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约法三章
“约法三章”是一个成语,出自《史记·高祖本纪》,指的是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在与民约定法律时的三项基本原则。这个成语后来被用来泛指事先约定好的条款或规则。
根据《史记》的记载,刘邦在攻入关中(今陕西省)后,为了安抚民心,与民众约定了三项法律:
1.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
2. 废除秦朝的苛法。
3. 官吏不得私征赋税。
这三项法律简单明了,易于遵守,体现了刘邦对民众疾苦的体恤和对秦朝苛政的反感。刘邦的这些举措,赢得了民心,有助于他后来建立汉朝,成为汉朝的开国皇帝。
“约法三章”这个成语后来被广泛使用,用来形容在开始某项活动或合作前,双方事先约定好的规则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