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刘䶮称帝
刘䶮(889年—942年),也被称为刘岩、刘龑、刘纻,是南汉的开国皇帝,他的统治时期被称为“南汉”。他原籍上蔡(今属河南),是封州刺史刘谦的第三子,清海、靖海节度使、南海王刘隐的弟弟。刘䶮在乾化元年(911年)其兄刘隐去世后,成为清海军留后,后梁授予他清海军节度使的职务,并封他为南平王。在贞明三年(917年),刘䶮称帝,建都番禺,并改称兴王府。他在位期间,主要依靠士人治政,任命士人为各州刺史,并通过科举制度每年录用进士、明经十余人为官,以此来避免武职官据地称雄的风险。
然而,刘䶮及其继任者被认为是荒淫残暴的君主,他们广聚珠宝珍玩,大兴土木,为了课敛重赋并镇压人民的反抗,滥用酷刑,使得民众生活困苦。刘䶮在位期间,南汉的统治范围包括今天的广东、广西及云南的一部分。他在光天二年(942年)去世,庙号高祖,谥号天皇大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