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禁榷
禁榷是中国古代政府对某些商品实行专卖的一种经济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扩大财政收入,限制民间商业贸易。这种制度通常涉及对盐、酒、茶等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国家垄断。在宋代,禁榷制度得到了加强,并且范围有所扩大,包括了矾、铁、煤等商品。
禁榷制度起源于春秋时期,当时的齐国管仲提出了“官山海”政策,即由官府管制铁和盐、鱼的生产。到了宋朝,为了解决财政危机,政府扩大了禁榷范围,并且对盐、茶、酒等产品实施了严格的控制。例如,私自煎盐、酿酒、造酒曲、炼钒等行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宋代的盐、茶专卖法尤为重要,包括贴射法、茶引法、交引法、茶马法等。这些法律不仅严格控制了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还将之纳入了封建国家的财政体系。
宋朝的禁榷制度对工商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不仅控制了茶、盐等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还缩小了私人商业资本的自由活动空间,严重阻碍了商业资本向生产资本的转化,造成了生产者、商人与封建国家间的激烈矛盾。同时,由于涉及的商品市场广阔、利润较高,禁榷专卖对整个工商业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