山西、陕西、山东、江西、广西等省教士,或被捕,或自首,相继押解北京,18名西方传教士最终被从宽释放。但在北京,始终有教士供职宫廷。钦天监有戴进贤、徐懋德、刘松龄、鲍友管、高慎思、索德趋。郎世宁在内廷绘画,林济各修理钟表,罗怀忠充当药师,安泰是御医。另有南堂、东堂耶稣会教士11人,北堂法国耶稣会教士11人。
1773年7月21日,教皇克莱芒特十四世正式下令取缔耶稣会,两年后命令传到中国,耶稣会中国传教会宣告解散。1785年4月,教廷传信部派遣的三名遣使会⑤教士抵京,以北堂为住院接替耶稣会传教。在中国传教200年的耶稣会正式退出中国历史舞台,天主教的传教活动跌入低谷。据1810年的统计,全国天主教徒人数下降到21.5万人。在1840年前,教会的教务主要由80名中国教士主持,基层教堂均由上层教徒管理,秘密进入内地的外国传教士仅30名。基督教在历史上曾四次入华,在基督教传播的历史上,从未有过需要如此反复多次、重新开始传教的国家。而且,至少前三次重新开始时都要完全从头做起。唯有第四次对华传教活动能稍稍借助于以前打下的基础。这里所讲的第四次对华传教活动,就是19世纪以来,以基督教新教入华为起点,各派各差会⑥凭借殖民势力所进行的大规模传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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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1493年,罗马教皇为平息葡萄牙与西班牙之间争夺殖民地的战争,规定在佛得角群岛以西360海里处,自北极至南极划线为界,东属葡萄牙势力范围,西属西班牙势力范围。1529年又在摩鹿加(今马鲁古)群岛以东划线,东西分属西班牙和葡萄牙。同时,教皇授予两国在其势力范围内的传教权:国王举荐主教,选派传教士,提供传教经费;选派的传教士不论属何国籍,都要向国王宣誓效忠。葡萄牙要求进入其势力范围的传教上,必须从里斯本启程东行。实即要传教活动服从殖民扩张的需要。这就是所谓“保教权”。1622年罗马教廷设立传信部后正式取消。
②奥斯定会,一译奥古斯丁会。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原为公元4世纪创立于北非的隐修修会,因遵从奥古斯丁所倡导的守贫、遁世、济贫、传教等会规而得名。 后传入欧洲各地。1256年由教皇亚历山大四世(1256—1261年在位)组成统一修会,放弃隐修制度,成为托钵修会。此后得到迅速发展,与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加尔默罗会并称为天主教四大托钵修会。
③天主教由罗马教皇委派代表管辖某地区(一般为非正式教区)教务的教政体制。受教皇委派代管教务的主教或神父称宗座代牧,其权限与正式教区的主教基本相同,故又称代牧主教。其代管的教务行政区域,称宗座代牧区。
④巴黎外方传教会,是天主教以对外传教为宗旨的修会组织。1653年由两名法国主教发起,1663年在巴黎建立“外国非基督徒改宗修道院”为该会中心,1664年被教皇正式批准成立。会士不发修会誓愿,但有会规,过集体生活,终身为传教服务。
⑤遣使会,天主教以传教为宗旨的修会组织,因以往乡村派遣会上向贫民传教为宗旨而得名。1625年由法国人味增爵创立于巴黎,故也称味增爵会。又因其第一座会院建立在巴黎辣匝禄(拉撒路)教堂,通称辣匝禄会。会士不发修会大愿,只发小愿,但过集体生活,除传教外,还兼办慈善事业。
⑥差会是西方各国基督教新教差派传教士进行传教活动的组织。产生于17世纪中叶。初期差会随着殖民主义的扩张在亚、非、美洲各地活动,有的由西方国家直接领导。19世纪后多由教会办理,也有不从属于任何教会的独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