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兵役制
春秋后期的兵役制经历了一系列重要变化和发展。在春秋时期,随着奴隶制的逐渐解体和封建制的兴起,军事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个时期的兵役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军队组成和作战方式**:春秋后期的军队主要由诸侯国的公室军队和世族军队组成。公室军队的成员主要是“国人”中的士和农。士主要负责习武打仗,充当甲士;而农,即庶人,除老弱残疾者外,所有成年男子都需接受军事训练。遇有战事,他们要随时听从调发,充任徒卒(步兵)。此外,各诸侯国还出现了独立的步兵和舟师,尤其是在南方的一些国家。
2. **军队编制**:各诸侯国军队的组织编制不尽相同。例如,齐国在管仲改革时规定了明确的军队编制:五人为一伍,十伍为一小戎,四小戎为一卒,十卒为一旅,五旅为一军。
3. **兵役制度的变化**:春秋初期,兵役主要由国人的士和农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战争的需求,兵役对象逐渐扩大到“野人”(农业居民)。晋国在公元前645年首先打破了“国”和“野”的界限,开始向“野人”征兵征赋。战国时代,各国为了兼并战争的需要,进一步扩大了征兵的范围,甚至包括了女性。
4. **军事制度和组织的发展**: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士阶层的兴起,文武开始分职,出现了专任高级武官的“将军”。同时,各国君主在军事上的控制力逐渐减弱,而卿大夫的权力增强,他们既管理政务也率领军队。
总的来说,春秋后期的兵役制和军事制度经历了显著的变化,这些变化反映了当时社会结构和政治格局的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